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本电子书0元读

万本电子书0元读

顶部广告

法律宝典——民事篇电子书

      侯兴政编著的《法律宝典(民事篇)》以问题为导向,以法律规范为依据,以案例为范本,力求做到法理说透,结论易懂,建议明确。对于涉及的法律领域,本书全面梳理了常见的法律问题,在援引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分析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给读者提出明确的法律风险防范的建议,寄望成为民众生活的法律指南。

售       价:¥

纸质售价:¥31.50购买纸书

324人正在读 | 0人评论 6.2

作       者:侯兴政

出  版  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01-01

字       数:20.8万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律法规

温馨提示:数字商品不支持退换货,不提供源文件,不支持导出打印

为你推荐

  • 读书简介
  • 目录
  • 累计评论(0条)
  • 读书简介
  • 目录
  • 累计评论(0条)
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有多少部?这是个让你感觉到庞大的数字。仅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层面制定的就有二百余部,如果加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地方制定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只能形容成汗牛充栋了(注: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2011年3月10日上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到2010年底,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并全面完成对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另据中国法学会《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4)》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底,中国除现行宪法外,现行有效的法律共242件,行政法规共739件。)。有的读者虽然受过法律训练,但是在离考场的一刹那已经将所有的枯燥的法规全部快乐地抛弃了。于是乎,发生一起法律事件或者行为时,用哪部法律去处理,如何处理,这确实让人抓狂。更何况法律本来就已经被描述成一门高深学科,当然,从事法律工作的人也乐意其他人有这样的设想,因为只有大家这样想,法律职业才越吃香,价值才更高。【推荐语】<br/>      侯兴政编著的《法律宝典(民事篇)》以问题为导向,以法律规范为依据,以案例为范本,力求做到法理说透,结论易懂,建议明确。对于涉及的法律领域,本书全面梳理了常见的法律问题,在援引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分析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给读者提出明确的法律风险防范的建议,寄望成为民众生活的法律指南。<br/>【作者】<br/>      侯兴政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上海泰吉十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德国汉诺威大学、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访问学者,上海市律师协会竞争和反垄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侯兴政博士担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在人民法院等各层级的法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等代理过大量有代表性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代理的典型案件曾经为中央电视台、财经日报等报道过。强调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厘清法律关系,从大处着手构建策略,着重证据的搜集、遴选和质证,主张律师庭审风格应扎实、厚重而敏捷。强调律师应有捍卫法治的动机,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决心,抗拒不公的勇气,“垂死挣扎”的恒心。侯兴政博士出版多部专著,多年来受邀为众多企业和政府机关提供法律咨询和培训服务。<br/>
目录展开

前言

第一章 解决法律问题靠什么

一、拼爹、拼金钱、拼关系还是拼法律

二、找到一个好律师最靠谱

三、公众缺乏的是什么

第二章 民事诉讼中的核心法律程序问题

一、诉讼时效

二、管辖权的运用

三、证据规则

四、二审终审制度中的关键问题

五、一些特殊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第三章 婚姻关系中的法律问题

一、有效婚姻的标志是结婚登记

二、离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三、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不低

四、忠诚协议不是配偶双方之间一个很好的游戏规则

五、离婚赔偿请求权

六、夫妻共有财产划分的唯一标准是财产的取得时间

七“二奶”得到的财产不合法,不合理

八、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是个大麻烦

九、房产的分割是重中之重

十、配偶一方偷卖夫妻共有房产,对方能追回房子吗

十一、房子归一方,另一方的户口一直不肯迁走,可以要求法院强迁吗

十二、一方或者双方投资创办的企业如何处置

十三、有什么密门武器可以帮助取得孩子的监护权

十四、离婚后,可以给孩子改姓吗

十五、子女抚育费的法定标准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章 继承法

一、立下遗嘱是对后人负责任的态度

二、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关系

三、没有遗嘱时如何继承

四、继承人不尽孝道是否可以剥夺继承权

五、多份内容不同的遗嘱,哪个的法律效力优先

六、胎儿没有继承权,但是应该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七、按照94方案购买的房屋,是否是登记的名义权利人的遗产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章 房屋买卖中的法律问题

一、支付小订金之后反悔,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二、房产商违反楼书或者售楼广告的内容是否构成违约

