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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第一章 先合同案由
第一节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4级案由)
主张合同有效
第二节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4级案由)
主张合同无效
第三节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一、主张违反先合同义务的缔约过失责任
二、主张违反附随合同义务的缔约过失责任
三、主张违反报批义务的缔约过失责任
第四节 预约合同纠纷
一、主张履行预约
二、主张对方承担违反预约的违约责任
第五节 定金合同纠纷
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第二章 合同案由
第一节 合同纠纷(2级案由)
一、主张撤销合同
二、被代理人主张违反代理职责的代理人赔偿损害
三、被代理人主张代理人与相对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相对人主张违法代理的被代理人与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相对人主张无权代理人履行/赔偿损害
六、主张合同履行请求权
七、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主张解除合同
九、主张合同未解除
十、债权人主张债务人承担的费用
十一、债务人主张债权人承担的费用
十二、主张后合同义务履行请求权
十三、主张违反后合同义务的损害赔偿
十四、第三人主张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
十五、第三人主张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节 买卖合同纠纷
一、主张买卖合同履行请求权
二、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买受人特有的法定解除权)
四、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合理费用
五、买受人主张出卖人履行回收义务
第三节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4级案由)
一、出卖人主张买受人提前支付全部价款(加速到期)
二、出卖人主张解除合同(分期付款出卖人特有的法定解除权)
第四节 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纠纷(4级案由)
一、出卖人主张取回权
二、买受人主张回赎权
三、出卖人主张变价权
第五节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一、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二、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三、买受人主张出卖人双倍返还定金
四、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返还定金
五、出卖人主张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六、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出卖人主张解除合同(房屋出卖人特有的解除权)
八、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房屋买受人特有的解除权)
九、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
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修复费用
第六节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4级案由)
主张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特别无效事由)
第七节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4级案由)
一、出卖人主张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二、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出卖人主张解除合同(房屋出卖人特有的解除权)
四、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房屋买受人特有的解除权)
五、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
六、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修复费用
第八节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4级案由)
一、出卖人主张包销人购买
二、包销人主张出卖人赔偿损失
第九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4级案由)
一、主张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二、主张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请求权
三、出让方主张受让方补足价格
四、主张解除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主张解除合同的损害赔偿
六、主张调整出让金
七、受让方主张出让方补偿+退还出让金
八、出让方主张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
第十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4级案由)
主张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履行请求权
第十一节 赠与合同纠纷
一、赠与方主张撤销赠与合同
二、赠与方主张撤销后的返还
三、主张赠与合同履行请求权
四、受赠人主张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节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4级案由)
一、主张金融借款合同履行请求权
二、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贷款人主张解除合同(借款特有的解除事由)
第十三节 民间借贷纠纷(4级案由)
一、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
二、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三、主张民间借贷合同履行请求权
