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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说明
上篇 法律政策解读
一、综 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 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工会组织
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基层工会组织
第五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节录)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适用范围
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三、工 资
四、工作时间和休假
五、社会保险
六、劳动争议
七、法律责任
八、适用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二、劳动就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政策支持
第三章 公平就业
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六章 就业援助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政府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管理
第三章 主办或者扶持单位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关系
第四章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内部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求职与就业
第三章 招用人员
第四章 公共就业服务
第五章 就业援助
第六章 职业中介服务
第七章 就业与失业管理
第八章 罚 则
第九章 附 则
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责任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四章 就业服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三、劳动合同
(一)综 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章 劳务派遣特别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
一、充分认识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重要意义
二、明确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目标任务
三、规范劳动用工备案的内容和要求
四、大力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实施
(二)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规定[2]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集体协商内容
第三章 集体协商代表
第四章 集体协商程序
第五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六章 集体合同审查
第七章 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三)劳动合同关系确定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应征入伍后与企业劳动关系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是否应恢复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等有关问题的复函
(四)工 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破产企业一次性安置人员再就业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请示》的复函
(五)劳动合同解除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会主席任职期间用人单位能否因违纪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问题
二、关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问题
三、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
劳动部关于逾期终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复函
(六)经济补偿与赔偿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4]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5]
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有关赔偿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四、工资福利与工时休假
(一)工资福利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工资总额的组成
第三章 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第四章 附 则
最低工资规定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工资集体协商内容
第三章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
第四章 工资集体协商程序
第五章 工资协议审查
第六章 附 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工时休假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
二、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
三、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
四、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争议处理
五、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管理与服务
五、社会保障
(一)综 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章 工伤保险
第五章 失业保险
第六章 生育保险
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九章 社会保险经办
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 则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一章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章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章 关于工伤保险
第四章 关于失业保险
第五章 关于基金管理和经办服务
第六章 关于法律责任
第七章 其 他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采集和审核
第三章 保管和维护
第四章 查询和使用
第五章 保密和安全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征缴管理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四章 罚 则
第五章 附 则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登 记
第三章 变更登记
第四章 注销登记
第五章 登记证件
第六章 附 则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二)养老保险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二、任务目标
三、参保范围
四、基金筹集
五、建立个人账户
六、养老金待遇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八、待遇调整
九、基金管理
十、基金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十二、相关制度衔接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
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二、任务目标
三、参保范围
四、基金筹集
五、建立个人账户
六、养老金待遇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八、待遇调整
九、基金管理
十、基金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十二、相关制度衔接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
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三)失业保险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失业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失业保险基金
第三章 失业保险待遇
第四章 管理和监督
第五章 罚 则
第六章 附 则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三章 失业保险金发放
第四章 失业保险关系转迁
第五章 附 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工伤保险[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前期预防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诊断机构
第三章 诊 断
第四章 鉴 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职业病目录
一、尘肺
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三、职业中毒
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六、职业性皮肤病
七、职业性眼病
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九、职业性肿瘤
十、其他职业病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工伤认定办法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五)医疗保险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一、目标和原则
二、参保范围和筹资水平
三、加强管理和服务
四、深化相关改革
五、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一、改革的任务和原则
二、覆盖范围和缴费办法
三、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四、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五、加强医疗服务管理
六、妥善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
七、加强组织领导
(六)生育保险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七)特殊群体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军人伤亡保险
第三章 退役养老保险
第四章 退役医疗保险
第五章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
第六章 军人保险基金
第七章 保险经办与监督
第八章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节录)
第四章 劳动就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节录)
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六、争议处理
(一)综 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调 解
第三章 仲 裁
第四章 附 则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章 管 辖
第四章 仲 裁
第五章 罚 则
第六章 附 则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第三章 仲裁庭
第四章 仲裁员
第五章 仲裁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章 仲裁程序
第四章 附 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
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四章 行政复议受理
第五章 行政复议审理和决定
第六章 附 则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协 商
第三章 调 解
第四章 附 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二)受案范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能否受理退休干部要求更改参加革命工作时间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总后勤部关于军队、武警部队的用人单位与无军籍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受理的通知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退休人员追索医疗费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因企业职工流动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退休职工向企业追索退休金引起的争议如何受理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争议属劳动争议处理范围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
(三)处理程序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
劳动部《关于因破产、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自行解散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如何确认被诉人的请示》的复函
劳动部关于人民法院驳回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起诉有关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应当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
七、劳动监察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第三章 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章 受理与立案
第四章 调查与检查
第五章 案件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中篇 实用范本及图表
实用范本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1.职位告知书范本
2.入职登记表范本
3.劳动合同书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5.集体劳动合同
6.劳务派遣合同
7.员工保密合同
8.竞业限制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1.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2.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签收单范本
3.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范本
4.劳动合同续订书范本
5.劳动合同期限法定顺延确认书范本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1.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2.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
4.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5.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
四、工时与休假
1.加班通知单范本
2.加班申请单范本
3.请(休)假条范本
五、劳动争议
1.工伤认定申请表范本
2.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范本
3.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范本
4.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
5.劳动争议仲裁撤诉申请书范本
6.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范本
7.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申请书范本
8.劳动争议起诉状范本
9.劳动争议反诉状范本
10.劳动争议撤诉申请书范本
11.授权委托书范本
12.追加被告申请书范本
13.劳动争议答辩状范本
14.劳动争议上诉状范本
15.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
16.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范本
17.证据保全申请书范本
18.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
19.执行申请书范本
操作流程
1.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图
2.劳动诉讼流程示意图
3.工伤纠纷处理流程图
下篇 典型案例
案例1: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1]
案例2:劳动者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的卫生设施内发生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1]
案例3:用人单位仅以口头形式提醒劳动者注意防止安全事故的能否免责[1]
案例4:工会委员的权利[1]
案例5:未签订劳动合同时依据社会常理及证据认定存在劳动关系[1]
案例6: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属于无效合同[1]
案例7:合同因缺少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而被认定为民事合同[1]
案例8:用人单位约定实习期12个月,该约定因违反法律规定无效[1]
案例9:竞业禁止条款中未约定补偿金的仍为有效[1]
案例10: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可要求经济补偿[1]
案例11: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认为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被法院驳回[1]
案例12:企业经济性裁员需严格遵循法律程序[1]
案例13:经济补偿金不符合法定情形,不能得到法律支持[1]
案例14: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1]
案例15:劳动者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承担违约责任[1]
案例16: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以补休代替加班工资[1]
案例17:用人单位30日内未为劳动者提出工伤申请,最终导致劳动者工伤申请超过时效的需负部分责任[1]
案例18: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的特殊法律规定[1]
案例19:试用期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
案例20: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案例21:对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异议的,可以请求单位补足
案例22: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可以继承
案例23:对缴费年限的起算应采取有利参保者的解释
案例24: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案例25: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案例26:未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费用
案例27:失业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案例28: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案例29: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案例30: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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