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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借款担保纠纷电子书

造“简便易用、专业实用、好读好用”案例,促法律适用统一 专业务实:国家法官学院与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连续出版12年,为新型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参考解决方案。 规模强大:23个分册包含传统和新近的热纠纷,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内容独特: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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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国家法官学院,*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出  版  社:中国法治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05-17

字       数:18.6万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律教材/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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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借款担保纠纷。内容包含借款、保证、抵押、质押等。本书有以下特色:一是选编案例来源广泛、时效性强。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和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从各地高院2022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二是由法官释理说法,全方位深度挖掘案例价值。大多数案例由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深阐释案例的裁判思路和相关考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司法裁判、类案参考、法学研究、行为指引、宣示教育等方面的价值。三是编排依次以案由和法律适用问题为序,方便读者检索。四是注重裁判文书再加工,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案例编写突出争议焦,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更多与争议焦、所查类案相关的有效、有益信息。<br/>【推荐语】<br/>造“简便易用、专业实用、好读好用”案例,促法律适用统一 专业务实:国家法官学院与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连续出版12年,为新型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参考解决方案。 规模强大:23个分册包含传统和新近的热纠纷,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内容独特: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 数据库增值: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 解析法律新规则的价值功能、理解适用、新旧法衔处理难,为新法的适用提供可操作性指引。<br/>【作者】<br/>国家法官学院 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编 编委会主任  刘贵祥 国家法官学院是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的主要机构、国家司法智库,是国家待外国法官的重要基地。 人民法院依托国家法官学院成立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在人民法院领导下展司法案例的生成、收集、研究和交流工作。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服务法学教育研究、服务中外法学交流、服务法治中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院宗旨,致力于搭建国际一流的案例交流和研究平台,有效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汇聚全国法院法官和社会专家学者共同推司法案例研究。<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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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

1 第三人单方自愿代为履行特定情形下产生诉讼时效中断

2 未经村民会议授权而转让村属集体企业资产份额的行为无效

3 出借信用卡套现转贷给他人的法律关系认定及处理

4 金融借款利息上限不适用有关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确定

5 借条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律效力认定

6 民间借贷本金数额、利息约定的认定及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规定

7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行为认定的条件和后果

8 民间借贷违约金起止期间计算的法律适用及裁判认定

9 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对外担保的效力认定

10 公司未经股东会决议对外担保无效,但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1 项目经理对外借款系个人行为、职务代理还是表见代理的性质认定

12 以境内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主体适用性为视角聚焦差额补足承诺文件的认定

13 在“配偶”“抵押物共有人”处签名捺印不能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意思表示

二、保证

14 保证人追偿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认定规则

15 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范围

16 债权人享有抵押权不当然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17 保证人明知借款人改变贷款用途仍进行担保的应承担保证责任

18 公司未经股东会决议为他人提供担保无效

19 共同保证人部分保证责任的免除不当然及于其他保证人

20 民法典实施前后有关担保责任的承担

21 “借新还旧”情形下保证人保证责任认定

22 债权人曾在保证期间内起诉保证人但被裁定驳回的法律效果认定

23 保证责任不能适用推定

24 在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的认定

25 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代为履行还款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26 法定代表人因经营需要以个人名义借款,未经公司决议代表公司提供担保属越权担保

27 保证人怠于行使预先追偿权的责任认定

28 担保人基于合理预期可向反担保人主张债务人破产后代偿利息

29 一般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内向债权人部分清偿的行为不应推定为以实际行动放弃先诉抗辩权

30 债务人公司注销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丧失先诉抗辩权

31 “借新还旧”中,最高额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32 共同保证人之间追偿的顺序和范围

33 未作明确约定的担保人之间能否相互内部追偿

34 已履行担保义务的保证人可以向债务加入人行使追偿权

35 连带共同保证人追偿权的实现与保护

36 民事担保与执行担保并存下如何进行执行分配

三、抵押

37 民法典施行前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导致合同无效仍应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38 主债权转让后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抵押权亦一并转让

39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后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责任认定

40 抵押权预告登记义务人恶意阻碍登记条件成就,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41 开发商过错致物保丧失,阶段性担保不免除

42 预告抵押登记权利人的优先受偿权及开发商阶段性担保责任

43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时,法院需依职权主动审查是否构成越权担保

44 抵押物未登记情况下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及范围

45 债务人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主张抵押权应否予以支持

46 流押条款和以物抵债协议的区分认定

四、质押

47 股权质权的行使期间

48 股权质押未经登记不影响担保权人向担保人主张违约赔偿权利

49 对已质押的应收账款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要件分析

中国法院2012~2023年度案例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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