四、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借人主张解除合同(借款特有的解除事由)
六、借款人主张提前还款
七、出借人主张网贷平台承担担保责任
八、出借人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
第十四节 保证合同纠纷
一、主张保证合同有效
二、主张保证合同无效
三、债权人主张保证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四、债权人主张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五节 抵押合同纠纷
一、主张抵押合同有效
二、主张抵押合同无效
三、债权人主张抵押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四、债权人主张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
五、债权人主张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节 质押合同纠纷
一、主张质押合同有效
二、主张质押合同无效
三、债权人主张质押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四、债权人主张质押人交付质押财产/办理权利质押登记
五、债权人主张质押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节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4级案由)
一、出租人主张房屋占有使用费
二、承租人主张装饰装修物的折价
三、出租人合同无效后主张装饰装修物的拆除+恢复原状
四、主张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请求权
五、承租人主张出租人承担维修费用/扩建费用
六、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主张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特有的解除事由)
八、出租人主张合同期满/解除后装饰装修物的拆除+恢复原状
九、承租人主张出租人赔偿/补偿装饰装修物残值损失
十、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
十一、承租人主张优先承租权
十二、次承租人主张代付租金/违约金
十三、次承租人主张对承租人的追偿权
第十八节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出租人主张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返还/补偿
二、主张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请求权
三、主张融资租赁合同违约责任
四、主张解除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特有的解除事由)
五、主张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赔偿/补偿/价值差额返还
第十九节 保理合同纠纷
一、有追索权保理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人返还保理融资本息/回购应收账款债权
二、保理人主张应收账款债务人履行债务
三、应收账款债权人主张有追索权保理人返还超额款项
第二十节 承揽合同纠纷
一、主张承揽合同履行请求权
二、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主张解除承揽合同(承揽特有的解除事由)
四、承揽人主张定作人行使任意解除权的损害赔偿
第二十一节 加工合同纠纷(4级案由)
第二十二节 定作合同纠纷(4级案由)
第二十三节 修理合同纠纷(4级案由)
第二十四节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4级案由)
一、发包人主张勘察人继续完善勘察、减收/免收勘察费
二、发包人主张勘察人赔偿损失
三、发包人主张勘察人与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勘察人主张发包人增付费用
第二十五节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4级案由)
一、发包人主张设计人继续完善设计、减收/免收设计费
二、发包人主张设计人赔偿损失
三、发包人主张设计人与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设计人主张发包人增付费用
第二十六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级案由)
一、承包人主张合同无效的发包人折价补偿
二、发包人主张合同无效/解除的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三、主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损害赔偿
四、承包人主张发包人支付价款+接收工程
五、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主张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特有的解除事由)
七、承包人主张解除后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
八、承包人主张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九、承包人主张解除后发包人返还垫资+利息
第二十七节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4级案由)
承包人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第二十八节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4级案由)
一、实际施工人主张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二、实际施工人主张行使代位权
第二十九节 运输合同纠纷
一、旅客/托运人主张承运人履行运输义务
二、承运人主张旅客/托运人/收货人支付票款/运费
三、主张基于客运合同的其他请求权
四、主张基于货运合同的其他请求权
第三十节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4级案由)
第三十一节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4级案由)
第三十二节 水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4级案由)
第三十三节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4级案由)
第三十四节 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4级案由)
旅客主张航空承运人赔偿损失
第三十五节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4级案由)
