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读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最新修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最新修正版)

全国人大
0
1.50 原价¥1 开通租阅权,免费读此书
提示:数字商品不支持退换货,不提供源文件,不支持导出打印。
评论 赠一得一 收藏 分享
此书籍暂不支持在移动端购买和阅读

内容简介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决定,修订后的高等教育法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履行审议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调查、处理学术纠纷;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按照章程审议、决定有关学术发展、学术评价、学术规范的其他事项。 修订后的高等教育法明确,高等学校应当建立本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评价制度,及时公相关信息,受社会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效益和教育质量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
【推荐语】
★设立学术委员会 ★高校受第三方评估,结果向社会公
展开
大家都在看换一批
大家都在看换一批
领取优惠券

温馨提示:

您已领取的礼券,请到【个人中心】-【资产】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