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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电子书

  * *人民法院执行局系列培训*指定用书   权威 全书由*人民法院执行局起草《网拍规定》的相关法官执笔   标准 其他对司法解释的不同理解与本书不一致的以本书为准   实用 人民法院司法实务中网拍案件的权威指引   全面 全方位解读《网拍规定》,指导执行中的新型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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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售价:¥109.60购买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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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高人民法院执行局

出  版  社:中国法治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10-12

字       数:40.6万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律普及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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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便于法律实践者准确的理解和掌握《*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我们邀请*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法官编写本书,作者中有的是该司法解释的执笔起草者,也有的在司法解释制定出台过程中全程参与讨论。同时,这些作者都活跃在办案一线,具有较为丰富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一方面能够准确的表达《网拍规定》各项条文制定出台的原意和初衷,另一方面对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如何更好的适用《网拍规定》以应对司法实务中的新问题,有切实的体会,能够给相关法律实践者以更好的指引和启迪。 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处置、变现被执行人财产的重要一环。如何在保证司法拍卖的公平、公、公正和廉洁性的同时,又能确保拍卖程序的高效运转,能更及时、更有效的兑现债权人权益?一直是执行工作的主要难题之一。而网络司法拍卖的出现,为这个难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br/>【推荐语】<br/>* *人民法院执行局系列培训*指定用书 权威 全书由*人民法院执行局起草《网拍规定》的相关法官执笔 标准 其他对司法解释的不同理解与本书不一致的以本书为准 实用 人民法院司法实务中网拍案件的权威指引 全面 全方位解读《网拍规定》,指导执行中的新型疑难问题  <br/>【作者】<br/>江必新,法学博士,人民法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中南大学教授等职务。 刘贵祥,河南延津人,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巡回法庭庭长、执行局局长,二级大法官。<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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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页

序言

凡例

目录

第一部分 条文全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部分 新闻问答

新闻通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新闻发布稿

一、《网拍规定》的出台背景

二、《网拍规定》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网拍优先原则

(二)全面公开原则

(三)市场选择原则

三、《网拍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网拍规定》明确了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主体为人民法院

(二)《网拍规定》明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建立全国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具体个案中由申请执行人选择拍卖平台

(三)《网拍规定》明确了网络司法拍卖中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辅助工作承担者各自的职责

(四)《网拍规定》明确了一人竞拍有效的原则

(五)《网拍规定》通过规则设计努力促成一拍成交,对同一拍卖标的只有无人出价时才再次拍卖

(六)《网拍规定》结合网络拍卖的特点,改变了传统的拍卖竞价模式,充分保证竞买人和优先购买权人的权利

(七)《网拍规定》确定了悔拍保证金的处置规则

(八)《网拍规定》明确网络司法拍卖撤销的情形和责任承担

(九)《网拍规定》明确了网络司法拍卖中各主体的相关责任,严禁网络服务提供者违规操作、后台操控的行为

答记者问

最高法院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详解《网拍规定》网络司法拍卖优先:杜绝暗箱操作

从委托优先到网拍优先

名单库是“一池活水”

欠发达地区要尽快适应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详解网拍司法解释“阳光拍卖”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法院自主“纯粹网拍”最为广泛

系列组合规则力促一拍成交

全程公开有效防止串标围标

保护优先购买权人合法权益

第三部分 条文理解

引言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网拍规定》起草背景及过程

(一)司法实践中存在各种拍卖模式

(二)司法实践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三)《网拍规定》起草的经过

二、《网拍规定》的目的

三、《网拍规定》制定的基本原则

(一)网拍优先原则

(二)公开原则

(三)市场选择原则

(四)问题导向原则

四、《网拍规定》的主要内容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司法拍卖定性与立法演变

(一)司法拍卖性质的不同理解

(二)司法拍卖的立法沿革

(三)我国网络司法拍卖的产生

(四)域外网络司法拍卖现状

二、关于对本条解释的理解与把握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司法拍卖模式的沿革

(一)法院自主拍卖阶段

(二)委托拍卖阶段

(三)各种拍卖模式争相涌现阶段

二、网络司法拍卖之优势

三、关于本条解释的理解

(一)“应当”的问题

(二)“除外”的情形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拍卖全程公开的平台是互联网

二、公开的内容、形式要全方位立体式

三、拍卖公开的对象是社会公众、当事人和相关权利人

四、拍卖公开的倒逼机制

五、拍卖公开原则也有例外情形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四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建立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

