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读书
刑法学与宪法学的对话

刑法学与宪法学的对话

黄京平,韩大元
0
17.88 原价¥17 开通租阅权,免费读此书
提示:数字商品不支持退换货,不提供源文件,不支持导出打印。
评论 赠一得一 收藏 分享
此书籍暂不支持在移动端购买和阅读

内容简介

宪政的意旨,即是规范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作为下位法的刑法,在宪政体制下的作用毋庸置疑,同样以规范国家刑罚权,保障公民权利为职志。宪政是理论的,更是实践的,它需要在具体部门法的运作中得以实现;刑事法制关乎正义、自由、秩序、安全、平等,而这正是宪政的光辉在刑事法制中的夺目之处。在法治社会,无论静态的法律文本,还是动态的法律运作,刑法无时无刻不在秉承宪政的意旨,践行宪政的精神和基本价值。刑法作为常态社会突出矛盾的调整法,其功能发挥的有效程度,也需要从宪政的视野予以检验,并使宪政在微观的法律运作中得以全面实现。整体而言,刑事法制的理念与制度应与宪法保持高度一致,尤其是价值的选择与衡量上,应在宪法中追根溯源。当然,毕竟宪法着眼于国家的根本,而刑法则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因而于宏观与微观之间总会存在个别观念上的差异,并在规范表达上呈现出不协调甚至冲突的现象。刑事法制在运作中出现困境,也会从宪政的层面谋求“解惑”,并有可能为宪政提出新的课题乃至挑战,后者不及时因应,不会使问题从视线中消逝,反倒会因积累矛盾形成更大的隐患。因此,使宪法与刑法保持协调一致,消除两者不和谐的杂音,共同解决新的问题乃至创设新的制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展开
大家都在看换一批
大家都在看换一批
领取优惠券

温馨提示:

您已领取的礼券,请到【个人中心】-【资产】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