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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电子书

造“简便易用、专业实用、好读好用”案例,促法律适用统一 专业务实:国家法官学院与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连续出版12年,为新型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参考解决方案。 规模强大:23个分册包含传统和新近的热纠纷,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内容独特: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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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国家法官学院,*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出  版  社:中国法治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05-23

字       数:19.2万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律教材/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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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房屋卖合同纠纷。内容包含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农村房屋卖合同纠纷等。本书有以下特色:一是选编案例来源广泛、时效性强。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和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从各地高院2022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二是由法官释理说法,全方位深度挖掘案例价值。大多数案例由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深阐释案例的裁判思路和相关考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司法裁判、类案参考、法学研究、行为指引、宣示教育等方面的价值。三是编排依次以案由和法律适用问题为序,方便读者检索。四是注重裁判文书再加工,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案例编写突出争议焦,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更多与争议焦、所查类案相关的有效、有益信息。<br/>【推荐语】<br/>造“简便易用、专业实用、好读好用”案例,促法律适用统一   专业务实:国家法官学院与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连续出版12年,为新型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参考解决方案。 规模强大:23个分册包含传统和新近的热纠纷,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内容独特: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 数据库增值: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 解析法律新规则的价值功能、理解适用、新旧法衔处理难,为新法的适用提供可操作性指引。<br/>【作者】<br/>国家法官学院 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编 编委会主任  刘贵祥 国家法官学院是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的主要机构、国家司法智库,是国家待外国法官的重要基地。 人民法院依托国家法官学院成立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在人民法院领导下展司法案例的生成、收集、研究和交流工作。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服务法学教育研究、服务中外法学交流、服务法治中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院宗旨,致力于搭建国际一流的案例交流和研究平台,有效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汇聚全国法院法官和社会专家学者共同推司法案例研究。<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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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1 商品房买卖中预约合同的正确认定与处理

2 附条件合同中合同义务不能作为合同生效条件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3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合同相对性原则的适用

4 开发商在销售合同之外就有关商品房重要房屋信息所作出的具体明确的说明和允诺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5 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问题

6 对同一违约行为约定多重违约金的格式条款效力认定

7 非消费者购房人不享有对抗抵押权的物权期待权

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一)合同的效力

8 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认定

9 房屋出卖人与先买受人签订购房合同但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情况下,将房屋另行出卖并过户给后买受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0 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

(二)订立、变更与解除

11 “无理由退房”背后当事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12 约定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并非必然解除

13 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出让农村房屋后,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返还房屋的,不予支持

14 资产整体出售后部分履行不能导致合同解除的,已履行的独立资产不宜相互返还

15 购房者未按期偿还房贷,开发商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解除合同

16 撤销解除意思表示应及时明确提出

17 房屋被法院另案预查封,出卖人能否通过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注销网签

18 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金

19 购买“产权式商铺”后,以未进行物理隔断而主张撤销合同的,应不予支持

20 故意隐瞒房屋被查封冻结信息进行交易的属于可撤销合同

21 对房地产公司未实现所承诺附赠使用面积的裁判路径

22 具备形式完备性并不当然产生合同成立的法律后果

(三)合同的履行

23 多份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且买受人均要求履行情况下权利保护顺位的确定

24 受遗赠人亦须履行合同义务

25 迟延履行生效判决产生的迟延履行金及损失赔偿应由执行程序处理

(四)违约金与违约责任

26 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和房屋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的区别

27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适用

28 买房人不具备购房资质致合同无法履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

29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以合理方式履行主动提示与被动说明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对该格式条款的合意尚未达成,相关合同条款未成立,而非格式条款无效

30 安置房办证后实际建筑面积大于交易时约定面积的处理

31 学区房交易中的学位保证义务及学位占用减价规则

32 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中不安抗辩权的行使边界

33 开发商将公共绿地处分给部分业主长期专用的约定无效

四、房屋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34 中介公司对房屋购买人资格是否有实质审查义务

35 中介公司履行中介服务存在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6 买房人已履行义务因中介导致履行障碍不构成违约

五、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37 农村房屋连环买卖最终回归集体内部应予肯定

38 农村土地性质改变后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

39 确认之诉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及个人印章的法律效力认定

六、房屋借贷与担保纠纷

40 二手商品房买卖中因办理银行抵押贷款导致违约责任的认定

41 抵押登记在抵押权实现前灭失的抵押权效力认定

42 涉破产企业的消费性购房者的法律认定

七、其他

43 商铺回购协议的正确认定

44 房屋买卖合同中适用委托人介入权制度的裁判规则

45 房屋买卖应遵循“房地一体”的规则

46 开具发票义务的权利基础和裁判考量

47 因法院执行错误导致的“一房二卖”如何确定房屋差价损失

48 实际履行行为对变更或补充合同内容的效力认定

49 买卖合同中“以房抵款”的效力及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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