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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研究(第三版)(上下卷)(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王利明法学研究系列;“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

物权法研究(第三版)(上下卷)(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

王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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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十二五”国家重图书出版规划·王利明法学研究系列:物权法研究(第3版)(套装上下卷)》以我国《物权法》为依据,密切结合我国有关物权的理论与司法实践,针对《物权法》起草过程及颁行之后提出的各种理论和实务问题,并值鉴国外物权立法的先经验及*学术研究成果,对我国物权法的理论体系、基本原则,以及各项基本制度和规范行了较为全面、详尽的研究。 在上卷中,作者详尽分析了物权法的各项基本原则,认为物权的请求权是一种特殊的请求权类型;对于物权变动,作者认为,我国《物权法》并未采纳物权行为理论,而是采纳了债权意思表示加登记或交付的模式;在所有权编中,作者对所有权的一般原理、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类型行了较为深的研究,本次修订,结合*的司法解释,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和探讨;此外,作者还对相邻关系、共有中的基础理论和新问题行了较为细致的分析和研究。 在下卷中,作者对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行了深的分析,并对各种用益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以及各种准用益物权行了细致深的研究;作者展望了担保物权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趋势,对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都行了较为深的分析,尤其是对《物权法》在制度上对《担保法》的创新之处都行了详尽的探讨;作者还深分析了占有的性质,并对占有的效力及保护行了详尽的研究。
【作者】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获湖北财经学院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先后在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和哈佛大学法学院修。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曾获“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以及*优秀青年教师奖、届中韩青年学术奖、长江学者等奖励。 主要学术成果: 专著《违约责任论》(获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等奖)、《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司法改革研究》(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吴玉章科研基金三等奖)、《物权法论》、《物权法研究》(获第六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合同法研究》(、二、三卷)、《民法总则研究》(获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选新闻出版总署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主编或合著《民法新论》(上、下册,获北京市高等学校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出版社优秀学术专著优秀奖)、《民法·侵权行为法》(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三届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人格权法新论》(获第九届中国图书评论奖)、《人格权法研究》(获第五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二等奖)、《合同法新论·总则》;发表论文集《民商法研究》(1至8辑)和学术论文二百余篇。曾两次获得*颁发的*教学成果二等奖。 王利明教授作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起草小组成员,全程参与了《侵权责任法》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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