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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的智慧

黑格尔的智慧

刘烨,王劲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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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黑格尔的著作集德国古典哲学之大成,创立了一个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他认为:“*观念”是宇宙之源,万物之本。世界的运动变化乃是“*观念”自我发展的结果,他认为自己的哲学就是“*观念”的表现。他认为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是一个过程,是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着的,而其内部矛盾乃是发展的源泉。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创立了唯物辩证法。 恩格斯后来给其以高度的评价:“近代德国哲学在黑格尔的体系中达到了*,在这个体系中,黑格尔次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处于不断运动、变化、转化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 本书是对黑格尔主要学说的一个简要的概括性的介绍,主要内容包括: 黑格尔的逻辑学 逻辑学是黑格尔整个学说体系的灵魂和核心所在。黑格尔的逻辑学说的范畴分为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三个部分。 黑格尔的自然哲学 自然科学是“研究理念的异在或外在化的科学”。黑格尔在自然哲学中把自然界划分为力学、物理学和有机物理学三个领域,以作为理念在自然界中发展的三个阶段。 黑格尔的精神哲学 精神哲学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后一部分,也是黑格尔本人为关注的一部分,因为“精神哲学”讨论的是“人”。黑格尔把精神哲学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精神三个阶段。 黑格尔的法哲学 黑格尔的法哲学实际上是对“精神哲学”中的客观精神的具体阐述。“ 法哲学”分为抽象法、道德、伦理三个阶段。具体内容包括:抽象法、道德、伦理、家庭、市民社会、国家、世界历史以及一系列的法律思想。
【推荐语】
逻辑学——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自然哲学——力学、物理学、**物理学,精神哲学——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精神,法哲学——抽象法、道德、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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