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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私权一般理论及其对民法体系构造的影响

古典私权一般理论及其对民法体系构造的影响

杨代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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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古典私权一般理论在民法体系演变史上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正因为该理论的出现,大陆法系民法才在传统的法学阶梯式体系之外形成五编式的潘得克吞式体系。古典私权一般理论的思想根源在于近代德国自然权利义务理论,它表征了体系化的权利思维:各种权利借助于抽象概念被组织成一个逻辑严密的权利类型体系,同时,权利本身也具有内在的逻辑结构(主体、客体、变动原因、救济)。权利的内在结构与权利类型体系分别成为潘得克吞式民法体系总则与分则的逻辑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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