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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保险纠纷电子书

解析裁判规则  指引法律适用 专业务实:连续出版14年,为新型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参考解决方案。 规模强大:23个分册包含传统和新近的热纠纷,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内容独特: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案件焦,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 数据库增值:本书,扫描腰封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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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国家法官学院,*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出  版  社:中国法治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5-03-19

字       数:28.3万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律普及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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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保险纠纷。内容包含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本书有以下特色:一是选编案例来源广泛、时效性强。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从各地高院2024年报送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自2024年起,本丛书优先选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力求对案例库案例裁判要旨的基本内涵、价值导向、法理基础、适用要等行深分析,增强丛书的权威性、参考性 。二是由法官释理说法,全方位深度挖掘案例价值。大多数案例由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深阐释案例的裁判思路和相关考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司法裁判、类案参考、法学研究、行为指引、宣示教育等方面的价值。三是编排依次以案由和法律适用问题为序,方便读者检索。四是注重裁判文书再加工,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案例编写突出争议焦,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更多与争议焦,所查类案相关的有效、有益信息。<br/>【推荐语】<br/>解析裁判规则  指引法律适用 专业务实:连续出版14年,为新型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参考解决方案。 规模强大:23个分册包含传统和新近的热纠纷,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内容独特: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案件焦,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 数据库增值:本书,扫描腰封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br/>【作者】<br/>国家法官学院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编   国家法官学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的主要机构、国家司法智库,是国家待外国法官的重要基地。 最高人民法院依托国家法官学院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在人民法院领导下展司法案例的生成、收集、研究和交流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服务法学教育研究、服务中外法学交流、服务法治中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院宗旨,致力于搭建国际一流的案例交流和研究平台,有效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汇聚全国法院法官和社会专家学者共同推司法案例研究。<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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扉页

目录

一、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一)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1 合同义务作为合同生效条件的认定思路

2 投保人与保险人对保险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的保险条款解释规则

3 未标注或提示为免责条款但暗含免除责任情形的保险条款属于隐性免责条款

4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判断时点为保险事故发生时

5 “次日零时起保”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

6 合同约定不明情境下商业性森林保险赔偿金的裁量原则

7 被保险财产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认定

8 财产保险合同中非所有权人仍可能享有保险利益,保险标的灭失且无法鉴定情况下保险赔偿金的确定

9 财产保险中“第一受益人”的权益保障

10 低空经济下通用航空器综合险中关于飞行员的乘客法定责任险的赔付标准

11 非全时段网约车危险程度评价与因果关系认定

12 私人轿车从事顺风车是否改变其使用性质的认定

13 家庭自用汽车从事网约车活动构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认定

14 网约顺风车载客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综合事故发生时和该车辆过往载客情况是否显著增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认定保险公司应否赔偿

15 认定保险合同无效应综合考虑关联保险产品辐射范围、群体性态势,依法保护保险消费者信赖利益

16 电子投保时保险人对代签人免责条款的提示效力及于投保人本人

(二)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

17 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情形下保险人义务的承担

18 出口信用保险中如实告知义务和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范围认定

(三)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19 保证保险合同保险费以及违约金的认定

20 财产保险合同中“约定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司法认定

21 保证保险合同的违约金调整应当衡量借款人的总融资成本

22 保证保险中保费利率不受借款利率上限规制

(四)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23 保险合同纠纷中通用词汇含义扩张性解释的路径

24 多层保单嵌套语境下责任保险纠纷案件的逻辑厘定和裁判路径

25 无证驾驶机动车的法律解释路径及司法认定标准

26 保险公司未明确说明主险与附加险赔付范围的,应在主险和附加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7 雇主责任险关于“超龄劳动者”上班途中发生事故的赔付责任认定

28 雇主责任险中雇主对雇员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应结合雇员的实际工作内容予以界定

29 以员工构成工伤时用人单位承担法定赔偿责任为保险范围的雇主责任险保险金的认定

二、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一)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

30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理赔范围的合理界定

31 被保险人猝死而又死因不明时保险责任的认定与分配

32 被保险人死因不明的举证责任分配及保险责任承担的司法认定标准

33 电子投保中保险人主动履行免责条款提示义务的认定

34 互联网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

35 骑行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责任的认定

36 宣告死亡情形下意外伤害事故的认定

37 被保险人心跳呼吸骤停致死,是否属于“点滴保”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意外伤害

38 不能以施工人员未被认定为工伤而排除其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被保险人地位

39 保险人提示说明义务范围不应局限于免责条款

40 互联网保险人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的司法认定逻辑及医疗费用保险中损失补偿原则的适用判断标准

(二)健康保险合同纠纷

41 保险理赔应符合疾病诊断的发展趋势

42 电子投保形式下自动续保自动扣费生成保险合同的效力的认定

43 人身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中责任范围与责任免除条款的界定

44 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审查与认定

45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裁判进路

46 保险合同复效期间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问题

47 发现未告知的新事由可否拒赔、前七日后三十日应系合同范围条款还是免责条款

48 投保人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没有重大影响,保险人不能免除保险责任

49 投保人投保时如实告知义务的范围及界限的认定

50 互联网保险中明确说明义务履行方式的司法认定

51 罹患疾病符合保险合同赔付范围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无权以未提交组织病理学检查报告为由拒赔

52 人身保险合同中责任范围条款与免责条款的区分

53 运用“合理期待原则”解释格式化保险合同条款

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54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认定

55 多重法律关系下责任主体及准据法的审查认定

56 保险事故侵权人与受损人系同一主体,保险公司不能代位行使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57 首台(套)保险责任的认定及追偿权的行使

58 保险公司向机动车一方赔偿车损后无权向非机动车一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59 代驾司机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可以代位求偿

60 海损事故中货主追偿救助打捞费用的责任限制

61 利益衡平角度下互联网物流平台责任判定

62 《蒙特利尔公约》规定的两年期间是否适用法院地法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四、其他

63 船舶一切险理赔范围

64 从船舶全损原因的识别谈海上保险因果关系认定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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