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实行申请纳入制

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需要具备五方面条件

(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应当具备全面展示司法拍卖信息的界面

(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应当具备本规定要求的信息公示、网上报名、竞价、结算等功能

(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应当具有信息共享、功能齐全、技术拓展等功能的独立系统

(四)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应当程序运作规范、系统安全高效、服务优质价廉

(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应当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社会参与度

四、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专门委员会定期评审拍卖工作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五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六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制作、发布拍卖公告

(二)查明拍卖财产现状、权利义务负担等内容,并予以说明

(三)确定拍卖保留价、保证金的数额、税费负担等

(四)确定保证金、拍卖款项等支付方式

(五)通知当事人和优先购买权人

(六)制作拍卖成交裁定

(七)办理财产交付和出具财产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

(八)开设网络司法拍卖专用账户

(九)其他依法由人民法院履行的职责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在实践中,执行法院应明确职责,依法开展网络司法拍卖

(二)在实践中,应注意积极促使案件参与人的履行法定义务

(三)在实践中,应注意及时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

(四)在实践中,执行法院应依法积极履行监管职责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本条文的起草背景

二、本条文的法律依据

三、本条文的相关原理

四、本条文的本意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照片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

(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

(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五、拍卖辅助工作所需费用的承担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司法拍卖有关工作事项的依据和性质

(一)司法拍卖性质上属于公法行为

(二)司法拍卖的主体是法院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司法拍卖工作事项性质属于私法主体承担公法任务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络司法拍卖中的义务

(一)积极性义务

(二)消极性义务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网络司法拍卖服务提供者接受人民法院管理、监督和指导的原理和依据

二、人民法院对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事项的社会机构从事与网络司法拍卖相关的行为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三、人民法院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从事与网络司法拍卖相关的行为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四、网络司法拍卖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网络司法拍卖模式具有与传统模式不同的监管重点

二、人民法院从事网络司法拍卖的行为也要通过分工制约机制接受监督

【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保留价的概念及确定保留价的必要性

二、起拍价与保留价的关系

三、起拍价(保留价)的确定

三、关于征询当事人意见的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程序正义的评价对象

二、程序性制裁的范围与限度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一人竞买法律效力的评价规范——拍卖实施程序的合法性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网络司法拍卖公告概述

(一)司法拍卖公告的概念

(二)司法拍卖公告的性质

(三)网络司法拍卖公告的特性

二、网络拍卖公告的发布途径

三、网络司法拍卖的公告期限

四、网络拍卖公告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拍卖公告与信息公示的关系

(二)关于拍卖公告的发布途径

(三)关于拍卖公告的程序救济途径

【相关法律法规】

【拍卖公告范例】

第十三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拍卖公告

二、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但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三、评估报告副本,或者未经评估的定价依据

四、拍卖时间、起拍价以及竞价规则

五、拍卖财产权属、占有使用、附随义务等现状的文字说明、视频或者照片

六、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一)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七、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八、拍卖保证金、拍卖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

九、拍卖财产产权转移可能产生的税费及承担方式

十、执行法院名称,联系、监督方式

十一、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典型案例】

【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披露义务

二、瑕疵担保责任的免除

(一)拍卖物瑕疵担保责任的内容

(二)司法拍卖免除瑕疵担保责任的理论基础

(三)司法拍卖免除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强制拍卖行为本身是否符合法律程序规定

二、拍卖程序是否终结

【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通知的内容、方式

二、通知的对象

(一)共有关系中的优先购买权

(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三)合伙人和合营企业的优先购买权

(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四、通知的法律效力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通知的方式

