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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执行案例电子书

造“简便易用、专业实用、好读好用”案例 促法律适用统一专业务实: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连续出版13年,为新型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参考解决方案。 规模强大:23个分册包含传统和新近的热纠纷,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内容独特: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数据库增值: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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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国家法官学院,*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出  版  社:中国法治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4-05-31

字       数:18.9万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律教材/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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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执行案例。内容包含对不动产的执行、对动产的执行、对金钱和账户的执行、对债权的执行、特殊情况下的执行、执行期限。本书有以下特色:一是选编案例来源广泛、时效性强。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从各地高院2023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自今年起,本丛书优先选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力求对案例库案例裁判要旨的基本内涵、价值导向、法理基础、适用要等行深分析,增强丛书的权威性、参考性 。二是由法官释理说法,全方位深度挖掘案例价值。大多数案例由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深阐释案例的裁判思路和相关考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司法裁判、类案参考、法学研究、行为指引、宣示教育等方面的价值。三是编排依次以案由和法律适用问题为序,方便读者检索。四是注重裁判文书再加工,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案例编写突出争议焦,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更多与争议焦、所查类案相关的有效、有益信息。<br/>【推荐语】<br/>造“简便易用、专业实用、好读好用”案例 促法律适用统一专业务实: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连续出版13年,为新型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参考解决方案。 规模强大:23个分册包含传统和新近的热纠纷,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内容独特: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数据库增值: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 解析裁判规则的价值功能、适用要、为法律适用提供可操作性指引。<br/>【作者】<br/>国家法官学院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编   国家法官学院是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的主要机构、国家司法智库,是国家待外国法官的重要基地。 最高人民法院依托国家法官学院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在人民法院领导下展司法案例的生成、收集、研究和交流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服务法学教育研究、服务中外法学交流、服务法治中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院宗旨,致力于搭建国际一流的案例交流和研究平台,有效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汇聚全国法院法官和社会专家学者共同推司法案例研究。<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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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页

一、对不动产的执行

1 比例原则在拍卖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中的适用

2 没有订立书面合同,夫妻一方接受父母赠与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不动产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 以物抵债取得房产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一定条件可以排除房产执行

4 案涉房屋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实体权益

5 案外人对无证房屋的实体权益可以排除执行

6 案外人基于一般物权期待权不能排除抵押权人对不动产提起的强制执行

7 典当公司抵押权与购房人居住权冲突下的权利保护顺位

8 开发商未开具发票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不属于买受人的原因

9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不能排除债权人强制执行

10 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享有担保物权,案外人以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民事调解书主张排除强制执行,应不予支持

11 已设立抵押权的案涉房产是否可以强制过户

12 因企业转制而出让的房屋由被执行人合法取得后又出售给案外人,即便根据现行政策暂时无法过户,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排除执行

13 在不可归责于房屋买受人的情形下,房屋善意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保护

14 债务人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是否可强制执行

15 执行异议之诉中案外人排除执行的证据认定方法和逻辑分析

16 受赠子女依据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将房产赠与子女的约定,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能否阻却执行

二、对动产的执行

17 案涉设备已在法院查封前由买受人占有、使用,可认定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买受人享有足以排除法院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18 案涉账户内的生育津贴能否排除执行

19 动产尚未实际交付的,基于离婚协议享有的物权期待权不能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

20 关于执行过程中动产权利及占有状态的审查方法

21 已转让但未过户的车辆能否强制执行

22 对长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机动车能否依申请解除查封

23 借名使用小客车指标的购车人是否享有排除执行的权益

三、对金钱和账户的执行

24 被执行人部分履行债务应先偿本金再偿判后利息

25 电子钱包的借用人不能排除法院对实际权利人账户内资金的执行

26 对“专款专用”银行账户能否执行的认定

27 犯罪后合法所得财产执行分配时刑事退赔债权应适用同等顺位

28 个人合伙投资船舶产生船舶共有纠纷的,基于处置被执行人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目的,可以查封项目公司特定财产,但不得直接执行

29 股东对公司的债权禁止抵销补足出资

30 借用银行账户内资金权属认定及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31 劳动者个人是否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确定的社会保险费

32 竞买人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原所有权人(被执行人)无权收取所有权转移后的租金收益

33 理财险现金价值能否作为执行标的强制执行

34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的执行

35 实际施工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具备排除普通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法律效力

36 以错误转款为由要求退还的执行异议能否支持

37 若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总计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能否在执行程序中予以调整

38 协助执行人在冻结期间擅自处分已被冻结的财产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9 申请执行人接受以物抵债需具备受让案涉财产的法定资格

四、对债权的执行

40 未届期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对外担责的审查认定

41 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第三人的利益在破产程序与执行程序并行中的保护

五、特殊情况下的执行

42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隐名股东不可对抗执行

43 当事人达成和解撤回执行仍需承担执行费

44 消极行为给付判决的执行力与禁止令的适用性

45 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在破产宣告之后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处理

46 实现探视权应以有利于被探视人健康成长、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为前提

47 当事人除非举证证明其对身份被“冒用或盗用”为股东无过错,否则应承担股东责任

六、执行期限

48 超过申请执行时效的认定

49 执行程序中申请参与分配截止时间的认定

中国法院2012~2024年度案例系列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集成丛书(全15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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