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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指导用书——卫生法规与医学伦理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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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出  版  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有限公司

出版时间:2020-11-01

字       数:29.5万

所属分类: 教育 > 考试 > 其他类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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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套书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组织编写,为全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指导用书,涉及11科目,每科目两本,即考试用书1本,口袋书1本。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急诊科学、中医五官科学、中医全科学、中医临床思维和卫生法规。<br/>【作者】<br/>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下,承担国家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师资格考试命题与考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国临床中医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命题相关任务,组织实施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展出国中医药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和中医药考试工作的国(境)外交流合作并提供有关技术支持。承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的其它考试任务及相关工作。<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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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编写说明

目录

第一篇 卫生法规

第一章 卫生法基础理论

第一节 卫生法概述

一、卫生法的概念

(一)什么是卫生

(二)什么是法律

(三)什么是卫生法

二、卫生法的调整对象

三、卫生法的特征

(一)技术性明显

(二)调解手段具有综合性

(三)尚未形成统一的法典

四、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一)保护公民健康原则

(二)预防为主原则

(三)中西医并重原则

(四)政府主导原则

(五)国家卫生监督原则

五、卫生法的作用

(一)确认和保护公民的健康权益

(二)为卫生事业提供法制保障

(三)规范和促进医疗卫生科学技术的良性发展

六、卫生法的渊源

(一)宪法

(二)卫生法律

(三)卫生行政法规

(四)地方卫生法规

(五)卫生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六)部门卫生规章

(七)地方卫生规章

(八)卫生标准

(九)卫生国际条约

第二节 卫生法律关系

一、概念

二、种类

三、构成要素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

四、产生、变更和消亡

第三节 我国卫生法律体系的构成

一、效力等级层面的卫生法体系

二、内容层面的卫生法体系

(一)规范公共卫生方面的法律制度

(二)规范医疗机构、人员及医疗救治行为方面的法律制度

(三)规范健康相关产品方面的法律

(四)规范传统医学保护的法律制度

(五)规范卫生公益事业的法律制度

(六)规范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

第四节 卫生立法和实施

一、卫生立法

(一)概念

(二)卫生立法机关

(三)卫生立法的原则

(四)卫生立法的程序

二、卫生法实施

(一)卫生法的遵守

(二)卫生法的适用

(三)卫生法的效力范围

(四)卫生法的适用规则

三、卫生行政执法

(一)卫生执法的含义

(二)卫生执法的原则

(三)卫生执法的主体

(四)卫生执法的特点

(五)卫生行政执法的手段

第五节 卫生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

一、卫生法律责任

(一)卫生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二)卫生法律责任的种类

二、卫生法律救济

(一)卫生法律救济

(二)卫生法律救济的方式

第二章 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述

一、传染病概念

二、传染病防治的立法概况

三、《传染病防治法》概述

(一)《传染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

(二)传染病的防治方针与原则

第二节 传染病防治的主要内容

一、法定传染病的分类

二、传染病防治的管理机构

三、传染病的预防

(一)传染病的监测

(二)传染病预警信息发布

(三)传染病预防与控制预案

(四)预防接种

(五)对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及血液制品的管理

(六)对传染病菌种、毒种的管理

(七)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权利与义务

四、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一)传染病疫情的报告

(二)传染病疫情的通报

(三)传染病疫情的信息公布

五、传染病疫情控制

(一)医疗机构应当采取的控制措施

(二)疾病预防机构应当采取的控制措施

(三)发生甲类传染病时应当采取的隔离措施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的紧急措施

(五)人民政府实施宣布疫区与疫区封锁的控制措施

(六)人员物资的紧急调集、临时征用

(七)有关机构单位对尸体处理与解剖查验采取的必要措施

六、传染病医疗救治及保障措施

(一)传染病医疗救治

(二)传染病保障措施

七、监督管理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履行的监督、检查职责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具备的权力

(三)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

八、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律责任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法律责任

(四)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第三节 艾滋病防治的法律规定

一、宣传教育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

(二)医疗机构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预防与控制

(一)艾滋病监测网络

(二)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三)进口生物制品必须接受出入境检疫

(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义务

三、医疗卫生机构和政府机构在艾滋病治疗与救助中的责任

四、政府机构应当采取的艾滋病防治关怀、救助措施

五、保障措施

六、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

一、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二、预防与控制

三、医疗救治

四、监督管理

五、罚责

第五节 医院感染管理的法律规定

一、概述

二、组织管理

三、预防控制

(一)预防

(二)监测与控制

(三)报告

四、监督管理

五、罚则

第三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述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概念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法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二)日常管理机构

(三)专家咨询委员会

(四)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原则和处理方针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四)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类和分级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类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第二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

一、预防与应急准备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信息发布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报告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举报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

第三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与处理措施

(一)突发应急预案启动

(二)应急处理保障措施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护

(一)医疗机构救治与控制措施

(二)社会力量对疫情的防治及其他协助措施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有关流动人口、致病与致残人员的控制救治措施