二、能否对采用网络司法拍卖提出异议

三、是否要通知利害关系人

四、与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冲突时的处理

【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七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交纳保证金的范围

二、交纳保证金的数额

三、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四、交纳保证金的方式

五、保证金交纳对竞买资格的影响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一般竞买人资格

(一)竞买人的概念

(二)竞买人的条件

二、竞买保证金

(一)概念

(二)竞买保证金法律性质

三、竞买人资格的取得

(一)与民事执行的目标相统一

(二)网络司法拍卖的性质所决定的

(三)司法拍卖制度之价值取向决定的

(四)维持拍卖秩序稳定的必然要求

四、关于竞买人信息保密制度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保证金数额的变更

(二)竞买人对所持其竞买代码参与竞买行为的责任承担

【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力

(一)优先购买权法律性质的争议

(二)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效力

二、优先购买权的种类及认定规则

(一)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网络司法拍卖的方式

四、不同优先购买权人先后顺序的确定

(一)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顺序

(二)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次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顺序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起草背景

二、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方式

三、网络拍卖竞价的时间长度

四、拍卖末段的延时规则

五、竞价信息的公开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一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关于优先购买权人在网络司法拍卖下的竞价方法

二、不同顺位优先购买权人在网络司法拍卖下的竞价规则

三、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的竞价规则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禁止

二、集合财产中有优先购买权的可分物应当单独拍卖

三、未能保证优先购买权正常行使时拍卖本身的效力问题

四、所谓“近亲属的优先购买权”条款在网络司法拍卖中排除适用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二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通过拍卖成交确认书对拍卖结果予以确认

(一)拍卖成交确认程序的立法模式

(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法律效力

(三)拍卖确认书中生成买受人真实身份的重要意义

二、拍卖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一)立法背景

(二)非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

(三)拍卖标的物所有权发生移转的标志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三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竞买保证金处理的法理基础

(一)关于竞买保证金性质的争论

(二)竞买保证金在性质上属于担保

(三)竞买保证金是质押的一种

二、拍卖成交的含义

三、本条适用中的其他具体问题

(一)返还保证金是否应包括利息的问题

(二)交纳保证金后不参加竞买的能否退还保证金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四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司法拍卖的性质

(一)商业任意拍卖的性质

(二)司法强制拍卖的性质

二、司法强制拍卖中的“悔拍”

三、买受人“悔拍”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一)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的理论依据

(三)悔拍后保证金的处理规则

(四)悔拍后对原买受人竞买资格的限制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五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拍卖价款交付的前提条件

二、拍卖价款的交付义务人

三、拍卖价款的交付期限

四、拍卖价款的交付数额

五、拍卖价款的交付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六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七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明确了重大事项的审查组织

二、起拍价及其降价幅度的确定

三、竞价增价幅度的确定

四、保证金数额的确定

五、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优先顺序的确定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本条所规定的网络司法拍卖中的事项能否由审判委员会讨论确定的问题

二、网络司法拍卖当中的竞价增价幅度是否是可以改变的问题

三、合议庭是否应当相对固定的问题问题

四、违反本条规定程序设置的救济途径的问题

五、违反本条规定程序设置的行为是否必然导致撤销拍卖的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八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关于中止执行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执行的相关规定

(二)《民诉法解释》关于中止执行的规定

(三)《执行规定》关于中止执行的规定

二、关于暂缓执行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暂缓执行的规定

(二)《民诉法解释》关于暂缓执行的规定

(三)《执行规定》关于暂缓执行的规定

(四)《暂缓规定》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中止执行与暂缓执行的异同

(一)相同之处

(二)不同之处

四、关于对本条司法解释的理解和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本条司法解释的适用时间范围

