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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执法办案常用手册(第十版)电子书

  全面、系统涵盖公安民警*常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便于基层民警日常执法办案工作中随身携带和随时查询使用。既是公安民警法律学习的培训教材,也是基层民警执法办案的好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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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售价:¥33.70购买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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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  版  社:中国法治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06-15

字       数:88.8万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律普及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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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版重要修订提示: 一是在第九版的基础上新增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新颁布的重要司法解释,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二是收录了《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吸毒检测程序规定》,以及*修订的《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等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是对本书收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解释行了全面清理,删除了废止的文件。 四是部分文件未被明文废止,依然在执法实践中发挥作用,本书仍予以保留。在使用时需要注意有关条款中所引文件的条文序号为修订前文件的条文序号,请注意对照修订后的相应条文;内容有冲突的,以修订后的文件为准。 本书的修订,保持了本书实用性强的特,仍选取基层所、队民警在执法办案中*常用、*基本的法律、法规、解释、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加大具体执法行为操作性规范的比重,增加了一些公安民警应知应会的常用法规和规范,以使本书更贴近办案实践。<br/>【推荐语】<br/>全面、系统涵盖公安民警*常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便于基层民警日常执法办案工作中随身携带和随时查询使用。既是公安民警法律学习的培训教材,也是基层民警执法办案的好帮手。<br/>【作者】<br/>中国法制出版社创建于1989年6月,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也是中国*的法律专业出版商和法律信息服务提供商之一。中国法制出版社成立二十多年来,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正确领导和直管理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秉承“夯实基础、励磨精品、创博双效、服务法治”的经营理念,坚持为全面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服务,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服务,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服务,为实现国家“五位一体”建设服务,为积累和传播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服务。 中国法制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1000种左右,涵盖法律法规、法律工具书、法律基础知识读物、法律考试、法律实务及案例、法律学术、法律教材教辅、社科经管等领域。出版形式包括图书、活页、音像、电子出版物及网络产品。发行渠道遍及网上书店、全国各省市新华书店和法律专业书店。连续多年在法律图书市场总体占有率、品种规模、出版效率上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中国法制出版社始终坚持以满足读者需求为根本,力争多出书,出好书。1997-1998年度被新闻出版署评为“全国良好出版社”荣誉称号。2000年、2001年连续两年在新闻出版署社店互评活动中被评为“讲信誉、重服务”出版单位。2008-2009年度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出版发行单位互评活动中被评为“诚信经营 优质服务”出版单位。连续多年被多家省级新华发行集团评为“*合作单位”“优秀供应商”“优秀合作伙伴”和“‘新农村书屋’建设工程合作先单位”。出版社团支部2012年获得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青年文明号”称号。2006年出版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指导丛书》被、新闻出版总署、农业部评为向全国的服务“三农”优秀图书。多种图书获得省部级优秀图书奖。<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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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版修订说明

刑事执法办案规范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编 分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编 审 判

第四编 执 行

第五编 特别程序

附 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的解释

二、相关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 渎 职 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行政认定的问题

二、关于“向社会公开宣传”的认定问题

三、关于“社会公众”的认定问题

四、关于共同犯罪的处理问题

五、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

六、关于证据的收集问题

七、关于涉及民事案件的处理问题

八、关于跨区域案件的处理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制毒物品犯罪的认定

二、关于制毒物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明知的认定

三、关于制毒物品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量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邻氯苯基环戊酮等三种制毒物品犯罪案件定罪量刑数量标准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规范毒品名称表述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规范毒品名称表述的基本原则

二、几类毒品的名称表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提取、扣押

第三章 称 量

第四章 取 样

第五章 送 检

第六章 附 则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二、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三、全面惩处关联犯罪

四、准确认定共同犯罪与主观故意

五、依法确定案件管辖

六、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

七、涉案财物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入户抢劫”的认定

二、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认定

三、关于“多次抢劫”的认定

四、关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认定

五、关于转化抢劫的认定

六、关于抢劫犯罪数额的计算

七、关于抢劫特定财物行为的定性

八、关于抢劫罪数的认定

九、关于抢劫罪与相似犯罪的界限

十、抢劫罪的既遂、未遂的认定

十一、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行为的定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一、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

二、关于抢劫犯罪部分加重处罚情节的认定

三、关于转化型抢劫犯罪的认定

四、具有法定八种加重处罚情节的刑罚适用

五、抢劫共同犯罪的刑罚适用

六、累犯等情节的适用

七、关于抢劫案件附带民事赔偿的处理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二、管 辖

三、立 案

四、证 据

五、定 性

六、共同犯罪

七、一罪与数罪

八、刑罚适用

九、涉外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限令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

二、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行政执法部门收集、调取证据的效力问题

三、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抽样取证问题和委托鉴定问题

四、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自诉案件的证据收集问题

五、关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同一种商品”的认定问题

六、关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认定问题

七、关于尚未附着或者尚未全部附着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侵权产品价值是否计入非法经营数额的问题