托运人主张航空承运人赔偿货损
第三十六节 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4级案由)
第三十七节 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4级案由)
第三十八节 联合运输合同纠纷(4级案由)
一、托运人主张合同承运人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
二、托运人主张合同承运人与区段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九节 多式联运合同纠纷(4级案由)
一、托运人主张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损害
二、多式联运经营人主张托运人赔偿损失
第四十节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4级案由)
托运人主张铁路运输企业承担责任
第四十一节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4级案由)
第四十二节 铁路行李运输合同纠纷(4级案由)
第四十三节 铁路包裹运输合同纠纷(4级案由)
第四十四节 保管合同纠纷
一、主张保管合同履行请求权
二、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五节 仓储合同纠纷
一、主张仓储合同履行请求权
二、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六节 委托合同纠纷
一、主张委托合同履行请求权
二、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主张已行使/依诉行使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
四、主张解除方赔偿解除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七节 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4级案由)
一、主张民间委托理财合同无效/被撤销后的返还本金+承担利息损失
二、主张民间委托理财合同履行请求权
第四十八节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一、主张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请求权
二、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主张解除/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四、物业服务人主张业主承担解除的损害赔偿
五、业主主张物业服务人履行后合同义务+赔偿损害
第四十九节 中介合同纠纷
一、主张中介合同履行请求权
二、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节 借用合同纠纷
一、出借人主张借用人期满返还借用物
二、出借人主张借用人赔偿借用物损害
第五十一节 合伙合同纠纷
一、主张合伙合同履行请求权
二、主张承担合伙合同违约责任
三、主张确认已行使/依诉行使不定期合伙任意解除权
四、主张确认合伙合同已终止
五、主张合伙合同终止后剩余财产的分配
六、合伙人的债权人主张行使代位权
第五十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
一、主张收回/调整承包地的约定无效
二、主张履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发包方主张终止承包经营权合同
五、承包方主张发包方与第三人的承包合同无效+返还承包地+赔偿损失
六、第三人主张补偿合理投入
七、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主张优先承包
第五十三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4级案由)
受让方主张转让方交付承包地+办理登记
第五十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4级案由)
互换方主张转让方交付承包地+办理登记
第五十五节 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纠纷(4级案由)
一、承包方主张撤销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
二、被入股方主张交付+办理登记
三、被入股方主张补偿投资
四、被入股方主张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五、承包方主张解除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
六、发包方主张被入股方支付流转价款
七、发包方主张终止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
第五十六节 土地经营权抵押合同纠纷(4级案由)
一、承包方主张撤销土地经营权抵押合同
二、抵押权人主张抵押人办理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
第五十七节 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4级案由)
一、承包方主张撤销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
二、承租方主张交付+办理登记
三、出租方主张承租方返还承包地
四、承租方主张出租方补偿投资
五、承租方主张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六、出租方主张解除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
七、发包方主张承租方支付租金
八、发包方主张终止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
九、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主张优先权
第五十八节 居住权合同纠纷
主张居住权合同履行请求权
第五十九节 悬赏广告纠纷
主张悬赏人支付报酬
第三章 债的保全案由
第一节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债权人主张行使代位权
第二节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债权人主张行使撤销权
第四章 债的移转案由
第一节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债权受让人主张受让的债权+从权利
第二节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债权人向债务承担人主张主债权+从债权
第三节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
一、受让人主张债权
二、相对人对受让人主张债权
第四节 债务加入纠纷
债权人主张债务加入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节 追偿权纠纷
