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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释义与适用手册电子书

凝聚三大特色,全面指导新会计法适用 ①条文释义 ②汇集规范 ③以案释法 作者资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翟继光教授领衔著作 逐条释义:在逐条深解读2024年修改后的《会计法》的同时,梳理相关规范依据,起到以法释法效果,服务实践工作,帮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意涵与精神。 指导实务:法条解读与指导实务工作并重,分析典型案例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在系统梳理相关法律规范的基础上着重解决实务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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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翟继光,项国

出  版  社:中国法治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4-08-14

字       数:23.8万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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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该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本书由资深专家逐条对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精释,内容突出实务,着重阐释修法后的重内容和实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疑难问题,且在法条后附有相关规范与案例,是广大实务工作人员及其他读者学习、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不可或缺的实用手册。<br/>【推荐语】<br/>凝聚三大特色,全面指导新会计法适用 ①条文释义 ②汇集规范 ③以案释法 作者资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翟继光教授领衔著作 逐条释义:在逐条深解读2024年修改后的《会计法》的同时,梳理相关规范依据,起到以法释法效果,服务实践工作,帮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意涵与精神。 指导实务:法条解读与指导实务工作并重,分析典型案例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在系统梳理相关法律规范的基础上着重解决实务难问题。<br/>【作者】<br/>翟继光,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选财政部法律人才库。发表论文200余篇,主持和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20余项,出版著作50余部。曾参与20余部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项国,英国莱斯特大学经济学博士,律师,通过美国加州司法考试,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资深公共会计师、英国国际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剑桥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师,有20年以上大型企业财务管理、资本运营工作经验。<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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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1]

第二条 【指导方针与适用范围】

第三条 【依法设置账簿】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第五条 【会计机构及其人员的会计责任】

第六条 【对会计人员的奖励】

第七条 【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八条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九条 【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原则】

第十条 【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十一条 【会计年度】

第十二条 【记账本位币】

第十三条 【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

第十五条 【会计账簿的登记】

第十六条 【会计账簿的完整性】

第十七条 【账务核对】

第十八条 【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致性】

第十九条 【重要或有事项的说明】

第二十条 【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十一条 【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及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 【会计记录文字】

第二十三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

第二十四条 【会计核算的禁止行为】

第三章 会计监督

第二十五条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 【保障会计机构与人员依法履职】

第二十七条 【账实不符的处理方式】

第二十八条 【会计违法检举】

第二十九条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第三十条 【会计工作的财政监督】

第三十一条 【政府部门对会计资料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监督检查部门的保密义务】

第三十三条 【依法接受检查】

第四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三十四条 【组织会计工作的方式】

第三十五条 【内部稽核制度】

第三十六条 【会计人员的资格】

第三十七条 【会计人员的素质与教育】

第三十八条 【严重失信会计人员终身禁业】

第三十九条 【会计工作交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伪造、变造、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伪造、变造、故意销毁会计资料】

第四十三条 【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打击报复】

第四十四条 【公务人员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泄露检举信息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本法与行政处罚法的衔接】

第四十七条 【信用记录与分别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相关用语的含义】

第四十九条 【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

第五十条 【个体工商户会计管理办法】

第五十一条 【本法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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