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品制度在国家政治中扮演着官员等级制的角色。它规范着官员的等级地位、秩俸待遇乃至于权力与责任等,是中国古代官僚制度*特色的表征之一。但是对于官品制度建立的原因、时间和过程等问题,学术界鲜有讨论。本书作者陈长琦先生从官品起源于魏晋九品选官制度的观出发, 提出了以九品官人法取代传统的九品中正制,论证了九品中正制只是九品官人法的一部分的观。提出魏晋时期的官品是以人品即资品的形式呈现的,而资品的获得除了传统上的中正评选授予之外,还有考试、赐官、赐爵、袭爵、赐位等途径,资品获取的多途径相比传统九品中正制度的提法更全面。赐位制度等资品获取多途径同时也导致了品位的轻滥,出于对用人制度改革的需要,北魏孝文帝、南朝梁武帝不约而同地行了变革,孝文帝改革和天监改制一北一南,促使官品由人品向官阶性质转变,官品制度内涵由人品到官阶的性质转变,实现了汉、唐间政治制度的一次重要变革,它一步完善、明晰了古代官员的分级、分层管理制度,奠定了中古以后官员等级管理制度的基本模式。<br/>【推荐语】<br/>导语_评_推荐词<br/>【作者】<br/>陈长琦,男,出生于1954年12月,现为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1989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史学研究所,获历史学博士学位。1994年起任华南师范大学教授,2003年起任中国古代史专业博士生导师。2005年至2013年任 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院长、华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秦汉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副会长、广东史学会副会长、*历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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