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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保险纠纷电子书

*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隆重推出!简便易用、权*实用,造“好读好用”的案例!含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代位求偿权等案件。 权*的作者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发研究中心持续20余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强大的规模   今年推出23本,含传统和新近的所有热纠纷,这些案例是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近万件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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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

出  版  社:中国法治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04-08

字       数:23.7万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律教材/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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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内容包含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代位求偿权等案件。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18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限度地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参考书。<br/>【推荐语】<br/>*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隆重推出!简便易用、权*实用,造“好读好用”的案例!含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代位求偿权等案件。 权*的作者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发研究中心持续20余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强大的规模 今年推出23本,含传统和新近的所有热纠纷,这些案例是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近万件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独特的内容 不再有繁杂的案情,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问题。 不再有冗长的分析,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裁判思路方法。 数据库增值服务 2018年全新推出数据库增值服务,凡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上一年度案例数据库。<br/>【作者】<br/>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发研究中心持续20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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扉页

目录

一、财产保险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1车上人员跳车被本车致害时的身份认定

2交通肇事后因救治伤者驾车离开事故现场,保险公司不能免赔

3投保人不得依据两份或两份以上的交强险合同获得赔偿

4投保人在上下年度保险空档期发生事故时保险责任的认定

5网约车驾驶人未取得资格证,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6私家车从事网约顺风车行为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认定标准

7因特定时空条件转化为第三人的投保人适用交强险后能否适用商业三者险进行理赔

8驾驶证注销可恢复状态发生事故的车险责任承担

9车辆号牌的变更不能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10刑、民案件证明标准不同导致关联案件事实认定存在差异

(二)机动车商业保险

11车载货物燃烧是否属于保险条款中的自燃

12存疑不诉决定不影响民事审判认定逃逸行为

13车辆同时投保机动车损失险和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涉水受损的保险责任如何认定

14驾驶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商业三者险项下免赔能否成立,应考虑驾驶人的主观状态

15紧急情况下被保险人积极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应由保险人承担

16保险车辆丧失修复价值,其损失价格为事故发生时现值

17“投保人声明”处的签名或签章不能一概用于认定投保人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

18在未达到推定全损的情形下,车辆未经修复即被出售对车损赔偿数额认定的影响

19实习期独自驾车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是否属于商业险免责情形

20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累计扣满12分不属于保险人免责事由的认定

21未按时年检的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能否依据免责条款免赔

22必要、合理的减损费用由保险人在损失赔偿额外支付

23投保车辆事故原因不明时应适用公平原则分配举证及赔偿责任

24在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难以确定时可参照证据高度盖然性的原则作出倾向性判断

25保险条款交付的证明责任及标准

26“有证据足以反驳”鉴定意见的认定

27不当得利与保险诈骗的区分认定

(三)其他财产保险纠纷

28行业互保协会与其会员订立的保赔保险合同不属于保险法调整范畴

29出险后不履行及时通知义务是否属于保险免赔范围

30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和投保人的说明义务

31不足额保险及比例赔付计算标准的认定

32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理赔定损时举证责任的分配

33与保险利益不对应的保险合同效力

二、人身保险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4被保险人死亡原因的认定

35“按照《给付比例表》给付残疾保险金”的条款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36保险公司不因伤残鉴定超过合同约定的鉴定期间当然免责

37保险人以被保险人自杀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的,由保险人承担举证责任

38被保险人身份及签章确认已尽明确告知义务的除外情形认定

39承保风险和非承保风险共同造成损害时,保险人如何赔偿

40“多因一果”造成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按原因力比例赔付

41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有明显外伤史但与保险事故之间因果关系难以确定的,应考虑按比例赔偿

42“医保标准条款”如何适用

43企业不能以向职工履行工伤赔偿为对价受让职工从保险公司获赔意外伤害保险的权利

44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可获双重赔偿

45意外伤害保险金不应在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金中作抵扣

46非正式员工应享有团体保险的保险利益

47不具有唯一性的鉴定意见不应被采纳为定案证据

48不真正连带责任在保险合同纠纷中的适用

49快递从业人员网络投保的提示说明和保险范围

(二)重大疾病保险

50保险公司拒赔保险金后又续收保费的保险责任认定

51保险合同条款对某项疾病是否属于重大疾病认定存在两种以上的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52保险合同中等待期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

53合同等待期内接受TCT筛查不属于“就诊”,应当理赔

54投保人在未确诊的情况下未告知病情的不构成故意隐瞒病情

55用人单位投保时未向保险公司告知劳动者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56体检结论能否认定投保人明知患有某种疾病

57因误导性营销宣传致投保人对获得理赔产生合理期待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三)人寿保险

58保险法复效规则中的期间规定属半强制性条款

59保险人拖延理赔应支付保险金和赔偿损失

60胎儿具有请求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民事权利能力

三、代位求偿权

61保险公司应根据事故责任行使交强险代位求偿权、挂靠单位对此应承担连带责任

62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基础不限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6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行使中侵权与违约竞合的处理

64被保险人预先免除第三人责任可否限制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

65境外保险公司保险代位求偿的法律适用问题

66网约代驾平台成为车损险代位求偿对象的法律证成

67出租或者出借车辆,发生事故时车主是否承担责任

68高速路上撞上障碍物,高速公路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69民事案件不可抗力认定的主客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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