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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税权的确立及其运行机制研究

我国地方税权的确立及其运行机制研究

姜孟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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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我国地方税权的确立及其运行机制研究/法学 理念实践创新丛书》基于公权力运行的制约与协调理 论,对我国地方税权的确立及其运行机制行了详实 有据的研究,阐明了确立地方税权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确立地方税权的理论基础和依据、地方税权的基本 构成及其实现、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的法律规制等四 大问题。地方税权的收益权应当明确,凡是地方税种 或共享税种中由地方分享的部分,收益权都应当由地 方政府享有;而地方税权的征管权,则主要是由地方 政府承担地方税税种的征管权。目前地方税权的缺位 主要表现为立法权的缺位。税权在地方国家机关之间 的分配,现实上造成了各地方国家机关享有相对独立 的权力诉求及主张。因此,如果地方税权之间能够 行良性的税权竞争或称税收竞争,无论是对地方经济 的发展,还是对地方财力的充实,都是有益的。 《我国地方税权的确立及其运行机制研究/法学 理念实践创新丛书》由姜孟亚编著。
【推荐语】
由姜孟亚编著的《我国地方税权的确立及其运行机制研究/法学理念实践创新丛书》对我国地方税权的确立及运行机制分析和探讨,不但阐明了地方税权确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确立地方税权的理论基础和依据,而且论述了地方税权的基本构成及其实现、运行失当及其法律规制等方面的内容。结合我国特有国情较为系统全面地探讨了地方税权问题,明确提出在宪法和基本法律层面确定地方税权的地位,并认为其是地方权力的核心,提出地方税权作为一种公权力,必须依法协调运行。
【作者】
姜孟亚 现在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法政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1998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经济法学博士学位;2009年12月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民商法学研究工作。在《法学家》、《南京社会科学》和《黑龙江社会科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参与国家985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子课题《经济法及其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现经济稳定增长目标的促型法研究》等课题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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