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404-2019 有色金属堆浸出液收集系统技术标准
¥12.00
本标准适用于有色金属堆浸场防渗系统、浸出液收集系统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
GB/T 51431-2020 移动通信基站工程技术标准
¥12.00
本标准适用于公众蜂窝移动通信网络中通信基站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维护。
DL/T 5569-2020 配电网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12.00
本标准适用于配电网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GB 50170-20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标准
¥12.00
本标准适用于旋转电机中的电动机和容量6000kW及以上汽轮发电机、调相机的施工及验收。
GB 51418-2020 通用雷达站设计标准
¥12.00
为规范通用雷达站工程的设计内容和深度,提高该类工程的设计水平,达到技术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经济合理和确保质量,制定《GB 51418-2020 通用雷达站设计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通用雷达站的设计。 通用雷达站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GB 51400-2020 看守所建筑设计标准
¥12.00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看守所建筑设计。
GB/T 51419-2020 无线局域网工程设计标准
¥12.00
为了适应我国无线局域网工程技术发展的需要,规范无线局域网工程建设,做到技术先、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便于施工和维护,制定《GB/T 51419-2020 无线局域网工程设计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面向公众的无线局域网工程。 工程设计应贯彻国家基本建设方针和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国家相关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 工程中所采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AP应具有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并应符合无线局域网国家标准。 工程中所采用无线局域网设备的工作频率,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规定。 工程建设应贯彻国家共建共享、节能减排等相关政策和法规规定。 无线局域网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CECA/GC 6-2011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
¥12.00
为了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招标控制价的文件组成及应用表格、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审查、质量和档案管理等。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在承担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时应参照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各地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和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可以依据本规程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行检查。 本规程的疏漏和不足之处,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专业人士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在修订时一步补充和完善。来信请寄: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本规程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核人:
建标 157-2011公共机构办公用房节能改造建设标准
¥12.00
《公共机构办公用房节能改造建设标准(建标/157-2011)》适用于公共机构既有办公用房的节能改造建设项目,其他办公用房节能改造项目参照执行。
建标 143-201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12.00
本建设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建标[2010]193号通知联合批准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新建工程项目,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建设标准所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指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和交通送等日间服务的设施。
GB 50826-2012电磁波暗室工程技术规范
¥12.00
本书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结合工程调研,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经过多次反复讨论研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后经审查定稿。 本书共分11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电磁波暗室分类、总体设计、工艺设计、吸波及电磁屏蔽工程设计、建筑与结构设计、公用工程设计、电磁屏蔽和吸波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
GB/T 50719-2011电磁屏蔽室工程技术规范
¥1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0719-2011):电磁屏蔽室工程技术规范》共分8章和4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电磁屏蔽室的分类、基本规定、电磁屏蔽室工程设计、特殊用途的电磁屏蔽室设计、电磁屏蔽室安装工程、电磁屏蔽室施工验收。
建标 159-201体育训练基地通用配套用房建设标准
¥12.00
本专业相关标准
建标 163-201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12.0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的安排,由原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组织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行了多次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了全国2000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调查资料,总结了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经验和教训,本着以人为本、方便患者的原则制订本建设标准。编制组完成本建设标准初稿后,在网上广泛征求意见,并由原卫生部召全国审查会,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分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建筑面积指标、选址与规划布局、建筑标准、医疗设备、相关技术绎济指标等十童.
建标 144-2010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
¥12.00
《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328号)要求,由民政部和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共分七章,包括:总则、建设规模及项目构成、选址及规划布局、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建筑标准、建筑设备和室内环境、基本装备。
建标 139-2010监狱建设标准
¥12.0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19号)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9~32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抓紧展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编制和修订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0911015号)的要求,司法部修订了《监狱建设标准》。 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制定了编制方案,展了专题调研,总结了我国监狱建设经验并借鉴了国外监狱建设的有益做法,行了综合分析论证,广泛征求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及专家的意见;《标准》修订送审稿通过了审查会议审查,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
建标 136-2010文化馆建设标准
¥12.00
本建设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建标[2010]136号通知联合批准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文化馆工程,其他文化馆(站)可参照执行。
建标 178-2016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12.00
为促残疾人就业创业,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的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结合残疾人就业服务的特及专业技术要求,制定《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建标 178-2016)》。 《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建标 178-2016)》是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投资、决策和建设的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建标 178-2016)》适用于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残疾人的需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发展对残疾人就业服务设施提出的新要求,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 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建设应满足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的功能需求,促残疾人服务体系的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的建设宜纳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管理。 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的建设,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人口规模、残疾人口数量,因地制宜、节约能源、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城市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应与所在地区基层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统筹规划建设,避免重复建设。 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的建设除应执行《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建标 178-2016)》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定额的规定。
建标 171-201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标准
¥12.00
本专业相关标准
建标 181-2017殡仪馆建设标准
¥12.00
为深化殡葬事业改革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公共服务的需要,加强和规范殡仪馆建设,提高殡仪馆项目规划建设和科学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制定《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 181-2017)》。 《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 181-2017)》是合理确定殡仪馆建设规模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殡仪馆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行监督检查的尺度。 《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 181-2017)》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殡仪馆建设项目。 殡仪馆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城乡发展规划的要求。 殡仪馆建设应正确处理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节约土地、劳动保护、安全卫生、节约能源等有关方面的规定,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做到技术先、经济适用。 殡仪馆建设除应执行《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 181-2017)》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等的规定。
建标 184-2017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
¥12.00
为加强和规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建设,提高建设项目决策和工程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推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及农村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制定《建标(184-2017):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又称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基本职能是为农村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建标(184-2017):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以下简称为敬老院。 《建标(184-2017):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是为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服务,合理确定敬老院建设规模及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敬老院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敬老院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尺度。 《建标(184-2017):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敬老院建设项目。第四条敬老院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及当地实际情况出发,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与建设水平。 敬老院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满足供养对象在生活保障和照料护理等方面的基本需求,按照科学性、合理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经济适用、功能完善、设施齐全。 敬老院建设应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应纳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确保政府资金投人,其建设用地应纳乡镇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敬老院的建设应充分利用社会公共服务和其他社会福利设施,强调资源整合与共享,要充分体现国家对绿色、节能、环保、减排方面的要求。 敬老院建设除应符合《建标(184-2017):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购物车
个人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