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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律法规全书(含全部规章及法律解释)(2022年版)电子书

收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 2022年版法律法规全书系列梳理和收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重要答复,这是继首创赠送全书电子版目录后,又一对读者的“良苦用心”。 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有多重要? 近年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深展,成效显著,越来越受社会关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内容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在为国家发展建设、人民幸福感提升等方面建言献策,且许多建议在聚焦和回应社会热问题,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密切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反映立法的方向、推动立法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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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  版  社:中国法治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12-29

字       数:128.5万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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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涵盖教育领域相关的常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示范文本,梳理和收录人大代表建议的重要答复;书中收录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标准文本,方便读者及时掌握*新法律文件。 法律文件按照紧密程度排列,而不是文件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以方便读者集中对某一类问题查找使用,避免疏漏重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重法律文件附加条文主旨,指引读者快速找到目标条文,了解条文规定的主要内容。本书重在全面收录法律文件,同时确保内容准确。<br/>【推荐语】<br/>收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 2022年版法律法规全书系列梳理和收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重要答复,这是继首创赠送全书电子版目录后,又一对读者的“良苦用心”。   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有多重要? 近年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深展,成效显著,越来越受社会关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内容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在为国家发展建设、人民幸福感提升等方面建言献策,且许多建议在聚焦和回应社会热问题,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密切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反映立法的方向、推动立法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效用。 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为例,自然资源部在针对该建议的答复中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不断探索法律法规专业做法 √ 真正做到新法速递 坚持每次加印重新核对时效并修订,新法及时更新收录。 √ 真正做到便捷查询 赠送本书目录电子版,与纸书配套,立体化、电子化使用,便于检索、快速定位;实现将本书装电脑,随时随地查。 √ 真正做到读者至上 专属微信公号服务增补服务,丛书责任编辑及时后台答疑,服务20万粉丝读者。   三、丛书独具多重价值 1. 文本权威,内容全面。本丛书涵盖分册领域相关的常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示范文本;丛书梳理和收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重要答复;书中收录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标准文本,方便读者及时掌握*新法律文件。 2. 查找方便,附录实用。全书法律文件按照紧密程度排列,方便读者对某一类问题的集中查找;重法律附加条旨,指引读者快速找到目标条文;附录相关典型案例、文书范本,其中案例具有指引“同案同判”的作用。同时,本书采用可平摊使用的独特本,避免因书籍太厚难以摊使用的弊端。 3. 免费增补,动态更新。为保持本书与新法的同步更新,避免读者因部分法律的修改而反复同类图书,我们为读者专门设置了以下服务:(1)扫码添加书后“法规编辑部”公众号→菜单栏→资料下载栏→选择法律法规全书资料项→网址或扫码下载,即可获取本书每次改版修订内容的电子版文件;(2)通过“法规编辑部”公众号,及时了解*新立法信息,并可线上留言,编辑团队会就图书相关疑问动态解答。 4. 目录赠送,配套使用。赠送本书目录的电子版,与纸书配套,立体化、电子化使用,便于检索、快速定位。<br/>【作者】<br/>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法律专业信息服务提供商。 中国法制出版社法规资源权威,编辑团队专业,是读者的不二之选!<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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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说明

修订说明

一、综合[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

教育统计管理规定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

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教育部直属高校及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

教育部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

教育信访工作办法

教育部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二、教育类型

(一)综合

(二)学前教育

(三)基础教育

(四)校外教育培训

(五)高等教育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七)民办教育

(八)特殊教育

三、学位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

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

四、教育督导

教育督导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

教育督导报告发布暂行办法

督学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督学聘任管理办法(暂行)

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加强基础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

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

五、教育经费与投入

(一)财政收入

(二)助学贷款

(三)奖学金

(四)助学金

(五)教育经费

(六)学校收费管理

六、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文体、卫生、安全、国防教育工作

(一)思想政治教育

(二)文体工作

(三)卫生工作

(四)安全工作

(五)国防教育

七、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备案和项目批准书编号办法(试行)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

中外合作举办教育考试暂行管理办法

教育部关于对中国政府奖学金本科来华留学生开展预科教育的通知

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

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

八、教师队伍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

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

特级教师评选规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

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

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

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

九、语言文字、科技工作

(一)语言文字

(二)科技工作

十、人大代表建议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246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488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820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149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629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10240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089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128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129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297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085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577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839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259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253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966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45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861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060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862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419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270号建议的答复

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92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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