一、担保人主张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
二、担保人主张对其他担保人的追偿权
三、合伙人主张对其他合伙人的追偿权
第五章 准合同案由
第一节 无因管理纠纷
一、适法管理人主张费用偿还请求权
二、适法管理人主张损失补偿请求权
三、本人主张财产移交请求权
四、本人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
五、不适法/不法管理受益人主张享有管理利益
六、不适法/不法管理人主张费用偿还请求权
七、不适法/不法管理人主张损失补偿请求权
第二节 不当得利纠纷
一、主张法律行为不成立/无效/被撤销后的返还/折价补偿
二、主张给付不当得利请求权
三、主张权益侵害不当得利请求权
四、主张因添附失权的价值补偿(权益侵害不当得利)
五、主张费用支出不当得利请求权
六、主张第三人返还不当得利
第六章 物权案由
第一节 所有权确认纠纷(4级案由)
所有权人主张确认其所有权
第二节 用益物权确认纠纷(4级案由)
一、主张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主张确认宅基地使用权
三、主张确认居住权
四、主张确认地役权
第三节 担保物权确认纠纷(4级案由)
一、主张确认不动产抵押权
二、主张确认动产抵押权
三、主张确认动产质权
四、主张确认权利质权
五、主张确认留置权
六、主张确认让与担保
第四节 返还原物纠纷
物权人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
第五节 排除妨害纠纷
物权人主张排除妨害请求权
第六节 消除危险纠纷
物权人主张消除危险请求权
第七节 恢复原状纠纷
物权人主张恢复原状请求权
第八节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物权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九节 业主撤销权纠纷
业主主张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第十节 业主知情权纠纷
业主主张公布/查阅资料
第十一节 遗失物返还纠纷
一、权利人主张拾得人返还遗失物
二、权利人主张拾得人/有关部门赔偿遗失物损害
三、拾得人/有关部门主张权利人支付必要费用
四、拾得人主张权利人支付报酬
五、权利人主张无权处分人损害赔偿
六、权利人主张受让人返还原物
七、受让人主张权利人支付购买费用
八、权利人主张对无权处分人的追偿权
第十二节 添附物归属纠纷
一、主张确认添附物所有权/共有
二、主张赔偿过错造成的损害
三、主张补偿添附物归属造成的损害
第十三节 相邻关系纠纷
一、主张相邻方提供必要的便利
二、主张相邻方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三、主张相邻方补偿损失
四、主张相邻方赔偿损害
第十四节 相邻用水、排水纠纷(4级案由)
主张相邻方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十五节 相邻通行纠纷(4级案由)
主张相邻方为通行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十六节 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4级案由)
主张相邻方为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十七节 相邻通风纠纷(4级案由)
主张相邻方不得妨碍通风
第十八节 相邻采光、日照纠纷(4级案由)
主张相邻方不得妨碍采光/日照
第十九节 相邻污染侵害纠纷(4级案由)
主张相邻方停止排放有害物质/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第二十节 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4级案由)
一、主张相邻方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二、主张相邻方赔偿损害
第二十一节 共有权确认纠纷(4级案由)
一、主张确认按份共有权
二、主张确认共同共有权
第二十二节 共有物分割纠纷(4级案由)
一、主张分割共有物
二、主张赔偿分割损害
三、主张分担瑕疵共有物损害
第二十三节 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纠纷(4级案由)
一、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主张赔偿侵害优先购买权的损害
第二十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4级案由)
主张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五节 土地经营权纠纷
主张确认土地经营权
第二十六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一、主张确认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归属
二、主张附着于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三、主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第二十七节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一、主张确认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归属
二、主张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二十八节 居住权纠纷
一、居住权人主张所有权人交付住宅
二、主张居住权转让无效
第二十九节 地役权纠纷
一、主张用益物权人继续享有/负担已经设立的地役权
二、主张地役权一并转让
三、受让人主张同时享有地役权
四、主张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主张解除地役权合同
第三十节 抵押权纠纷
一、抵押权人主张担保财产的保全
二、抵押权人主张实现抵押权
三、抵押权人主张行使物上代位权
四、抵押权人主张抵押人承担增加的费用
五、抵押人主张抵押权人返还超额价款
第三十一节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权纠纷(4级案由)
一、建筑物/附着物抵押权人主张担保财产的保全
二、建筑物/附着物抵押权人主张实现抵押权
三、建筑物/附着物抵押权人主张行使物上代位权
四、建筑物/附着物抵押权人主张抵押人承担增加的费用
五、建筑物/附着物抵押人主张抵押权人返还超额价款
第三十二节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纠纷(4级案由)
一、在建建筑物抵押权人主张担保财产的保全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人主张实现抵押权
三、在建建筑物抵押权人主张行使物上代位权
四、在建建筑物抵押权人主张抵押人承担增加的费用
五、在建建筑物抵押人主张抵押权人返还超额价款
