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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序
序言
目录
第一章 青春焕法
第一节 童言有法
一、被遗弃的天使
二、大头娃娃——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三、恶魔之手——儿童性侵
四、妈妈我想回家——拐卖儿童问题
五、十年育树 百年育人——孩子教育权
六、当爱遇上隐私权,我该怎么办?
七、一人“做事”谁来当——未成年人在校侵权
八、虐童毒瘤
九、有关孩子收养的那些事儿
十、我是明星我做主?——儿童代言
十一、他们的幸福其实很简单
十二、谁来给茜茜公民身份
十三、学校承担责任的不同情形
(1)过错原则或者过错推定原则
(2)公平责任
十四、我也有名誉权
十五、谁擅自使用了我的照片
第二节 少年法成
一、我的压岁钱我做主
二、我能做这件事吗?
三、有代价的青春
四、别枪毙他的未来
五、学生何苦为难学生
六、言如刀剑,害人害己
七、少年劳工
八、见义智为
九、拿什么拯救“我”的作品
十、“亲”“亲”之盗
十一、放学路上有你——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问题
十二、初恋这些小事儿——“两小无猜”条款
十三、尘封的错误——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程序、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十四、诉讼路上你不孤独——谈谈我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
十五、身陷毒网——少年毒品犯罪
第三节 青春留影
一、不婚只爱
(一)同居关系案件受理条件
(二)同居关系的认定
(三)同居期间财产问题
(四)共同债权债务问题
(五)同居关系期间子女的抚养问题
二、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彩礼详解
(一)彩礼的历史由来及现状
(二)彩礼的性质
1.诉讼主体的确定
2.彩礼的界定及返还范围
3.举证责任的分配及案件的证明标准
三、谈钱不伤感情
(一)婚前财产公证存在的问题
1.婚姻更为现实,与和谐社会所倡导的理念不相符
2.缺乏年限的限制将可能造成婚姻双方的不公平
3.婚前财产公证的范围过于狭隘,无形财产未能得到有效监督
(二)完善婚前财产公证的措施和设想
1.注意审查当事人申请婚前财产公证的真实目的
2.严格审查婚前财产协议内容,为双方当事人把好第一道关
3.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四、我们结婚吧
五、婚姻保卫战——可能引发的法律问题
六、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一)离婚的主要特点
1.女方起诉离婚案件多
2.农村离婚案件增多
3.从年龄上来看,25岁到40岁的年龄之间提出离婚的较多
(二)离婚的主要原因
1.为家庭中经济问题发生矛盾
2.对婚姻质量要求的提高
3.家庭暴力导致离婚
4.草率结婚导致离婚
5.其他原因造成离婚
七、共同财产之分割
(一)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三)离婚官司中,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查不清怎么办?
(四)离婚时财产分割应采取什么方法?
(五)谁先提出离婚,谁就要在财产分割上吃亏吗?
(六)父母离婚时和离婚后,如何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的财产权利?
(七)解决离婚后的住房问题应遵守什么原则?
(八)在离婚官司中,住房问题应如何处理?
(九)离婚时对私房应如何处理?
(十)男方分得的房屋,离婚时女方能否承租?
(十一)离婚时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十二)离婚后一方对离婚时没有分割的共同财产,是否仍有权要求分割?
八、血脉相连
1.子女探望权中关于地点和时间的规定
2.子女探望权中关于探望方式的规定
3.子女探望权中关于探望中止的规定
4.探望权纠纷如何处理
5.探望权纠纷怎么执行
九、百孝“赡”为先
十、白天不懂夜的黑——一场悲剧的酿成
十一、“卖身契”别把自己卖了——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十二、老板的“有色眼镜”——就业歧视及救济
十三、你“囧”了吗?——劳动者在工作中的诸多尴尬境遇
十四、祸从天降——工伤的认定及法律适用
十五、国家的穹顶之下——社会保障知多少
第二章 律久弥新
第一节 史制名规
一、嫡长子继承制度
二、婚姻六礼
三、七出三不去
四、傅别与质剂
(一)一场借贷纠纷案件
(二)一分为二,各自为据——傅别
(三)“长质短剂,官府制作”——质剂
五、保辜
(一)“保辜”——保人之伤,保己之罪
(二)现代的刑事和解制度
六、“亲亲得相首匿”与“准五服以制罪”
(一)亲属相隐,不告不判
(二)亲疏远近,等级治罪
七、株连九族与实行连坐
(一)孝儒不从,成祖灭其族
(二)民不自治,实行连坐
(三)罪责刑相适应,有罪才有罚
八、十恶不赦
九、六赃
十、五刑
十一、车裂与凌迟
十二、狱讼与“五听”
十三、公室告与非公室告
十四、《春秋》决狱
(一)亲亲容隐应无罪
(二)子不养,父之过
(三)误打误撞非“本意”
(四)改嫁还须讲人情
(五)功过相抵需分明
十五、自首免罪
第二节 流言法语
一、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沈家本
为法律信仰而殉道
二、一民之轨,莫如法——战国·韩非:《韩非子·有度》
信仰无界行为有界
三、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如其不能立法,而欲人人悦之,则曰亦不足矣——《王安石全集·周公》
纳粹恶法并非“法”
四、法不阿贵,绳不挠曲——《韩非子·有度》
“权势”与“法”的较量
五、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唤醒沉睡着的“权利”
六、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让人“讲话”天不会塌
七、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一纸诉状将国王告上法庭
八、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九、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
十、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
十一、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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