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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理解与适用:对照法律援助法指导应用电子书

专家编写 逐条解读 以案释法 作者全程深度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理解与适用》修订工作 指导准确适用法律援助法 作者资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郭志媛领衔编写,全程深度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工作。 逐条释义:在逐条深解读《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的同时,阐释法律适用与实践工作要,帮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意涵与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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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郭志媛,卫跃宁

出  版  社:中国法治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10-20

字       数:15.9万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律普及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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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司法部发布了新修订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本书以修订后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条文为据,逐章逐条作出解读,特别注重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相关规定行阐释,条分缕析,紧扣实践。同时,重要条文还配有案例评析,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一方面,本书对于实务人士是一部适时的实用教材,对促依法展法律援助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本书也可帮助广大读者一步学习掌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br/>【推荐语】<br/>专家编写 逐条解读 以案释法 作者全程深度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理解与适用》修订工作 指导准确适用法律援助法 作者资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郭志媛领衔编写,全程深度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工作。 逐条释义:在逐条深解读《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的同时,阐释法律适用与实践工作要,帮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意涵与精神。 指导实务:法条解读与指导实务工作并重,分析典型案例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在系统梳理相关法律规范的基础上着重解决实务难问题。<br/>【作者】<br/>郭志媛 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专长包括刑事诉讼法、证据法。美国纽约大学、斯坦福大学访问学者,2015~2016年选富布赖特访问学者,2019年选洛克菲勒基金会写作研究员。在中外期刊上发表近百篇学术论文,著有《刑事证据可采性研究》《中国经验:以刑事司法改革试项目为蓝本的考察》,并有合著、译著多部。 卫跃宁 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曾赴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印第安纳大学伯明顿分校、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访学;多年从事刑事诉讼法、证据法与监察法的教学与研究,2009年选教育bu“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出版、参撰专著、译著8部,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br/>
目录展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1]

第二条 【法律援助机构与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第四条 【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及特殊群体帮扶】

第五条 【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职】

第六条 【法律援助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七条 【保密义务】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 【信息公开】

第九条 【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及权利告知】

第十条 【法律援助管辖】

第十一条 【法律援助申请材料】

第十二条 【转交法律援助申请】

第十三条 【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第三章 审查

第十四条 【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

第十五条 【法律援助机构的信息核查】

第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信息核查的异地协作】

第十七条 【法律援助机构的审查时限】

第十八条 【经济困难的认定】

第十九条 【法律援助机构的审查决定】

第二十条 【法律援助决定书的送达】

第二十一条 【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第二十二条 【对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提出异议】

第二十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异议的审查】

第四章 指派

第二十四条 【指派法律援助人员的时间】

第二十五条 【法律援助人员的指派】

第二十六条 【特殊法律援助人员的指派】

第二十七条 【委托协议和授权委托书的签订】

第二十八条 【刑事案件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处理】

第五章 承办

第二十九条 【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

第三十条 【法律援助人员约见与告知事项】

第三十一条 【法律援助人员调查、收集案件材料】

第三十二条 【法律援助多元纠纷解决】

第三十三条 【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律师的职责】

第三十四条 【法律援助人员的庭审准备工作】

第三十五条 【法律援助人员履职义务】

第三十六条 【法律援助人员的报告要求】

第三十七条 【法律援助人员的更换】

第三十八条 【法律援助人员无法承办案件的情况处理】

第三十九条 【终止法律援助后续事项的处理】

第四十条 【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结束的材料归档与结案日期确定】

第四十一条 【结案归档材料审查及法律援助补贴支付】

第四十二条 【法律援助案件结案材料的归档与管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法律责任的追究】

第四十四条 【期间的确定】

第四十五条 【法律援助文书格式的统一】

第四十六条 【施行日期的确定】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法律援助条例

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

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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