第三十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纠纷(4级案由)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人主张担保财产的保全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人主张实现抵押权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人主张行使物上代位权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人主张抵押人承担增加的费用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人主张抵押权人返还超额价款
第三十四节 土地经营权抵押权纠纷(4级案由)
一、土地经营权抵押权人主张担保财产的保全
二、土地经营权抵押权人主张实现抵押权
三、土地经营权抵押权人主张行使物上代位权
四、土地经营权抵押权人主张抵押人承担增加的费用
五、土地经营权抵押人主张抵押权人返还超额价款
第三十五节 动产抵押权纠纷(4级案由)
一、动产抵押权人主张担保财产的保全
二、动产抵押权人主张实现抵押权
三、动产抵押权人主张行使物上代位权
四、动产抵押权人主张抵押人承担增加的费用
五、动产抵押人主张抵押权人返还超额价款
第三十六节 动产浮动抵押权纠纷(4级案由)
一、动产浮动抵押权人主张担保财产的保全
二、动产浮动抵押权人主张实现抵押权
三、动产浮动抵押权人主张行使物上代位权
四、动产浮动抵押权人主张抵押人承担增加的费用
五、动产浮动抵押人主张抵押权人返还超额价款
第三十七节 最高额抵押权纠纷(4级案由)
一、最高额抵押权人主张担保财产的保全
二、最高额抵押权人主张实现抵押权
三、最高额抵押权人主张行使物上代位权
四、最高额抵押权人主张抵押人承担增加的费用
五、最高额抵押人主张抵押权人返还超额价款
第三十八节 动产质权纠纷(4级案由)
一、动产质权人主张担保财产的保全
二、动产质权人主张实现质权
三、动产质权人主张行使物上代位权
四、动产质权人主张出质人承担增加的费用
五、动产出质人主张质权人赔偿损害(擅自使用/处分质物)
六、动产出质人主张质权人赔偿损害/提存/受领提前清偿并返还质物(保管不善)
七、动产出质人主张质权人返还质物
八、动产出质人主张质权人行使质权/赔偿损害/法院拍卖、变卖质物
九、动产出质人主张质权人返还超额价款
第三十九节 转质权纠纷(4级案由)
出质人主张转质人赔偿损害
第四十节 最高额质权纠纷(4级案由)
一、最高额质权人主张担保财产的保全
二、最高额质权人主张实现质权
三、最高额质权人主张行使物上代位权
四、最高额质权人主张出质人承担增加的费用
五、最高额出质人主张质权人赔偿损害(擅自使用/处分质物)
六、最高额出质人主张质权人赔偿损害/提存/受领提前清偿并返还质物(保管不善)
七、最高额出质人主张质权人返还质物
八、最高额出质人主张质权人行使质权/赔偿损害/法院拍卖、变卖质物
九、最高额出质人主张质权人返还超额价款
第四十一节 应收账款质权纠纷(4级案由)
一、应收账款质权人主张担保财产的保全
二、应收账款质权人主张实现质权
三、应收账款质权人主张出质人提前清偿/提存转让价款
四、应收账款质权人主张出质人承担增加的费用
五、应收账款出质人主张质权人返还应收账款
六、应收账款出质人主张质权人行使质权/赔偿损害/法院拍卖、变卖应收账款
七、应收账款出质人主张质权人返还超额价款
第四十二节 留置权纠纷
一、留置权人主张实现留置权
二、留置权人主张行使物上代位权
三、债务人主张留置权人赔偿损害(保管不善)
四、债务人主张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法院拍卖、变卖质物
五、债务人主张留置权人返还超额价款
第四十三节 担保物权纠纷(2级案由)
一、让与担保权人主张担保财产的保全
二、让与担保权人主张实现让与担保权
三、让与担保权人主张行使物上代位权
四、让与担保权人主张担保人承担增加的费用
五、担保人主张让与担保权人返还超额价款
第四十四节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
担保物权人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第四十五节 占有保护纠纷(2级案由)
一、所有权人主张恶意占有人赔偿损害
二、所有权人主张无权占有人返还原物+孳息
三、善意占有人主张所有权人支付必要费用
四、所有权人主张占有人返还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
五、所有权人主张恶意占有人赔偿未受弥补的损害
第四十六节 占有物返还纠纷
原占有人主张原物返还
第四十七节 占有排除妨害纠纷
占有人主张排除妨害请求权
第四十八节 占有消除危险纠纷
占有人主张消除危险请求权
第四十九节 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
占有人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七章 人格权案由
第一节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非讼程序)
主张人格权保护禁令
第二节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一、捐献方主张人体捐献合同/遗嘱无效
二、捐献方主张撤销人体捐献合同
三、主张解除人体捐献合同
四、主张人体买卖合同无效
五、受试方主张人体试验合同无效
六、受试方主张撤销人体试验合同
七、主张解除人体试验合同
八、主张人格权消极防御请求权
九、主张性侵扰消极防御请求权
十、主张单位承担性侵扰防免/处置义务
十一、主张人格权“恢复原状”请求权
十二、主张人格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十三、主张人格权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十四、费用支出人主张侵权人负担费用
第三节 姓名权纠纷
一、主张解除姓名权许可使用合同(特有解除权)
二、相对人主张姓名权人承担许可使用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
三、主张姓名权消极防御请求权
四、主张姓名权“恢复原状”请求权
五、主张姓名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六、主张姓名权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四节 名称权纠纷
一、主张名称权消极防御请求权
二、主张名称权“恢复原状”请求权
三、主张名称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四、主张名称权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五节 肖像权纠纷
一、主张解除肖像权许可使用合同(特有解除权)
二、相对人主张肖像权人承担许可使用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
三、主张肖像权消极防御请求权
四、主张肖像权“恢复原状”请求权
五、主张肖像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六、主张肖像权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六节 声音保护纠纷
一、主张解除声音许可使用合同(特有解除权)
