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本电子书0元读

万本电子书0元读

顶部广告

中国民法典释评·物权编电子书

本书作者崔建远教授是我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暨物权编总召集人。全程参与民法典的编纂,并担任物权编编的总召集人,在此领域具有高度的权威性。 本书的内容特是对民法典深层的价值行探析,以求更准确地阐释立法主旨,对法典条文的新概念、新规定、新变化给与了立足于民法典层面的界定与解读,并且突出了对法律适用的解释与指引。

售       价:¥

纸质售价:¥282.40购买纸书

303人正在读 | 0人评论 6.2

作       者:崔建远

出  版  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08-15

字       数:98.1万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律法规

温馨提示:数字商品不支持退换货,不提供源文件,不支持导出打印

为你推荐

  • 读书简介
  • 目录
  • 累计评论(0条)
  • 读书简介
  • 目录
  • 累计评论(0条)
《中国民法典释评·物权编》凝结了作者在物权法及理论上二十余年的积累,作者从民法典制定层面出发,明确了各个条文的内在价值,阐释了各法条的主旨内涵,对法条的变更、增补行了理论溯源与新法解读,对相关概念、原则等行了清晰的区分和界定,并且从司法适用角度,给出了学理解释与应用指引,并辅以疑难问题的案例探讨,兼具了学理阐释与实践操作。 本书读者对象主要为法官、律师以及法律学者等法律职业群体。既有立法的高度,又有学者的深度,同时还有司法适用的广度。对于对法官、律师和学者等法律职业群体而言,是非常难得的一套集学理与适用于一体的民法典图书。<br/>【推荐语】<br/>本书作者崔建远教授是我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暨物权编总召集人。全程参与民法典的编纂,并担任物权编编的总召集人,在此领域具有高度的权威性。 本书的内容特是对民法典深层的价值行探析,以求更准确地阐释立法主旨,对法典条文的新概念、新规定、新变化给与了立足于民法典层面的界定与解读,并且突出了对法律适用的解释与指引。 本书的*终呈现,超出了作者自己的预料,在若干制度及理论方面,或新增,或完善,或突破,或深化,或矫正。凝结了作者在物权法及理论上二十余年的积累,这也是作者为读者们呈献的*诚意。<br/>【作者】<br/>崔建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首批文科资深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我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暨物权编总召集人。<br/>
目录展开

目录

代总序 民法典的时代意义

自 序

缩略语

第二编 物权

第一分编 通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

第二百零六条

第二百零七条

第二百零八条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第二百一十条

第二百一十一条

第二百一十二条

第二百一十三条

第二百一十四条

第二百一十五条

第二百一十六条

第二百一十七条

第二百一十八条

第二百一十九条

第二百二十条

第二百二十一条

第二百二十二条

第二百二十三条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二百二十四条

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二百二十六条

第二百二十七条

第二百二十八条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二十九条

第二百三十条

第二百三十一条

第二百三十二条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三条

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百三十五条

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百三十八条

第二百三十九条

第二分编 所有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

第二百四十一条

第二百四十二条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百四十四条

第二百四十五条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二百四十六条

第二百四十七条

第二百四十八条

第二百四十九条

第二百五十条

第二百五十一条

第二百五十二条

第二百五十三条

第二百五十四条

第二百五十五条

第二百五十六条

第二百五十七条

第二百五十八条

第二百五十九条

第二百六十条

第二百六十一条

第二百六十二条

第二百六十三条

第二百六十四条

第二百六十五条

第二百六十六条

第二百六十七条

第二百六十八条

第二百六十九条

第二百七十条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百七十一条

第二百七十二条

第二百七十三条

第二百七十四条

第二百七十五条

第二百七十六条

第二百七十七条

第二百七十八条

第二百七十九条

第二百八十条

第二百八十一条

第二百八十二条

第二百八十三条

第二百八十四条

第二百八十五条

第二百八十六条

第二百八十七条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八条

第二百八十九条

第二百九十条

第二百九十一条

第二百九十二条

第二百九十三条

第二百九十四条

第二百九十五条

第二百九十六条

第八章 共 有

第二百九十七条

第二百九十八条

第二百九十九条

第三百条

第三百零一条

第三百零二条

第三百零三条

第三百零四条

第三百零五条

第三百零六条

第三百零七条

第三百零八条

第三百零九条

第三百一十条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第三百一十二条

第三百一十三条

第三百一十四条

第三百一十五条

第三百一十六条

第三百一十七条

第三百一十八条

第三百一十九条

第三百二十条

第三百二十一条

第三百二十二条

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

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三条

第三百二十四条

第三百二十五条

第三百二十六条

第三百二十七条

第三百二十八条

第三百二十九条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条

第三百三十一条

第三百三十二条

第三百三十三条

第三百三十四条

第三百三十五条

第三百三十六条

第三百三十七条

第三百三十八条

第三百三十九条

第三百四十条

第三百四十一条

第三百四十二条

第三百四十三条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百四十四条

第三百四十五条

第三百四十六条

第三百四十七条

第三百四十八条

第三百四十九条

第三百五十条

第三百五十一条

第三百五十二条

第三百五十三条

第三百五十四条

第三百五十五条

第三百五十六条

第三百五十七条

第三百五十八条

第三百五十九条

第三百六十条

第三百六十一条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三百六十二条

第三百六十三条

第三百六十四条

第三百六十五条

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六条

第三百六十七条

第三百六十八条

第三百六十九条

第三百七十条

第三百七十一条

第十五章 地役权

第三百七十二条

第三百七十三条

第三百七十四条

第三百七十五条

第三百七十六条

第三百七十七条

第三百七十八条

第三百七十九条

第三百八十条

第三百八十一条

第三百八十二条

第三百八十三条

第三百八十四条

第三百八十五条

第四分编 担保物权

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八十六条

第三百八十七条

第三百八十八条

第三百八十九条

第三百九十条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百九十二条

第三百九十三条

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三百九十四条

第三百九十五条

第三百九十六条

第三百九十七条

第三百九十八条

第三百九十九条

第四百条

第四百零一条

第四百零二条

第四百零三条

第四百零四条

第四百零五条

第四百零六条

第四百零七条

第四百零八条

第四百零九条

第四百一十条

第四百一十一条

第四百一十二条

第四百一十三条

第四百一十四条

第四百一十五条

第四百一十六条

第四百一十七条

第四百一十八条

第四百一十九条

第四百二十条

第四百二十一条

第四百二十二条

第四百二十三条

第四百二十四条

第十八章 质 权

第四百二十五条

第四百二十六条

第四百二十七条

第四百二十八条

第四百二十九条

第四百三十条

第四百三十一条

第四百三十二条

第四百三十三条

第四百三十四条

第四百三十五条

第四百三十六条

第四百三十七条

第四百三十八条

第四百三十九条

第四百四十条

第四百四十一条

第四百四十二条

第四百四十三条

第四百四十四条

第四百四十五条

第四百四十六条

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七条

第四百四十八条

第四百四十九条

第四百五十条

第四百五十一条

第四百五十二条

第四百五十三条

第四百五十四条

第四百五十五条

第四百五十六条

第四百五十七条

第五分编 占有

第二十章 占 有

第四百五十八条

第四百五十九条

第四百六十条

第四百六十一条

第四百六十二条

累计评论(0条) 0个书友正在讨论这本书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分享你的想法吧!

买过这本书的人还买过

读了这本书的人还在读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