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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电子书

造“简便易用、专业实用、好读好用”案例 促法律适用统一专业务实: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连续出版13年,为新型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参考解决方案。 规模强大:23个分册包含传统和新近的热纠纷,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内容独特: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数据库增值: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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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国家法官学院,*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出  版  社:中国法治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4-05-31

字       数:19.2万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律教材/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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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内容包含婚约财产纠纷,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撤销婚姻纠纷,同居关系纠纷,亲子关系纠纷,抚养纠纷,赡养纠纷,收养关系纠纷,探望权纠纷,分家析产纠纷,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遗赠纠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本书有以下特色:一是选编案例来源广泛、时效性强。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从各地高院2023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自今年起,本丛书优先选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力求对案例库案例裁判要旨的基本内涵、价值导向、法理基础、适用要等行深分析,增强丛书的权威性、参考性 。二是由法官释理说法,全方位深度挖掘案例价值。大多数案例由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深阐释案例的裁判思路和相关考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司法裁判、类案参考、法学研究、行为指引、宣示教育等方面的价值。三是编排依次以案由和法律适用问题为序,方便读者检索。四是注重裁判文书再加工,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案例编写突出争议焦,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更多与争议焦、所查类案相关的有效、有益信息。<br/>【推荐语】<br/>造“简便易用、专业实用、好读好用”案例 促法律适用统一专业务实: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连续出版13年,为新型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参考解决方案。 规模强大:23个分册包含传统和新近的热纠纷,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内容独特: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数据库增值: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 解析裁判规则的价值功能、适用要、为法律适用提供可操作性指引。<br/>【作者】<br/>国家法官学院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编   国家法官学院是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的主要机构、国家司法智库,是国家待外国法官的重要基地。 最高人民法院依托国家法官学院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在人民法院领导下展司法案例的生成、收集、研究和交流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服务法学教育研究、服务中外法学交流、服务法治中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院宗旨,致力于搭建国际一流的案例交流和研究平台,有效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汇聚全国法院法官和社会专家学者共同推司法案例研究。<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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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页

一、婚姻家庭纠纷

(一)婚约财产纠纷

1 合理区分彩礼与一般赠与,准确把握未领证的彩礼返还情形

2 已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情形下的彩礼返还规则

(二)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

3 通谋虚假离婚中的身份关系与财产处理的效力认定

4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向第三者支付款项是否构成不当得利的认定

(三)离婚纠纷

5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患有疾病的,是否需要通过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主张权利

6 婚前房屋变更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7 民法典实施前离婚协议约定居住权的司法认定

(四)离婚后财产纠纷

8 对于离婚后财产纠纷是否属于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实质性审查

9 婚前未明确约定的个债共担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10 离婚协议书明确约定“无其他共同财产”的认定及适用

11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适用条件拟制的司法认定

(五)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

12 民法典实施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适用及认定标准

13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项下其他重大过错的理解与适用

(六)撤销婚姻纠纷

14 婚前未如实告知的疾病需属重大疾病范畴才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

15 民法典施行前登记结婚的当事人于施行后以“重大疾病”为由申请撤销婚姻的法律适用规则

16 一方婚前未明确告知精神疾病,另一方享有婚姻撤销权

(七)同居关系纠纷

17 男女朋友解除同居关系后就婚房签订的租赁合同性质之认定

(八)抚养纠纷

18 夫妻一方取得抚养权但未实际进行抚养,另一方可在履行实际抚养义务后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19 对已满八周岁未成年人抚养权的变更应当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真实意愿

20 他国出生的未成年子女的国籍认定

21 离异父母就子女抚养费标准产生纠纷,法院可以判决减少抚养费

22 未成年子女真实意愿与抚养关系变更的司法裁量

(九)赡养纠纷

23 继子女对在未成年时共同生活过的继父母是否应承担赡养义务

24 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离婚后有权要求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25 居住权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履行顺位

(十)收养关系纠纷

26 公告瑕疵对收养行为效力的影响

(十一)监护权纠纷

27 未成年人近亲属范围内无适格监护人的可以由居民委员会担任监护人

28 父母尽到监护职责情况下的祖父母不能取得孙子女的监护权、抚养权

29 学校保障父母监护权行使的义务内容及界限范围

(十二)探望权纠纷

30 可对恢复曾伤害子女一方探望权益进行适度限制

31 老人的隔代探望权应当予以保护

(十三)分家析产纠纷

32 继承人因过错间接导致被继承人死亡的应按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认定其丧失继承权

33 继承纠纷中房改房权属认定及分割规则

34 债权人代位析产的前置条件及审查范围的认定

35 债务人已离婚情况下债权人“代位析产”情形的认定

二、继承纠纷

(一)法定继承纠纷

36 被继承人死亡前提下,可以适用亲子关系推定规则

37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及拆迁利益的权属认定规则

38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其配偶存款的二分之一是否属于遗产范围

39 丧葬慰问礼金的性质认定及分配规则适用

(二)遗嘱继承纠纷

40 存在形式瑕疵的打印遗嘱法律效力认定

41 打印遗嘱见证程序“时空一致性”要求的司法认定

42 打印遗嘱的效力认定

43 自书遗嘱的举证责任分配

44 遗嘱见证书效力的认定

45 对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的认定不应适用“应当知道”标准

(三)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46 夫妻一方以登记在其一人名下的共有房产对外抵押的法律效力

(四)遗赠纠纷

47 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代位继承人继承,其性质应认定为遗赠

48 遗赠扶养协议中处分农村房屋行为无效

49 主体瑕疵不必然导致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50 民政部门以遗产管理人身份参加诉讼,非必须经前置指定程序

51 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主体资格及协议效力的司法认定

(五)遗产管理纠纷

52 被继承人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任遗产管理人的民政部门承担管理遗产并清偿债务的责任

53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诉讼中确定遗产管理人的必要性

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54 通过自伤自残或以此相威胁的精神控制属家庭暴力

中国法院2012~2024年度案例系列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集成丛书(全15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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