二、相对人主张声音主体承担许可使用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
三、主张声音权益消极防御请求权
四、主张声音权益“恢复原状”请求权
五、主张声音权益损害赔偿请求权
六、主张声音权益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七节 名誉权纠纷
一、主张名誉权消极防御请求权
二、主张媒体更正/删除失实内容
三、主张信用评价人更正/删除不当信用评价
四、主张名誉权“恢复原状”请求权
五、主张名誉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六、主张名誉权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八节 隐私权纠纷(4级案由)
一、主张隐私权消极防御请求权
二、主张隐私权“恢复原状”请求权
三、主张隐私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四、主张隐私权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九节 个人信息保护纠纷(4级案由)
一、主张个人信息消极防御请求权
二、主张信息处理者更正/删除
三、主张信息处理者确保信息安全
四、主张个人信息“恢复原状”请求权
五、主张个人信息损害赔偿请求权
六、主张个人信息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十节 人身自由权纠纷
一、主张人身自由权消极防御请求权
二、主张人身自由权“恢复原状”请求权
三、主张人身自由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四、主张人身自由权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十一节 一般人格权纠纷
一、主张人格权消极防御请求权
二、主张人格权“恢复原状”请求权
三、主张人格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四、主张人格权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五、近亲属主张死者人格侵害的精神损害赔偿
第十二节 人格权纠纷(2级案由)
一、主张人格权放弃/转让无效
二、主张死者人格保护
第八章 侵权责任案由
第一节 侵权责任纠纷(2级案由)
一、主张消极防御请求权
二、主张过错侵权请求权
三、主张共同侵权损害赔偿
四、主张共同危险损害赔偿
五、主张因果关系竞合型数人侵权损害赔偿
六、主张因果关系聚合型数人侵权损害赔偿
七、主张暂时丧失意识或控制者承担公平责任
第二节 监护人责任纠纷
一、主张监护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二、主张监护人承担不足部分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主张监护受托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节 用人单位责任纠纷
一、主张用人单位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主张对工作人员的追偿权
第四节 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侵权责任纠纷
一、主张用工单位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二、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节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一、主张接受劳务方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二、接受劳务方主张对提供劳务方的追偿权
第六节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一、主张接受劳务方赔偿损害
二、主张接受劳务方给予补偿
三、接受劳务方主张对第三人的追偿权
第七节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一、权利人主张网络用户承担侵权责任
二、权利人主张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
三、权利人主张网络服务提供者与网络用户就扩大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四、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主张权利人承担侵权责任
五、网络用户主张网络服务提供者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六、权利人主张网络服务提供者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七、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主张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节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一、主张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主张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补充责任
三、安全保障义务人主张对第三人的追偿权
第九节 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4级案由)
第十节 群众性活动组织者责任纠纷(4级案由)
第十一节 教育机构责任纠纷
一、无行为能力人主张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责任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主张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责任
三、主张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
四、教育机构主张对第三人的追偿权
第十二节 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
一、主张行为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二、主张单位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三节 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4级案由)
一、主张对生产者的消极防御请求权
二、主张生产者承担侵权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
三、主张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
四、主张生产者赔偿扩大损害+惩罚性赔偿
五、主张生产者负担召回费用
六、销售者主张对生产者的追偿权
