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报告2015
刘胜军,周晓松,史广龙,王鑫
在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中,眼花缭乱的金融衍生产品令很多金融消费者蒙受损失。作为危机反思的一部分,美国决定成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局。 对我国现阶段而言,金融消费者保护刚刚起步,任重而道远。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立法还不够完善,司法质量更是亟待改善。由于长期存在金融抑制(financialrepression),游离于监管视野之外的金融活动一直非常活跃。在四万亿刺激过后,影子银行的异军突起成为中国金融版图的重要特征。由于影子银行透明度低、监管缺位,加之消费者/投资者不够成熟和理性,更易导致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受损。近期引发关注的云南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事件即为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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