(二)人民法院停止拍卖的具体操作方式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暂缓拍卖的权限

(四)关于人民法院的公告义务

(五)关于恢复拍卖和是否再行公告的问题

(六)关于撤回拍卖的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九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十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起草背景

二、司法拍卖的性质

(一)司法拍卖的特征

(二)对司法拍卖性质的不同理解

三、税收优先权制度

(一)税收优先权的理论基础

(二)税收优先权制度的立法现状

(三)税收优先权的效力

(四)网络司法拍卖应否缴税

四、目前司法拍卖税费存在的问题

(一)被执行人缴纳相应税费存在的问题

(二)买受人承担相关税费存在的问题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十一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三种主要理论观点

(二)我国关于撤销司法拍卖的理论及实务

(三)网络司法拍卖撤销的事由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十二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国家赔偿的条件

(二)国家赔偿范围

(三)撤销拍卖后的一般救济方式

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第三十三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承担责任的主体范围

二、关于主张权利主体范围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问题

(一)关于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之规定

(二)关于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四、辅助工作承担者的侵权问题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否存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问题

二、关于法定免责事由的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十四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禁止执行法院竞买或委托他人竞买负责执行的拍卖财产

二、禁止网络服务提供者竞买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三、禁止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竞买或委托他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四、禁止负责执行的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竞买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禁止工作人员参与网络司法拍卖

(二)禁止工作人员近亲属参与网络司法拍卖

五、违反该条规定的法律后果

(一)上述特定机构及人员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撤销相关网络司法拍卖

(三)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执行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及近亲属能否接受他人委托进行竞买

二、管辖权发生转移后,如何适用本条司法解释

三、对于特定机构或者人员违反规定参与网络司法拍卖的行为,当事人或竞买人能否提出执行异议

附:案例 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不服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虹口分局行政处罚决定案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十五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应予处罚的情形

(一)操控拍卖程序,修改拍卖信息等行为

(二)存在恶意串通、弄虚作假、泄漏保密信息等行为的

(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定受到处罚,不适于继续从事网络司法拍卖的

(四)存在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行为的

(五)其他应当除名的情形

二、对网络服务提供者负面行为的处罚方式

(一)从名单库中除名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救济途径

二、关于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从名单库中除名与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的关系问题

三、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因负面行为受处罚是否导致拍卖无效的问题

附:案例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执行行为异议

二、案外人异议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利害关系人异议和案外人异议的区分

二、异议人同时提出案外人异议和利害关系人异议时的处理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十七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实施网络司法变卖的参照执行

(一)司法变卖的主要类型

(二)司法变卖的主体、方式和程序

二、委托拍卖机构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参照执行

三、《网拍规定》没有规定时的法律适用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十八条

【条文主旨】

【条文理解】

一、本规定的施行时间

二、本规定的溯及力问题

三、与本《网拍规定》相冲突的规定

(一)拍卖方式的选择

(二)网络拍卖平台的选择

(三)拍卖成本的承担

【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部分 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

二十一、执行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一、执行机构及其职责

二、执行管辖

三、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四、执行前的准备和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查明

五、金钱给付的执行

六、交付财产和完成行为的执行

七、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

八、对案外人异议的处理

九、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

十、执行担保和执行和解

十一、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十二、对妨害执行行为的强制措施的适用

十三、执行的中止、终结、结案和执行回转

十四、委托执行、协助执行和执行争议的协调

十五、执行监督

十六、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拍卖标的

第三章 拍卖当事人

第一节 拍 卖 人

第二节 委 托 人

第三节 竞 买 人

第四节 买 受 人

第四章 拍卖程序

第一节 拍卖委托

第二节 拍卖公告与展示

第三节 拍卖的实施

第四节 佣  金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一、充分认识制定实施《网拍规定》的重要意义

二、《网拍规定》适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三、认真抓好《网拍规定》的贯彻执行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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