第十四节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4级案由)
一、主张对销售者的消极防御请求权
二、主张销售者承担侵权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
三、主张销售者采取补救措施
四、主张销售者赔偿扩大损害+惩罚性赔偿
五、主张销售者负担召回费用
六、生产者主张对销售者的追偿权
第十五节 产品运输者责任纠纷(4级案由)
生产者/销售者主张对运输者的追偿权
第十六节 产品仓储者责任纠纷(4级案由)
生产者/销售者主张对仓储者的追偿权
第十七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一、主张租赁/借用机动车的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主张被租赁/借用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主张机动车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主张套牌车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主张被套牌车所有人/管理人与套牌车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主张机动车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七、主张无权驾驶机动车的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八、主张被无权驾驶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主张机动车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十、主张机动车盗窃人/抢劫人/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主张机动车盗窃人/抢劫人/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主张保险人垫付抢救费用+赔偿损害
十三、保险人主张对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追偿权
十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主张对驾驶人的追偿权
第十八节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一、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诊疗活动中的赔偿责任
二、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违反保密义务的赔偿责任
第十九节 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4级案由)
主张医疗机构承担侵犯知情同意权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节 医疗产品责任纠纷(4级案由)
一、主张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赔偿损害
二、主张医疗机构赔偿医疗产品缺陷损害
三、医疗机构主张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的追偿权
第二十一节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一、主张侵权人赔偿环境污染损害+惩罚性赔偿
二、侵权人主张对第三人的追偿权
第二十二节 大气污染责任纠纷(4级案由)
第二十三节 水污染责任纠纷(4级案由)
第二十四节 土壤污染责任纠纷(4级案由)
第二十五节 电子废物污染责任纠纷(4级案由)
第二十六节 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4级案由)
第二十七节 噪声污染责任纠纷(4级案由)
第二十八节 光污染责任纠纷(4级案由)
第二十九节 放射性污染责任纠纷(4级案由)
第三十节 民用核设施、核材料损害责任纠纷(4级案由)
主张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赔偿损害
第三十一节 民用航空器损害责任纠纷(4级案由)
主张民用航空器经营者赔偿损害
第三十二节 占有、使用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4级案由)
主张占有人/使用人赔偿损害
第三十三节 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责任纠纷(4级案由)
主张经营者赔偿损害
第三十四节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4级案由)
一、主张危险物所有人赔偿损害
二、主张危险物管理人赔偿损害
三、主张危险物所有人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五节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4级案由)
一、主张危险物非法占有人赔偿损害
二、主张危险物所有人/管理人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六节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一、主张动物饲养人/管理人赔偿损害
二、主张违规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动物饲养人/管理人赔偿损害
三、主张危险动物饲养人/管理人赔偿损害
四、主张动物园赔偿损害
五、主张遗弃/逃逸动物原饲养人/管理人赔偿损害
六、动物饲养人/管理人主张对第三人的追偿权
第三十七节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纠纷
过错推定侵权请求权
第三十八节 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4级案由)
一、主张物件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赔偿损害
二、物件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主张对其他责任人的追偿权
第三十九节 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塌陷损害责任纠纷(4级案由)
一、主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主张对其他责任人的追偿权
三、主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第三人赔偿损害
第四十节 高空抛物、坠物损害责任纠纷(4级案由)
一、主张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损害
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张对侵权人的追偿权
