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本电子书0元读

万本电子书0元读

顶部广告

*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物权卷电子书

本丛书对指导性案例的研究更深化、细致化和体系化! 【指导性案例】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为主,同时精选最高人民法院直裁判的具有指导性的案例。 【裁判规则】通过对案件争议焦所涉法律问题行评析后形成的并为裁判结论所确立的规则,对法官在同类案件中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具有启发、引导、规范和参考作用。 【理解与适用】以超越个案审判的视野,研究案例所体现的法律规则、法律原理、法律精神以及裁判方法、裁判理念等核心价值,达到将裁判规则适用于类案的效果。

售       价:¥

纸质售价:¥78.90购买纸书

0人正在读 | 0人评论 6.3

作       者:江必新,何东宁,等

出  版  社:中国法治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4-01-10

字       数:39.0万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律教材/工具书

温馨提示:数字商品不支持退换货,不提供源文件,不支持导出打印

为你推荐

  • 读书简介
  • 目录
  • 累计评论(条)
  • 读书简介
  • 目录
  • 累计评论(条)
为了更好地提高案例的指导性,增强指导性案例的适用价值,充分发挥其功能,让“纸上的法律”真正变成社会生活中“活的法律”,我们组织编写出版了这套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系列”。丛书中所选案例是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为主,同时,还精选了部分最高人民法院直裁判的具有指导性的案例。 本丛书突破了传统法律案例类图书的“要提示、案情、法院审判、裁判要旨、评析”等写作模式,在编写体例上,采取了【裁判规则】【规则理解】【拓展适用】【典型案例】的体例。以裁判规则为主线, 在内容和体例上具有一定的独创性,突出强调不仅要关注公报案例等指导性案例本身,而且要关注指导性案例所形成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侧重于弥补法律漏洞以及阐释实务中如何正确理解与适用法律,致力于为读者迅速查找指导性案例和把握裁判规则提供最为便捷有效的途径。<br/>【推荐语】<br/>本丛书对指导性案例的研究更深化、细致化和体系化! 【指导性案例】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为主,同时精选最高人民法院直裁判的具有指导性的案例。 【裁判规则】通过对案件争议焦所涉法律问题行评析后形成的并为裁判结论所确立的规则,对法官在同类案件中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具有启发、引导、规范和参考作用。 【理解与适用】以超越个案审判的视野,研究案例所体现的法律规则、法律原理、法律精神以及裁判方法、裁判理念等核心价值,达到将裁判规则适用于类案的效果。 【法律拓展】对相关理论问题行系统梳理和深探讨,全面阐释裁判规则的精髓,拓宽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渠道。<br/>【作者】<br/>江必新  男,1956年9月出生,湖北枝江人。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中国法制史硕士,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博士。现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教授。1999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9年被评为“当代中国法学名家”,2015年获中国行政法学“杰出贡献奖”、2016年获第二届 “金平法学成就奖”。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出版物发表论文400余篇。   何东宁 男,湖南慈利人,法律硕士。合著《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条文对照及适用提要》《民商审判疑难问题解析与典型案例指导》《新民事诉讼法配套规则适用指引》《新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疑难问题解答与裁判指导》等30部著作。在《判解研究》等出版物上发表论文20多篇。<br/>
目录展开

作者介绍

出版修订说明

凡例

第一章 物权变动原则

规则1:善意买受人根据不动产登记,确信登记的权利状态与现实状态相一致的信赖利益应予保护

规则2:不动产物权变动经登记有效,但不能因未登记而认定该不动产转让合同全部未生效

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

规则3:不动产物权应当依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确定

规则4:权利人享有物权不能成为其享有合同解除权的理由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规则5:返还原物请求权只能对无权占有人行使,不能针对有权占有人提出

第四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规则6: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使用自己专有部分的建筑物时,不得违反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的共同利益,不得妨碍整幢建筑物的正常使用

第五章 物业管理

规则7:开发建设单位擅自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属于无效行为

规则8: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业主不按照整改要求纠正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第六章 业主知情权

规则9:业主以合理的方式行使知情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第七章 建筑物共有

规则10:建筑物共有部分在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享有一定比例的收益

第八章 相邻关系

规则11:相邻关系人建房时,未充分考虑相邻建筑物的安全,给相邻方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规则12:出租人在承租人承租房屋附近建楼房,影响承租人承租房屋采光、通风的,承租人有权提起违约或侵权诉讼

第九章 善意取得

规则13:行为人取得他人合法所有动产,不能证明自己为善意并付出相应合理价格的,不构成善意取得

第十章 财产无主的认定

规则14:对无主房屋所有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以适当分得部分无主财产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规则15:承包土地的农民落户小城镇,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保留或者依法流转;如该土地被征用,承包土地的农民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

规则16:经依法召集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村民委员会与他人订立的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协议应认定为有效

第十二章 抵押权

规则17: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该转让行为并非绝对无效

第十三章 债权出质

规则18:受让人签约时明知受让的标的债权已出质并未提出异议的,不影响其与让与人之间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第十四章 占有

规则19:债权人以自己名义长期占用、管理债务人房屋,无人提出异议的,属善意占有

规则20:当事人未就占有改定达成协议而继续占有动产的,不能构成物权法规定的占有改定

累计评论(条) 个书友正在讨论这本书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分享你的想法吧!

买过这本书的人还买过

读了这本书的人还在读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