三、退一赔三在商品房买卖中能得到支持吗

四、房屋开裂、管道泄漏、防水没有做好等质量问题是否可以成为解除与房产商订立的买卖合同的理由

五、开发商交付的房产实际面积超过约定面积,买方可以拒绝付款吗

六、开发商迟延交房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七、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买受人迟延或者不能办理产证,买受人有哪些权利

八、房产商短期内快速杀价,付出高价的先期购房者要求退房,合理合法吗

九、未经房屋共同共有人同意,出卖人对外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十、以“阴阳合同”做低价格或者做高价格有风险吗

十一、一房二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十二、银行贷款政策调整导致买受人无法按约付款,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出卖人拖延不将户口迁出,有什么办法

十四、期房再次转让有效吗

十五、当事人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了具体约定,但未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买卖合同是否成立、有效

十六、违反限购政策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十七、房屋买卖中,当事人违反《购房意向书》《房屋预订单》,还没有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一方违约,对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十八、房屋中介公司为赚取差价分别与房屋出卖人、买受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不让房屋买卖双方见面,直接代理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如何认定该行为的效力

十九、在二手房买卖中,房屋出卖人在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已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在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买受人要求出卖人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的,如何处理

二十、小产权房、农民房、宅基地买得还是买不得

附录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宏观政策调控后房屋买卖纠纷若干问题的解答》

第六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知假买假是否适用《消法》的保护

二、退一赔三等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条件

三、微型计算机、移动电话、家用汽车的“三包”规定的具体内容

四、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又没有国家规定时,如何处理退货问题

五、怎么正确理解网购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适用条件及例外

六、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对消费者是否有约束力

七、餐饮经营者设定最低消费是否有效

八、消费者因商品缺陷合法权益被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证明商品存在缺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九、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租赁柜台等的违法经营,向消费者承担责任的主体是谁

十、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承担责任的主体是谁

十一、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是否可以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承担责任

十二、虚假广告中,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是否要承担责任

十三、经营者民事责任的内容

十四、经营者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的内容

十五、对于商品缺陷应该及时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予以报告

十六、消费者维权的技巧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七章 民间借贷法律问题

一、民间借贷不同于高利贷,合法民间借贷受到法律保护

二、民间借贷不同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三、民间借贷主要适用法律

四、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是否属于合法的民间借贷

五、民间借贷的利率水平是有限制的

六、将利息计入本金计收复利、事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做法得不到法律保护

七、借款人逾期还款利息的计算

八、没有约定利率或利率约定不清时利息的计算

九、P2P融资是否合法的关键在于是平台还是资金池,众筹目前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的可能性极高;在P2P借贷中,网络平台是否承担责任的关键在于有无提供担保的意思

十、有效识别及应对非法集资

十一、借款协议、借据、欠条并不是认定借款金额的唯一证据

十二、收据、借据、欠条各不相同

十三、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并非意味着由借款人任意决定还款时间

十四、哪些民间借贷是无效的

十五、几种常见的规避利率上限的做法

附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章 机动车保险与机动车事故法律问题

一、你知道机动车保险各项保险保的内容吗

二、让你头大的保险公司责任免除条款你要牢记在心

三、机动车丢失,有盗抢险是个好消息,但不是万能的

四、第三者责任保险你不能买得太少

五、交强险的赔偿不以被保险车辆的驾驶员有责任为前提,最高保障限额122000元

六、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琳琅满目,你或许知之甚少

七、与交通事故无关的医疗费,责任人无须赔偿,但是责任人有义务予以证明

八、误工费的计算

九、护理费可能是个让人惊惧的数字

十、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十一、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的计算

十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关键在于被扶养人的范围及赔偿标准

十三、精神损害赔偿金一般不超过5万元,在起诉时,应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支付

十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的责任认定是确认当事人责任比例的基础,对公安交管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核,可以在民事诉讼中要求法院再行认定

十五、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防止对事实有争议,最好先拍照取证

十六、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如何划分

十七、有些时候对方全责,你会发现麻烦死

十八、交通事故发生后,你无须自己与对方谈判、沟通,无须先行垫资等,一切依照法定程序走,建议对方来起诉你和保险公司,这样的做法对你最为安全

十九、饮酒后驾车可能会被拘留,它可能不是唯一的可能被处以拘留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十、某些交通违法行为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一、一年的分数只有12分,有些交通违法行为会让你的分数一次扣完

二十二、把机动车出借给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出借人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附录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

累计评论(0条) 0个书友正在讨论这本书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分享你的想法吧!

买过这本书的人还买过

读了这本书的人还在读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