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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具箱:医药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第二版)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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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  版  社:中国法治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11-15

字       数:69.2万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律普及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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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第2版)》适合法官、律师、医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医学院学生等专业人士工作学习使用,同时,也适合大众自学和运用法律。<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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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说明

重点法条索引表[1]1

一、综 合

法 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 织

第三章 职 责

第四章 标 志

第五章 经费与财产

第六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康复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部门规章及文件

卫生信访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四章 办理与督办

第五章 附 则

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考核评议内容和基本要求

第三章 考核评议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奖 惩

第五章 附 则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制作要求

第三章 执法文书管理

第四章 附 则

卫生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章 受理与立案

第四章 调查取证

第五章 处罚决定

第六章 执行与结案

第七章 附 则

二 、执业资质管理

法 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四章 考核和培训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行政法规

护士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执业注册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执业注册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四章 培训与考核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部门规章及文件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

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

乡村医生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考核机构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四章 考核方式和程序

第五章 考核结果及应用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附 则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章 报考程序

第四章 实践技能考试

第五章 医学综合笔试

第六章 处 罚

第七章 附 则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考核机构

第三章 考核方式及管理

第四章 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

第五章 考核结果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附 则

三、医疗机构、医务管理

(一)医疗机构

行政法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

第三章 登 记

第四章 执 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罚 则

第七章 附 则

部门规章及文件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设置规划

第三章 基本功能

第四章 行政管理

第五章 业务管理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七章 绩效管理

第八章 附 则

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公开范围和内容

第三章 公开方式和程序

第四章 监督管理和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医患沟通

第三章 投诉管理机构与人员

第四章 投诉接待与处理

第五章 质量改进与档案管理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附 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设置审批

第三章 登记与校验

第四章 名 称

第五章 执 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处 罚

第八章 附 则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三章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

第四章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执 业

第三章 职 责

第四章 罚 则

第五章 附 则

(二)诊疗项目、医疗服务

行政法规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体器官的捐献

第三章 人体器官的移植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部门规章及文件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

第三章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

第四章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执业条件

第三章 放射诊疗的设置与批准

第四章 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机构设置、登记

第三章 执业人员资格

第四章 执业规则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三)处方、病历管理

部门规章及文件

处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三章 处方权的获得

第四章 处方的开具

第五章 处方的调剂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二章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打印病历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其 他

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二章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打印病历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其 他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电子病历基本要求

第三章 实施电子病历基本条件

第四章 电子病历的管理

第五章 附 则

(四)血液管理

法 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行政法规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原料血浆的管理

第三章 血液制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罚 则

第六章 附 则

部门规章及文件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章 临床用血管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血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一般血站管理

第三章 特殊血站管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药品管理

法 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三章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第四章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第五章 药品管理

第六章 药品包装的管理

第七章 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

第八章 药品监督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三章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第四章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第五章 药品管理

第六章 药品包装的管理

第七章 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

第八章 药品监督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种植、实验研究和生产

第三章 经 营

第四章 使 用

第五章 储 存

第六章 运 输

第七章 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中医医疗机构与从业人员

第三章 中医药教育与科研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中药保护品种等级的划分和审批

第三章 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

第四章 罚 则

第五章 附 则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放射性新药的研制、临床研究和审批

第三章 放射性药品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

第四章 放射性药品的包装和运输

第五章 放射性药品的使用

第六章 放射性药品标准和检验

第七章 附 则

部门规章及文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三章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节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药品购进和储存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章 报告与处置

第四章 药品重点监测

第五章 评价与控制

第六章 信息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 监督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四章 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质量管理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第五章 设 备

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第七章 确认与验证

第八章 文件管理

第九章 生产管理

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第十一章 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

第十二章 产品发运与召回

第十三章 自 检

第十四章 附 则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许可

第三章 购买许可

第四章 购销管理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

第三章 主动召回

第四章 责令召回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销药品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医疗机构购进、储存药品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与审批

第三章 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第四章 药品委托生产的管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章 立 案