八、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量刑问题

九、关于销售他人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问题

十、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以营利为目的”的认定问题

十一、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认定问题

十二、关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发行”的认定及相关问题

十三、关于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侵权作品行为的定罪处罚标准问题

十四、关于多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累计计算数额问题

十五、关于为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供原材料、机械设备等行为的定性问题

十六、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竞合的处理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严格依法及时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非法制作、出售、使用IC电话卡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二、关于网上开设赌场共同犯罪的认定和处罚

三、关于网络赌博犯罪的参赌人数、赌资数额和网站代理的认定

四、关于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管辖

五、关于电子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利用赌博机组织赌博的性质认定

二、关于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的定罪处罚标准

三、关于共犯的认定

四、关于生产、销售赌博机的定罪量刑标准

五、关于赌资的认定

六、关于赌博机的认定

七、关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把握

八、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有关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一般规定

二、报告和处置

三、临时安置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四、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

五、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审理和判后安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一、基本原则

二、案件受理

三、定罪处罚

四、其他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管 辖

二、辩护与代理

三、证 据

四、强制措施

五、立 案

六、侦 查

七、提起公诉

八、审 判

九、执 行

十、涉案财产的处理

十一、其 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章 管 辖

第二章 回 避

第三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章 证 据

第五章 强制措施

第六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七章 期间、送达、审理期限

第八章 审判组织

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十章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第十一章 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

第十二章 简易程序

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十四章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特殊假释的核准

第十五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十六章 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处理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八章 涉外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司法协助

第十九章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十一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十二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二十三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二十四章 附 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办理军队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一、危害公共安全案

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

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

四、侵犯财产案

五、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

六、危害国防利益案

附 则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1]

一、危害公共安全案

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

三、侵犯财产案

附 则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3]

一、取保候审

二、监视居住

三、拘 留

四、逮 捕

五、其他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实行向所在单位告知制度的通知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围

二、告知情形及例外规定

三、告知的程序规定

四、责任追究

五、附 则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人员能否成为虐待被监管人罪主体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一般规定

二、证据的分类审查与认定

三、证据的综合审查和运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一般规定

二、电子数据的收集与提取

三、电子数据的移送与展示

四、电子数据的审查与判断

五、附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重要性

二、严格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

三、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四、建立健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执法规范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章 回 避

第四章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第五章 证 据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章 立案、撤案

第八章 侦 查

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十一章 办案协作

第十二章 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

第十三章 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

第十四章 附 则

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羁 押

第三章 监 督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 则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章 前期处置

第四章 勘验、检查

第五章 鉴 定

第六章 调查取证

第七章 案件处理

第八章 卷 宗

第九章 责任追究

第十章 附 则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现场勘验检查职责的划分

第三章 现场保护

第四章 现场勘验检查的组织指挥

第五章 现场实地勘验检查

第六章 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

第七章 现场痕迹物品文件的提取与扣押

第八章 现场访问

第九章 现场外围的搜索和追踪

第十章 侦查实验

第十一章 现场分析

第十二章 现场的处理

第十三章 现场的复验、复查

第十四章 附 则

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录 制

第三章 资料管理和使用

第四章 监督与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 管 辖

第二章 立案、销案

第三章 强制性措施

第四章 办案协作

第五章 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六章 附 则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若干经济犯罪案件如何统计涉案总价值、挽回经济损失数额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刑事拘留时间可否折抵行政拘留时间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对侵犯著作权案件中尚未印制完成的侵权复制品如何计算非法经营数额问题的批复

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毒品的保管

第三章 毒品的移交、入库

第四章 毒品的调用、出库

第五章 毒品的处理

第六章 监 督

第七章 附 则

行政执法办案规范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行政许可的设定

第三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五章 行政许可的费用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第三章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五章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三章 使用和查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设 立

第三章 经 营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安全责任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拘留所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拘 留 所

第三章 拘 留

第四章 管理教育

第五章 解除拘留

第六章 附 则

二、办案规范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章 回 避

第四章 证 据

第五章 期间与送达

第六章 简易程序

第七章 调查取证

第八章 听证程序

第九章 行政处理决定

第十章 治安调解

第十一章 涉案财物的管理和处理

第十二章 执 行

第十三章 涉外行政案件的办理

第十四章 案件终结

第十五章 附 则

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

国土资源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

一、关于移送范围和移送机关

二、关于移送证据

三、关于移送程序

四、其他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

一、关于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

二、关于未达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

三、关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能否予以治安管理处罚问题

四、关于减轻处罚的适用问题

五、关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认定问题

六、关于扰乱居(村)民委员会秩序和破坏居(村)民委员会选举秩序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

七、关于殴打、伤害特定对象的处罚问题

八、关于“结伙”、“多次”、“多人”的认定问题

九、关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和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

