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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金融纠纷电子书

造“简便易用、专业实用、好读好用”案例,促法律适用统一 专业务实: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连续出版12年,为新型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参考解决方案。 规模强大:23个分册包含传统和新近的热纠纷,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内容独特: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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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国家法官学院,*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出  版  社:中国法治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05-31

字       数:20.7万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律教材/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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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金融纠纷。内容包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信托纠纷、保险纠纷、票据纠纷、其他等。本书有以下特色:一是选编案例来源广泛、时效性强。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从各地高院2022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二是由法官释理说法,全方位深度挖掘案例价值。大多数案例由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深阐释案例的裁判思路和相关考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司法裁判、类案参考、法学研究、行为指引、宣示教育等方面的价值。三是编排依次以案由和法律适用问题为序,方便读者检索。四是注重裁判文书再加工,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案例编写突出争议焦,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更多与争议焦、所查类案相关的有效、有益信息。<br/>【推荐语】<br/>造“简便易用、专业实用、好读好用”案例,促法律适用统一 专业务实: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连续出版12年,为新型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参考解决方案。 规模强大:23个分册包含传统和新近的热纠纷,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内容独特: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 数据库增值: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 解析法律新规则的价值功能、理解适用、新旧法衔处理难,为新法的适用提供可操作性指引。<br/>【作者】<br/>国家法官学院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编 编委会主任  刘贵祥 国家法官学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的主要机构、国家最高司法智库,是国家待外国法官的重要基地。 最高人民法院依托国家法官学院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下展司法案例的生成、收集、研究和交流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服务法学教育研究、服务中外法学交流、服务法治中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院宗旨,致力于搭建国际一流的案例交流和研究平台,有效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汇聚全国法院法官和社会专家学者共同推司法案例研究。<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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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 贷款银行在未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变更贷款利率执行标准是否构成违约

2 不合理加重借款方义务的电子格式条款无效

3 金融机构在行权过程中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的法律后果

4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在借款人出现轻度违约情况下,银行主张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借款的裁判思路

5 基于财政贴息资格签订的贷款合同不当然认定为无效

6 迟延履行情形下合同约定解除权的行使及其审查

7 夫妻共同签订循环借款合同后,循环借款期内夫妻一方再次借款,该款是否系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8 抵押房产办理预告登记,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情形

9 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抵押权效力的认定

10 抵押权人已取得优先受偿权的,阶段性担保责任自预告登记之日解除

11 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在符合规定条件时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12 因开发商一房二卖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剩余购房贷款应由开发商向银行偿还

13 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的例外与担保物权善意取得的认定

14 抵押权推定设立后,开发商的阶段性担保责任应予以免除

15 抵押预告登记效力及阶段性担保责任认定

16 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的效力认定及司法审查标准

17 抵押物部分共有人去世是否依职权追加继承人参加诉讼

18 过失相抵原则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的适用

19 债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不产生法律效力

20 让与担保权利主张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如何确定

21 刑民交叉案件中金融机构违反不真正义务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22 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中开发商阶段性担保责任的期限

23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抵押人以抵押物提供保全担保之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事由的判断

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24 持卡人对其个人信息及密码保管不善,违反信息妥善保管义务,要求发卡行承担账户资金减少损失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5 电信诈骗中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应以安全保障义务为限

26 银行有权从存款人其他账户划扣其信用卡欠款

三、银行卡纠纷

(一)借记卡纠纷

27 储户未尽谨慎义务,存款盗失自担责

28 发卡行向特约商户、收单机构追索盗刷损失的侵权行为地认定

29 使用化名开立银行账户的权属认定

(二)信用卡纠纷

30 民事案件银行卡盗刷事实认定判断标准

31 信用卡逾期综合息费率过高的调整考虑因素

32 银行应对被冒名开卡者消除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3 预授权信用卡盗刷损失的责任认定

四、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34 出租人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后仅起诉到期租金的裁判思路

35 融资租赁承租人破产情形下租赁物优先受偿权的司法认定

36 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认定标准

37 售后回租中瑕疵交付的融资租赁合同并非当然无效

五、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38 传销活动参与者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

39 基金管理人未尽到适当性义务,且超期未清算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以损失未确定为由拒绝还本付息

40 私募基金管理人违约未平仓止损时的损失金额认定

41 私募资管产品管理人职责的认定

42 信息下发类弹窗中电子仲裁条款效力的认定标准

43 基金管理人信义义务的认定

六、信托纠纷

44 私募基金投资人知情权行使的困境及保护路径

45 信托公司适当性义务履行的认定与裁判思路

46 信托公司制发的预期收益宣传不构成银行代销欺诈

七、保险纠纷

47 保险人并不当然享有代位机动车一方向非机动车一方主张机动车损失的权利

48 保证保险代位求偿时,保险人主张以代偿款为基数计付违约金的不应获得支持

八、票据纠纷

49 汇票承兑人作出履行承诺对其行使无对价抗辩权的影响

50 承兑人公告承诺但未实际解决到期票据兑付问题亦未出具拒付证明是否属于拒绝兑付

51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视为拒付”的判断

52 额外利益证明责任分配

53 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未撤回的,发生汇票到期日提示付款的效力

54 合法持票人向不具有法定贴现资质的当事人进行“贴现”的,该行为应当认定无效

55 已过解付期的承兑汇票,背书失误不能阻却持票人行使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

56 票据关系发生在直接债权债务当事人之间时,票据债权与原因债权的行使顺序应如何确定

57 期后背书票据的权利限制

九、其他

58 保理人向应收账款债务人附条件返还已给付应收账款的性质及效力认定

59 承包人并非只有在债权数额确定时才能行使优先受偿权

60 信息型操纵市场行为与投资者损失的因果关系及投资损失的认定可以参照适用虚假陈述若干规定

61 个人破产清算程序中豁免财产范围的确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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