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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明史(第3卷):古代远东法电子书

本书首次使用远东法概念,构思中国及周边国家古代法律的样态、特征及发展规律。 本书地理范围除中国外,包括现在的日本、朝鲜、越南、印度等国家,在时间范围上只论及古代不及近代。鉴此,本书囊括中华法系、印度法系的早期历史,探索古代东方国家、诸法域在法律文化上的共同性与差异。揭示古代东方法律文明的源头活水。 本书集全国七所院系的专家,包括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华东师大法学院、新疆大学法学院、河北师大法学院、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等,是集体智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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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何勤华,李力,任海涛,程维荣,王晓峰 等(著)

出  版  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2015-12-01

字       数:72.9万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律普及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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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远东法是与“古代近东法”、“古代西方法”并列的一种文明形态,具有较为独立的地域范围和文明发展的特色。   本卷主要研究隋唐之前的中国、日本、朝鲜、越南、印度五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文明。中国法律文明经历了从夏商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发展演化,形成了较为发达的文明成就,为中华法系的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日本、朝鲜、越南充分吸收了中国文明的成果,形成了十分相近的法律文明样式,同时又保有自己的特色,如日本的“神道法律思想”等。古代印度法律除了具有东方法特征外,还有自身特色,如与宗教紧密结合、“种姓”身份等级制等。本卷中国部分写作主要以出土的甲骨文、金文、简牍为资料,结合传世文献稽考钓沉。日本、越南部分,以日语、越南语文献为基本资料行研究。而朝鲜、印度部分则以英语资料为基础。   古代远东法的研究,为我们认清古代东方法律文明的发展脉络、理解东西方法治文明不同演路径以及其主要内容、基本特征和发展规律提供了新的视角。  <br/>【推荐语】<br/>本书首次使用远东法概念,构思中国及周边国家古代法律的样态、特征及发展规律。 本书地理范围除中国外,包括现在的日本、朝鲜、越南、印度等国家,在时间范围上只论及古代不及近代。鉴此,本书囊括中华法系、印度法系的早期历史,探索古代东方国家、诸法域在法律文化上的共同性与差异。揭示古代东方法律文明的源头活水。   本书集全国七所院系的专家,包括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华东师大法学院、新疆大学法学院、河北师大法学院、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等,是集体智慧的成果。  <br/>【作者】<br/>  何勤华:1955年3月生,上海市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著有《西方法学史》《20世纪日本法学》,《中国法学史》《中国法学史纲》等多部作品,在法学类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80余篇。留学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获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9年获“*教学名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 李力:1964年生于兰州。法学博士。曾任教于中央民族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东京外国语大学客座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研究领域:先秦秦汉法制史,简牍学。 程维荣:1957年出生于上海。法学硕士。曾至日本金泽大学、美国迪金森大学等修。著有《中国继承制度史》、《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旅大租借地史》等作品。现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兼任研究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特约检察员。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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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序

上篇

导 论

第一章 中国古代法观念的语源学考察

第二章 夏、商、西周法

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法

第四章 秦汉法

第五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

下篇

第六章 上古日本法

第七章 古代朝鲜法

第八章 古代越南法

第九章 古代印度法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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