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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
■法律法规新解读(第三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法律适用提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1]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征收房屋的前提]
●[征收方式]
●[适用范围]
●[商业开发利益是否构成征收公益的判断][2]
第三条 基本原则
第四条 行政管辖
●[以市、县级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的诉讼][3]
●[以政府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提起的诉讼][4]
第五条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第六条 主管部门
第七条 举报与监察
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八条 征收情形
第九条 征收相关建设的要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乡规划]
●[专项规划]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旧城区改建计划]
第十条 征收补偿方案
第十一条 旧城区改建
第十二条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
第十三条 征收公告
●[如何理解房屋征收决定的物权变动效力?][1]
第十四条 征收复议与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征收调查登记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
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征收补偿范围
●[征收补偿]
●[补助和奖励]
●[当征收房屋为公房时补偿问题的处理][1]
第十八条 涉及住房保障情形的征收
第十九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类似房地产]
●[房屋征收评估]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第二十一条 产权调换
●[补偿方式]
●[产权调换房屋结算差价]
●[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
●[设有抵押权的房屋补偿][2]
第二十二条 搬迁与临时安置
第二十三条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住改非”房屋补偿问题][3]
第二十四条 临时建筑
第二十五条 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的性质][4]
第二十六条 补偿决定
第二十七条 先补偿后搬迁
●[先补偿、后搬迁]
●[暴力等非法行为的禁止]
第二十八条 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 征收补偿档案与审计监督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玩忽职守等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暴力等非法搬迁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非法阻碍征收与补偿工作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贪污、挪用等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法评估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施行日期
综 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编 所 有 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章 共 有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编 用益物权
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十四章 地 役 权
第五编 占 有
第十九章 占 有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四章 耕地保护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节 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房屋征收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房地产估价规范 (GB/T 50291-1999)
1 总 则
2 术 语
3 估价原则
4 估价程序
5 估价方法
5.1 估价方法选用
5.2 市场比较法
5.3 收 益 法
5.4 成 本 法
5.5 假设开发法
5.6 基准地价修正法
6 不同估价目的下的估价
6.1 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
6.2 房地产转让价格评估
6.3 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
6.4 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
6.5 房地产保险估价
6.6 房地产课税估价
6.7 征地和房屋拆迁补偿估价
6.8 房地产分割、合并估价
6.9 房地产纠纷估价
6.10 房地产拍卖底价评估
6.11 企业各种经济活动中涉及的房地产估价
6.12 其他目的的房地产估价
7 估价结果
8 估价报告
9 职业道德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第三章 分支机构的设立
第四章 估价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注 册
第三章 执 业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安置补偿和住房保障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优惠和支持政策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四章 价格管理
第五章 准入和退出管理
第六章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八章 附 则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保障方式
第三章 保障资金及房屋来源
第四章 申请与核准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危旧房改造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鉴 定
第三章 治 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建设部关于《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中危险房屋鉴定执行标准问题的函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1](JGJ 125-99)
1 总 则
2 符号、代号
3 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
4 构件危险性鉴定
5 房屋危险性鉴定
争议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第三章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查封、扣押
第三节 冻 结
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
第三节 代 履 行
第五章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三章 管 辖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章 证 据
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八章 执 行
第九章 侵权赔偿责任
第十章 涉外行政诉讼
第十一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
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四章 行政复议受理
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权威指导案例
一、丰浩江等人诉广东省东莞市规划局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纠纷案[1]
二、宋莉莉诉宿迁市建设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案[2]
三、高耀荣诉江苏省溧阳市建设局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案[3]
四、施桂英诉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措施案[4]
五、董永华等诉重庆市人民政府拆迁行政复议案[5]
六、沈阳市甘露饺子馆诉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沈阳市铁西区房产局房屋拆迁行政赔偿案[6]
七、李向巨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府房屋拆迁行政赔偿案[7]
实用附录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1]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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