第四章 调查取证

第五章 处罚决定

第六章 执行与结案

第七章 附 则

司法解释及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处方药是否可以作出知名商品认定问题请示的批复

五、医疗器械与废物管理

行政法规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医疗器械的管理

第三章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管理

第四章 医疗器械的监督

第五章 罚 则

第六章 附 则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

第四章 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部门规章及文件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医疗器械缺陷的调查与评估

第三章 主动召回

第四章 责令召回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

进口医疗器械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医疗器械进口单位分类监管

第三章 进口医疗器械风险等级及检验监管

第四章 进口捐赠医疗器械检验监管

第五章 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申请与审批

第三章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管理

第四章 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的管理

第五章 医疗器械生产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第三章 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

第四章 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罚 则

第七章 附 则

六、疾病防治

法 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传染病预防

第三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四章 疫情控制

第五章 医疗救治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前期预防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预 防

第三章 疫情报告

第四章 控 制

第五章 监 督

第六章 罚 则

第七章 附 则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预 防

第三章 疫情控制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宣传教育

第三章 预防与控制

第四章 治疗与救助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疫苗流通

第三章 疫苗接种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五章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防 尘

第三章 监督和监测

第四章 健康管理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部门规章及文件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章 预防与控制

第四章 人员培训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罚 则

第七章 附 则

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诊断机构

第三章 诊 断

第四章 鉴 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罚 则

第七章 附 则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机 构

第三章 预 防

第四章 治 疗

第五章 报 告

第六章 附 则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七、卫生管理

(一)食品卫生与安全

法 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行政法规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奶畜养殖

第三章 生鲜乳收购

第四章 乳制品生产

第五章 乳制品销售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部门规章及文件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备案内容与程序

第三章 备案管理

第四章 附 则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资质认定条件与程序

第三章 技术评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罚 则

第六章 附 则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食品进口

第三章 食品出口

第四章 风险预警及相关措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计划和立项

第三章 起 草

第四章 审 查

第五章 批准和发布

第六章 修改和复审

第七章 附 则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三章 审核与决定

第四章 变更、延续、补发和注销

第五章 许可证的管理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第三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三章 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四章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二)公共卫生

法 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检 疫

第三章 传染病监测

第四章 卫生监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行政法规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疫情通报

第三章 卫生检疫机关

第四章 海港检疫

第五章 航空检疫

第六章 陆地边境检疫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九章 传染病监测

第十章 卫生监督

第十一章 罚 则

第十二章 附 则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三章 监测、报告和公布

第四章 应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三章 报告与信息发布

第四章 应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三章 卫生监督

第四章 罚 则

第五章 附 则

部门规章及文件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三章 卫生监督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消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消毒的卫生要求

第三章 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

第四章 消毒服务机构

第五章 监 督

第六章 罚 则

第七章 附 则

(三)化妆品卫生

行政法规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化妆品生产的卫生监督

第三章 化妆品经营的卫生监督

第四章 化妆品卫生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五章 罚 则

第六章 附 则

部门规章及文件

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

第三章 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

第四章 非贸易性化妆品检验检疫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审查批准《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第三章 化妆品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监督

第四章 审查批准进口化妆品

第五章 经常性卫生监督

第六章 化妆品卫生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章 罚 则

第八章 附 则

八、医疗事故

法 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节录)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行政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六章 罚 则

第七章 附 则

部门规章及文件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报告要求

第三章 事件调查处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附 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专家库的建立

第三章 鉴定的提起

第四章 鉴定的受理

第五章 专家鉴定组的组成

第六章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第七章 附 则

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事故分级与报告

第三章 事故应急处理

第四章 事故立案调查

第五章 罚 则

第六章 附 则

卫生部关于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有权直接判定医疗事故的批复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

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胎儿死亡事件如何认定的批复

司法解释及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

九、计划生育

法 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婚前保健

第三章 孕产期保健

第四章 技术鉴定

第五章 行政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行政法规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婚前保健

第三章 孕产期保健

第四章 婴儿保健

第五章 技术鉴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罚 则

第八章 附 则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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