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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哲思——科技异化问题研究

科技哲思——科技异化问题研究

李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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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李桂花的《科技哲思——科技异化问题研究》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借鉴国内外相关问题的研究成果,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从新的视角、新的高度出发,采用宏观面上研究与微观案例研究相结合、横向静态研究与纵向动态研究相结合、规范性研究与描述性研究相结合的多种方法,将历史考察、现状分析与前景预测统一起来,对科技异化问题行了比较深而系统的研究,着力于有针对性、前瞻性地提出和论证减弱以至克服科技异化的基本原则和对策,尽可能为解决这一重大问题提供一些新的思路、新的方法。     《科技哲思——科技异化问题研究》主要从四个方面深化主题:     一、批判性考察科技异化问题研究的理论误区——科技乐观论和科技悲观论。认为无论是科技乐观论还是科技悲观论,对科学技术自身及其对人类社会的作用都缺乏充分的审视:乐观论片面夸大了科学技术对人类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认为科学技术本身可以直主宰人类命运,必然给人类带来幸福美好的生活;而悲观论则片面夸大了科学技术给人类社会发展带来的消极作用,认为科学技术自身直决定人类命运,不可抗拒地给人类带来灾难和不幸,它没有充分考虑到科技为人类社会所提供的各种可能性。这两种观,实际上都属于科技决定论,都强调科技对人类未来的决定,不管是幸运还是厄运。它们基本上都撇了人类自身的发展及社会制约性来看待科学技术的社会作用。真理超越一步,就会变成谬误。科技乐观论和科技悲观论的失足之处恰恰就在于它们对于本来是正确的东西作了不适当的夸大。实际上,这两种观不仅无助于解释现实,更不能指导实践。因为,盲目的乐观是自欺欺人,消极的悲观更是于事无补。正如马克思所言,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要改变世界就得面对世界,正视问题,采取实际的行动。     二、梳理与反思国内外学术界的研究现状。认为马克思、恩格斯的科技异化思想非常丰富,他们不仅探讨了科技异化的表现形式、分析了科技异化的根源。而且还揭示了科技异化的实质、阐明了科技异化的解决途径,从而为我们研究科技异化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指导。国外学者对科技异化问题的探讨,无论是哲人科学家中的爱因斯坦、维纳,技术哲学家中的海德格尔、埃吕尔、舒尔曼,还是社会批判家中的马尔库塞、弗洛姆、哈贝马斯,后现代学者中的费耶阿本德、格里芬等,尽管研究的视角不同、观各异,甚至针锋相对,但都给我们以重要的启示。国内学者对科技异化问题的思考,为我们研究科技异化问题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料及有益的经验。他们有的强调科技的人文价值、政治价值的重要性,有的探讨科技文明的代价、主张慎重对待科学技术,有的探讨科学与人文融合的必要性、可能性与现实途径。可以肯定地说,这些研究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同时也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具有深刻的启迪。     三、探究科技的本质以及科技异化的实质。认为科技就其本质而言,是人类的一种有目的的活动,是从来也不可能完全独立于人类,成为自主自律的力量。主体只能是人,科技只能是人的制造物,是客体。不能颠倒人和科技的主客体关系。在*意义上,科技不是自主能动的主体。科技没有完全外在于人的发展规律。没有人类活动,科技不可能发展。同时,在相对意义上,科技的发展具有内在的继承性、连续性,尤其是在科技发展的高级阶段,科技越来越表现出某种程度的自律性和自组织性。但这种自律性和自组织性是相对的、外在的,不是科技内在的本质属性。一句话,自主是相对的,不自主是*的。认为科技不是价值中立的,而是负载价值的,所以,它在一定条件下就可能发生异化。所谓科技异化,就是指人们利用科学技术改变过、塑造过和实践过的对象物,或者人们利用科学技术创造出来的对象物,不但不是对实践主体和科技主体的本质力量及其过程的积极肯定,而是反过来成了压抑、束缚、报复和否定主体的本质力量,不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一种异己性力量,它不但不是“为我”的,反而是“反我”的。在现代社会,愈演愈烈的科技异化,究其原因,主要是人类认识水平的限制、文化价值观念的影响和社会发展状况的作用。科技异化实质上反映了人自身的一种异化。这种异化是人的文化的异化,是人的存在方式和实践方式的异化。总之,科技异化是存在的,问题在于如何看待和应对这种异化。     四、论证科技人化何以可能和如何实现。认为要减弱以至消除科技异化,就必须实现科技人化。所谓科技人化,主要是指科技的人文化、人性化、人道化,从而克服科技的无人与无视人的状态,把科技完全建立在人的基础之上,始终围绕人的个性自由、现实生存、未来发展行,使科技复归于人的生活世界,并真正成为人的科技。认为科技之所以能够人化,是科技的本性使然,即科学技术的生活基础、科学技术的人性根基、科学技术的实践本质、科学技术的属人性质。认为要实现科技的人化,使科技更好地为人类服务,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首先必须确立下列方法论原则——“关键在人”的主体性原则、“以人为本”的人本性原则、“横向关系角度”的整体性原则、“纵向关系角度”的持续性原则、“着眼于未来”的前瞻性原则;其次要加强主体建设——不断提高和发展主体的素质与能力、确立多极主体问的和谐关系、拓宽科技界与政府及公众之间联系的“绿色通道”;后还必须行制度规范——变革社会制度、加强科技立法、引科技伦理的“软着陆”机制。当然,科技人化是一个无限发展过程。     总之,科技异化带来的威胁是实实在在的和有目共睹的,人们只有正视这一现实才能解决问题。科技异化的责任不在于科技本身,对科技异化的扬弃并不需要以扬弃科技本身为代价。科技异化的出现只是暂时的,不具有永恒的历史必然性,人类完全可以通过积极的努力来加以克服。只有从科技异化走向科技人化,正确认识和支配科学技术,才能在*限度减少和消除科学技术的非理性发展和破坏性应用。所以,我们提出科技人化、论证科技人化,并非要抑制科学技术的发展,更不是要取消科学技术,而是要使科学技术更好地朝着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方向发展。归根到底,科学技术的未来,人类的未来,取决于我们今天的认识和行动。
【作者】
    李桂花,女,1965年生,吉林辽源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哲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科技哲学、社会哲学研究。在《哲学研究》、《科学学研究》、《自然辩证法通讯》、《科学技术与辩证法》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主持或参与*及省部级科研课题研究1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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