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系统阐述民法的起源—占代西亚地区民事规范形成与发展的论著。苏美尔、巴比伦、亚述、赫梯以及希伯来等诸民族共同造就了古代西亚地区的民事规范。首先在导论部分里,作者确立起民法起源的标志,通过追溯民法起源的社会历史条件,指出古代西亚地区民事规范的存在形式,并对其民事规范研究行了综述。着,结合习惯法与制定法两大法源,作者以上述五大民族民事规范的特色为主线,分五个篇章依次研究了这一地区的苏美尔民事规范、巴比伦民事成文法、亚述民事习惯法、赫梯民法制度以及希伯来民事规约,较全面地考察了古代西亚地区民事规范,审视了其在民法起源问题上的重要地位。为此,作者认为,这些民事规范是古代西亚地区人类活动的早规矩,它们不同程度地演绎了合意、对价、立约、诚实信用、情事变更乃至民事赔偿等原则与精神,是真正意义上的民法。本书后结语部分,作者综合性地对古代西亚地区民事规范行思考,得出结论:古代西亚地区民事规范是近现代民法的历史渊源,这种文明传播轨迹大体由古代西亚地区传至希腊、罗马乃至辐射到整个欧美。本书*限度地利用了中国以及欧美学者研究东方古典法律文明的丰硕成果,在前辈与同仁们的研究基础上,将中国在该领域的研究深度向前推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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