十、关于居住场所与经营场所合一的检查问题

十一、关于被侵害人是否有权申请行政复议问题

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设置和保障

第三章 收 拘

第四章 管 理

第五章 生活卫生

第六章 通信、会见、询问

第七章 请假出所

第八章 教 育

第九章 解除拘留

第十章 附 则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娱乐场所向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章 安全设施

第四章 经营活动规范

第五章 保安员配备

第六章 治安监督检查

第七章 罚 则

第八章 附 则

公安部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对以气体等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的仿真枪认定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涉弩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及性能鉴定问题的批复

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

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

收容教育和禁毒工作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禁毒宣传教育

第三章 毒品管制

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五章 禁毒国际合作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戒毒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自愿戒毒

第三章 社区戒毒

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五章 社区康复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

吸毒检测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设 置

第三章 入 所

第四章 管 理

第五章 医 疗

第六章 教 育

第七章 康 复

第八章 出 所

第九章 附 则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二、办案规范

公安部关于对外国人、华侨、港澳台人员卖淫嫖娼实行收容教育问题的批复

关于对刑事拘留、治安拘留期限是否折抵收容教育期限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做好新旧戒毒体制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关于《禁毒法》实施后解除强制戒毒措施人员的社区康复问题

二、关于将正在接受社会帮教的戒毒人员转为社区康复的问题

关于滥用盐酸二氢埃托啡是否属于吸毒行为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执行问题的批复

复议、应诉、赔偿工作规范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三章 管 辖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章 证 据

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八章 执 行

第九章 涉外行政诉讼

第十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

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四章 行政复议受理

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章 刑事赔偿

第四章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二、相关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受案范围

二、管 辖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 据

五、起诉与受理

六、审理与判决

七、执 行

八、其 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期限

二、提供证据的要求

三、调取和保全证据

四、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

五、证据的审核认定

六、附 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如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答复

三、办案规范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复议机关

第三章 申 请

第四章 受 理

第五章 审 查

第六章 决 定

第七章 附 则

公安部关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受 理

第三章 审查决定

第四章 刑事赔偿复议

第五章 执 行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七章 附 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申 请

第三章 受理与审查

第四章 决 定

第五章 附 则

公安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综合类执法办案规范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职 权

第三章 义务和纪律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五章 警务保障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枪支的配备和配置

第三章 枪支的制造和民用枪支的配售

第四章 枪支的日常管理

第五章 枪支的运输

第六章 枪支的入境和出境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警械的使用

第三章 武器的使用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公安机关的设置

第三章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

第四章 公安机关的编制和经费

第五章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管理

第六章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待遇

第七章 附 则

二、办案规范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立案 调查

第三章 强制措施

第四章 处 理

第五章 执 行

第六章 附 则

公安机关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适用对象和时限

第三章 审批和执行

第四章 候问室的设置和管理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的通知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理职能分工

第三章 配备枪支单位的职责

第四章 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的条件与职责

第五章 公务用枪的使用

第六章 公务用枪的保管

第七章 公务用枪的勤务管理

第八章 公务用枪的监督检查

第九章 罚 则

第十章 其 他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佩带枪支

第三章 使用枪支

第四章 调查处理

第五章 奖惩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

公安部法制局关于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办理后原行政案件如何处理的电话答复

公安部关于印发《仿真枪认定标准》的通知

附件:仿真枪认定标准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三章 附 则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向社会公开

第三章 向特定对象公开

第四章 网上公开办事

第五章 监督和保障

第六章 附 则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涉案财物的保管

第三章 涉案财物的处理

第四章 监督与救济

第五章 附 则

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记 录

第三章 管 理

第四章 监督与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损伤程度分级

6 附则

附录A (规范性附录)损伤程度等级划分原则

附录B (规范性附录)功能损害判定基准和使用说明

附录C (资料性附录)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常用技术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致残程度分级

6 附则

附 录A (规范性附录)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

附录B (资料性附录)器官功能分级判定基准及使用说明

附录C (资料性附录)常用鉴定技术和方法

派出所执法办案规范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工作范围

第三节 工作时间

第四节 工作要求

第二章 责任区工作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人口管理

第三节 情报信息收集

第四节 安全防范

第五节 治安管理

第六节 服务群众

第三章 户籍室工作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办理户口、公民身份证件

第四章 值班、备勤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值 班

第三节 备 勤

第五章 案(事)件处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处置

第三节 治安灾害事故、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先期处置

第六章 巡 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组织实施

第七章 治安检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日常检查

第三节 集中清查

第八章 特定勤务

第九章 附 则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章 受理报警

第四章 受理求助

第五章 受理投诉

第六章 警务保障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八章 附 则

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

公安机关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工作范围

第三章 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工作程序

第四章 对袭警行为的预防和处置

第五章 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工作制度

第六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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