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视角审视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和进展。 数字经济进一步发展,数据逐渐成为新的生产要素。保护个人信息,明晰个人信息保护边界,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重视信息服务行业自律和司法诉讼下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实施,有利于我国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 保护好个人信息,完善相关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发展生产力,不仅关系到个人利益,也事关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国家竞争力,对国家发展战略和占领全球制高点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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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版序
前言
第一章 个人信息保护概述
一、个人信息与隐私安全、财产利益和发展机会
(二)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紧迫性
二、个人信息保护的对象
(一)数据与信息
(二)个人数据、个人信息和隐私
(三)保护与特定个人相关的信息
(四)确立“谁的信息谁做主”的保护理念
三、个人信息保护与行业发展、国家竞争力
(一)大数据时代的数据资源
(二)个人信息保护是互联网行业发展的基础
(三)个人信息保护有利于我国占领全球经济制高点
第二章 个人信息公平实践和保护原则
一、个人信息保护基本原则的演变
(一)个人数据保护基本原则的初次提出
(二)信息社会的个人信息保护基本原则
(三)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基本原则
(四)美国加州的个人数据保护立法
二、大数据时代对个人信息保护原则的再思考
三、关于个人信息公平实践和保护原则的最低要求
(一)个人信息保护原则的国际应用
(二)个人信息保护最低原则
第三章 各国(地区)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实践
一、美国:个人信息保护的分散立法实践
(一)美国个人信息保护目标与原则
(二)公平信息实践原则在立法实践中的体现
二、欧盟:个人信息保护的统一立法实践
(一)对涉及个人信息的所有领域统一立法
(二)建立统一的个人信息处理标准
三、亚洲: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实践
(一)亚洲国家和地区的统一立法保护日渐完善
(二)韩国:信息自决下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三)日本:保障个人权利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四)中国台湾:以保障人格权为核心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四、部分金砖国家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实践
(一)印度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框架
(二)巴西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进展
第四章 各国(地区)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实践
一、全球个人信息保护监管概况
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实施
(一)专门统一监管下的个人信息法律实施
(二)各领域分散监管下的个人信息法律实施
(三)行业自律下的个人信息法律实施
(四)司法诉讼下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实施
三、个人信息保护的宣传教育实践
(一)面向公众的宣传教育实践
(二)面向信息处理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培训
第五章 征信与个人信息保护
一、征信与信贷市场
二、征信的本质和主要特征
(一)征信的不同定义和实质
(二)征信活动的特征
(三)两个平衡
三、征信与个人信息保护
(一)欧洲信贷登记系统的发展
(二)美国市场化征信模式的发展
(三)新兴市场征信行业的发展
四、个人信息保护原则在征信业的应用
五、征信业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挑战
(一)全球征信业的新发展趋势
(二)加强信息保护的立法趋势
(三)我国征信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第六章 数据跨境流动规则
一、数据跨境流动典型政策
(一)经合组织《关于隐私保护和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指南》
(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隐私保护框架》与跨境数据流动规则
(三)欧盟跨境数据流动政策
(四)美欧安全港框架
二、近年来数据本地化政策趋势
(一)典型国家的数据本地化政策
(二)跨境数据流动展望
第七章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及分析
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现状
(一)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概述
(二)现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概况
二、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实践状况
(一)个人信息收集环节
(二)个人信息加工处理环节
(三)个人信息输出环节
(四)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的国际评价
(五)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原则不能仅靠专项打击
三、个人信息保护不足的原因分析
(一)市场对个人信息利用存在合法需求
(二)背离合法需求的原因分析
第八章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和政策建议
一、个人信息立法保护是大数据发展的基本保证
二、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和政策建议
(一)借鉴国际经验树立“以人为本”的个人信息保护理念
(二)推动出台统一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三)对个人信息保护立法重点问题的建议
(四)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执法监管体制
(五)加强司法救济,拓宽个人信息保护渠道
(六)开展公众教育,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三、关于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建议
(一)重视大数据及其技术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深刻冲击
(二)提高公民对个人信息控制力是各国普遍共识
(三)我国大数据的立法监管建议
术语对照表
附录 部分国家和 地区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第一章 美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一、美国个人信息保护概述
(一)隐私权在美国的历史发展
(二)美国个人信息保护的规范框架
二、美国个人信息隐私保护的立法
(一)对个人信息的定义
(二)公平信息实践原则
(三)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三、美国个人信息领域的执法
(一)行政监管
(二)私人诉讼
四、特殊领域个人信息的保护
(一)征信领域
(二)金融领域
(三)医疗领域
(四)通信领域
五、互联网时代隐私权面临的新挑战
(一)定向广告
(二)数据经纪
(三)人脸识别
(四)最新发展
第二章 欧盟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一、个人信息保护在欧盟成员国的发展——以德国为例
(一)起源:“私领域”理论
(二)发展:“信息自决权”理论
(三)个人信息保护专项立法
二、个人信息保护在欧盟层面的立法演进
(一)基本规范:《欧盟指令》
(二)通信领域:《欧盟通信指令》
(三)犯罪领域:《数据存留指令》
三、最新立法:《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一)修订原因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三)GDPR实施影响分析
第三章 日本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一、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概况
(一)日本个人信息保护的早期发展
(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制定阶段
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与监管
(一)《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原则
(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三)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
(四)行业自律标准和评价体系
三、2015年《个人信息保护法》新修订
(一)主要修订内容
(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新特点
四、2020年《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修订情况
(一)修订背景
(二)修订内容
五、日本个人信息的过剩保护问题
第四章 韩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一、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概况
二、韩国个人信息保护的主要内容
(一)个人信息保护“由分到合”的历史演进
(二)韩国个人信息保护的创新与特点
(三)个人信息处理流程的立法保护
(四)公共领域个人信息立法保护
三、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和救济
(一)个人信息保护监管执法
(二)个人信息保护的事后救济制度
(三)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案例及趋势
第五章 新加坡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一、新加坡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演进
(一)新加坡的数据产业战略
(二)前统一立法阶段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体系
(三)《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和修订
二、新加坡现行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体系
(一)针对私主体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的规范体系
(二)针对公权力机构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的规范体系
三、个人信息保护的主要制度
(一)个人信息的界定
(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制对象
(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四、《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和法律责任
(一)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
(二)责任追究和救济
第六章 台湾地区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一、“个人资料保护法”历史变迁
(一)起源:“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
(二)发展:“个人资料保护法”
(三)更新:2015年“个资法”的修订
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概况
(一)立法目的和理念
(二)“个资法”规范对象
(三)“个资法”的框架结构
(四)当事人权利的内涵
三、“个资法”的监管与执法
(一)损害赔偿责任
(二)刑事追责
(三)行政追责
第七章 香港地区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一、香港地区《个人信息(私隐)条例》简介
(一)来自英国的影响
(二)立法背景与理论基础
(三)法条及实务守则
(四)基本概念
(五)六项保障信息原则
(六)《条例》对包括政府在内的公营部门的适用
二、香港地区个人信息(私隐)监管与执法
(一)个人信息(私隐)专员及职能
(二)个人信息(私隐)专员公署的地位
(三)罪行及补偿
(四)豁免事项
三、网络技术发展的冲击及应对
(一)对互联网渠道个人信息的指引
(二)对应用程序的监管指引
(三)对网上行为追踪的监管
(四)对直接促销的监管规定
(五)对公共领域个人信息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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