三、主张建筑物管理人赔偿损害
第四十一节 堆放物倒塌、滚落、滑落损害责任纠纷(4级案由)
主张堆放人赔偿损害
第四十二节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4级案由)
主张公共道路管理人赔偿损害
第四十三节 林木折断、倾倒、果实坠落损害责任纠纷(4级案由)
主张林木所有人/管理人赔偿损害
第四十四节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4级案由)
主张施工人/管理人赔偿损害
第四十五节 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
一、主张被帮工人赔偿损害
二、主张被帮工人在受益范围内补偿
三、主张被帮工人适当补偿
四、被帮工人主张对第三人的追偿权
第四十六节 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
见义勇为者主张损失补偿请求权
第四十七节 防卫过当损害责任纠纷
主张防卫人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节 紧急避险损害责任纠纷
一、主张避险人适当补偿
二、主张避险人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四十九节 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4级案由)
主张铁路运输企业赔偿人身损害
第五十节 铁路运输财产损害责任纠纷(4级案由)
主张铁路运输企业赔偿财产损害
第九章 婚姻家庭案由
第一节 婚约财产纠纷
主张返还婚约财产(彩礼)/折价补偿
第二节 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
主张分割婚内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节 离婚纠纷
一、主张解除婚姻关系
二、离婚诉讼时主张直接抚养子女
三、离婚诉讼时主张子女抚养费
四、离婚诉讼时主张子女探望权
五、离婚诉讼时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六、离婚诉讼时主张离婚经济补偿
七、离婚诉讼时主张分割夫妻共同债务
八、离婚诉讼时主张离婚经济帮助
九、离婚诉讼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第四节 离婚后财产纠纷
一、主张分割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主张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主张履行夫妻财产分割协议
四、主张撤销夫妻财产分割协议
第五节 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
离婚后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第六节 婚姻无效纠纷
一、主张婚姻无效
二、主张婚姻无效的损害赔偿
第七节 撤销婚姻纠纷
一、主张撤销婚姻
二、主张撤销婚姻的损害赔偿
第八节 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一、主张夫妻财产约定有效
二、主张夫妻财产约定无效
三、主张履行夫妻财产约定
四、主张违反夫妻财产约定的损害赔偿
第九节 同居关系析产纠纷(4级案由)
主张分割同居共有财产
第十节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4级案由)
一、同居一方主张直接抚养子女
二、同居一方主张子女抚养费
三、同居一方主张子女探望权
第十一节 确认亲子关系纠纷(4级案由)
主张确认亲子关系
第十二节 否认亲子关系纠纷(4级案由)
主张否认亲子关系
第十三节 抚养费纠纷(4级案由)
一、子女主张父母支付抚养费
二、子女主张父母增加抚养费
三、(外)孙子女主张(外)祖父母支付抚养费
第十四节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4级案由)
父母一方主张变更抚养关系
第十五节 扶养费纠纷(4级案由)
一、夫妻一方主张另一方支付扶养费
二、弟/妹主张兄/姐支付扶养费
三、兄/姐主张弟/妹支付扶养费
第十六节 变更扶养关系纠纷(4级案由)
主张变更扶养关系
第十七节 赡养费纠纷(4级案由)
一、父母主张子女支付赡养费
二、(外)祖父母主张(外)孙子女支付赡养费
第十八节 变更赡养关系纠纷(4级案由)
主张变更赡养关系
第十九节 确认收养关系纠纷(4级案由)
一、主张收养关系成立
二、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第二十节 解除收养关系纠纷(4级案由)
一、子女成年前送养人主张解除收养关系
二、子女成年后养父母/养子女主张解除收养关系
三、养父母主张收养关系解除后的养子女给付生活费
四、养父母主张收养关系解除后的养子女补偿抚养费
五、养父母主张生父母补偿抚养费
第二十一节 监护权纠纷
一、监护人主张监护权消极防御请求权
二、被监护人主张对监护人的消极防御请求权
三、被监护人主张监护人损害赔偿
第二十二节 监护权特别程序案件(2级案由/非讼程序)
一、申请确定监护人
二、申请指定监护人
三、申请变更监护人
四、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五、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
第二十三节 探望权纠纷
一、主张行使探望权
二、主张中止探望
三、主张恢复探望
第二十四节 分家析产纠纷
主张分割家庭共同共有财产
第十章 继承案由
第一节 法定继承纠纷
一、主张确认丧失继承权
二、法定继承人主张分配遗产份额
三、继承人以外的人主张遗产酌分
第二节 转继承纠纷(4级案由)
主张转继承死亡继承人的应继份
第三节 代位继承纠纷(4级案由)
一、主张代位继承
二、代位继承人主张遗产酌分
第四节 遗嘱继承纠纷
一、主张遗嘱有效
二、主张遗嘱无效
三、主张确认丧失遗嘱继承权
四、主张依遗嘱继承遗产(份额)
五、主张遗产必留份
第五节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主张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第六节 遗赠纠纷
一、主张遗赠遗嘱有效
二、主张遗嘱无效
三、主张确认丧失受遗赠权
四、主张依遗嘱取得受遗赠财产
五、主张遗产必留份
第七节 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一、主张遗赠扶养协议有效
二、主张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三、遗赠人主张扶养人履行遗赠扶养协议
四、扶养人主张依遗赠扶养协议取得受遗赠财产
五、主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解除权
六、解除后扶养人主张遗赠人返还供养费用
第八节 遗产管理纠纷
一、遗产管理人主张报酬请求权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主张遗产管理人损害赔偿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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