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制度是民法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本书从无因管理制度的起源手,分析各个国家和地区无因管理制度发展状况,并结合中国的制度实践步步深,探究该制度的设立目的与实际法律运行中的功能之偏离。同时,通过对近几年国内无因管理制度相关的案件行梳理分析, 剖析这一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无因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出了建议,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售 价:¥
纸质售价:¥28.90购买纸书
6.7
温馨提示:数字商品不支持退换货,不提供源文件,不支持导出打印
为你推荐

自序
第一章 制度的目标与行为调整
一、问题的起点:资源稀缺性与分配
二、利己行为及其悖论
三、道德入法规制私利行为的两种进路
四、无因管理制度的基础及社会功能
(一)互助思想及其发展
(二)不当牺牲理论
(三)无因管理制度的社会功能设定
五、无因管理制度的价值与偏离
(一)利他主义迷途
(二)法律对生活介入的限度之反思
(三)规制的价值偏离
第二章 准契约与罗马遗风
一、准契约之债
二、大陆法系的准契约与无因管理制度概述
(一)准契约的继承与发展
(二)罗马遗风下大陆法系的无因管理制度
三、英美法系的准契约与无因管理沿革
(一)英国法中的准契约
(二)美国法中的准契约
(三)准契约下的英美法系无因管理制度
第三章 无因管理制度与中国伦理学
一、我国伦理学的内向不外争的自我牺牲价值导向
二、文化二元论下的救助义务法定化
三、了解传统权威建构模式:施与是权威的来源
四、权利本位对社群关系网络的灼伤
五、冲突与失范
第四章 无因管理制度的类型
一、无因管理的概念
二、无因管理的基本类型
(一)真正的无因管理与不真正的无因管理
(二)适法的无因管理与不适法的无因管理
(三)财产性无因管理与人身性无因管理
三、无因管理的性质
(一)准契约或独立的债
(二)事实行为或法律行为
(三)合法性或违法性
四、无因管理的救济方式
第五章 无因管理制度的要件
一、现代化无因管理制度的定性与分类
(一)定性
(二)分类
二、现代化无因管理制度的要件
(一)管理人及行为能力
(二)被管理事务的范围及性质
(三)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
(四)管理人对管理事务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五)本人的意思
(六)费用的偿还
第六章 无因管理的效力
一、无因管理的对内效力
(一)阻却违法性
(二)管理人的义务
(三)管理人的权利及权限[35]
二、无因管理行为的对外效力
(一)以管理人名义实施的管理行为
(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管理行为
第七章 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无因管理
一、无因管理的司法认定
(一)主观要件:管理人要有为本人管理的意思
(二)客观要件:管理人要实施管理本人事务的行为,且该行为不得违反本人明知或可推知的意思
(三)管理人的管理行为并非出于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二、无因管理与其他相关制度的法律适用
(一)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之法律适用
(二)无因管理制度在监护中的适用
(三)无因管理纠纷的类案不同判问题
三、无因管理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特点
(一)从对主观要件的关注转移到对客观要件的偏重
(二)向其他法域的辐射应用
四、司法实践中无因管理适用的问题示例
(一)第三人代为履行与无因管理的混淆适用
(二)无因管理与法律不应介入的空间
五、无因管理制度适用之建议
(一)以司法解释方式区分第三人代为履行与无因管理
(二)在监护问题之下的扩张无因管理的报酬请求权
第八章 无因管理与其他制度的关系
一、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
二、无因管理与代理制度
三、无因管理与无权代理制度
四、无因管理与委托制度
五、无因管理与侵权制度的关系
六、无因管理与紧急避险制度的关系
七、无因管理与拾得遗失物的关系
八、无因管理与见义勇为的关系
九、无因管理与第三人代为履行
十、无因管理与救助义务的关系
(一)英美法系国家救助义务立法情况
(二)大陆法系国家救助义务立法情况
(三)救助义务法律化的学术争论
(四)对救助义务入法的思考
第九章 社会的发展与制度的未来
一、我国无因管理现代化的社会条件
(一)中产为主,尚需经济刺激
(二)教育普及程度有所提升
(三)行为成本与收益的衡量
(四)社会保障水平与发达国家尚有差距
二、无因管理制度未来面临的挑战
三、余论:制度的未来
附录一:各国家和地区立法中的准契约与无因管理制度
一、优士丁尼《法学阶梯》中的无因管理制度[1]
二、法国法中的准契约制度[2]
三、德国法中的无因管理制度[3]
四、瑞士法中的无因管理制度[4]
五、荷兰法中的无因管理制度[5]
六、意大利法中的无因管理制度[6]
七、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中的无因管理制度[7]
八、日本法中的无因管理制度[8]
九、我国台湾地区的无因管理制度[9]
附录二:2018年无因管理纠纷案件统计分析
附录三:涉税类无因管理案件
参考书目
买过这本书的人还买过
读了这本书的人还在读
同类图书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