(四)有关部门及医疗机构应当采取的“四早”措施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接受隔离治疗等人员的配合义务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状态终止与后续工作处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状态终止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后的工作处理

第四节 法律责任

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法的法律责任

二、医疗机构违法的法律责任

三、有关单位和个人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述

一、医疗机构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医疗机构的概念

三、医疗机构的类别

第二节 医疗机构的设置与登记

一、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

二、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

(一)设置申请的条件

(二)设置申请的审批

三、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

(一)登记机关

(二)申请条件

(三)审批程序

(四)不予登记的情形

(五)执业登记事项

(六)变更执业登记

第三节 医疗机构执业与监督管理

一、医疗机构的执业条件

二、医疗机构的执业规则

(一)依法执业方面

(二)制度建设方面

(三)规范管理方面

(四)规范诊疗方面

(五)医疗安全质量管理方面

(六)药物临床试验方面

(七)医疗广告发布方面

(八)教育培训方面

(九)服从指挥方面

三、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四节 处方管理

一、处方的概念及原则

二、处方的内容

三、书写规则

(一)处方书写规则

(二)药品剂量与数量的书写

四、处方权的获得

(一)处方权的取得方式

(二)开具处方的条件

五、处方的开具

(一)开具处方的规则

(二)开具处方的具体要求

六、处方的监督管理

(一)处方开具的管理

(二)处方调剂的管理

七、处方保管的管理

第五节 法律责任

一、违反医疗机构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二)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医疗机构违法经营

(四)医疗机构违反信息安全和质量安全制度

(五)医务人员违规执业

(六)医疗保险欺诈

(七)逾期未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八)超登记范围从事诊疗活动

(九)违法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十)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十一)违法发布医疗广告

二、违反处方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一)使用无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二)未依法保管处方

第五章 执业医师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述

一、执业医师的概念

二、执业医师的法律法规

第二节 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一、医师资格考试的概念

二、考试类别

三、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四、医师资格证书的取得

第三节 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一、准予注册

二、不予注册

三、注销注册

四、变更注册

五、重新注册

六、备案

第四节 医师的执业权利、义务和执业规则

一、医师的执业权利

(一)诊疗权

(二)执业保障权

(三)专业研习权

(四)保护执业中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

(五)获取报酬和福利的权利

(六)民主管理的权利

二、医师的执业义务

(一)依法执业的义务

(二)谨守医德的义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勤勉义务

(五)卫生宣传义务

三、医师执业规则

四、医师多点执业

第五节 医师考核与培训

一、执业医师的考核

二、执业医师的培训

三、规范化培训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一)如果有关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

(二)违反执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执业规则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

三、刑事责任

第六章 中医药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述

一、中医药的概念

二、中医药立法概况

三、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方针和基本原则

(一)中西医并重的方针

(二)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四、中医药管理体制

五、发展中医药事业的保障措施

(一)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中医医疗服务收费

(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四)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

(五)与中医药有关的评审等活动的要求

第二节 中医药服务

一、中医医疗机构

(一)中医医疗机构的概念及类别

(二)中医医疗机构设置

(三)中医医疗机构的登记

(四)开展中医药服务要求

(五)中医医院管理

(五)中医医疗广告管理

二、中医从业人员

(一)中医从业人员概念

(二)中医从业人员资格

(三)中医从业人员的管理

三、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工作中的作用

四、中医医疗服务监管

第三节 中药保护与发展

一、中药的研发与注册管理

(一)中药新药的研制

(二)中药的注册管理

二、中药材生产管理

(一)药品生产企业的开办

(二)中药材生产管理

(三)道地中药材管理

(四)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五)规范中药材自种、自采

(六)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管理

三、中药经营管理

(一)经营中药的资格

(二)中药经营管理

四、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管理

(一)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

(二)仅应用传统工艺配置的中药制剂

五、中药品种保护

第四节 中医药人才培养

一、中医药教育遵循的原则

(一)中医药教育应当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

(二)中医药教育应以中医药内容为主,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

(三)中医药教育应注重中医药经典理论和中医药临床实践相结合

二、中医药院校教育

(一)应当完善中医药学校教育体系

(二)应当体现中医药学科特色

三、中医药师承教育

四、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培训

五、中医药继续教育

第五节 中医药科学研究

一、国家鼓励中医药科学研究

(一)研究主体

(二)研究的方法

(三)研究的任务

二、整理、研究、利用中医药古典文献

三、科学技术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

(一)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

(二)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学评价体系

(三)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制

四、加强重大项目科学研究

第六节 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

一、遴选中医药学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

(一)省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的职责

(二)中医药学术传承人的义务

(三)处理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衔接关系

二、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

(一)中医药传统知识的概念

(二)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途径

三、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

(一)政府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的责任

(二)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的要求

四、发展和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第七节 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一)中医诊所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的法律责任

(二)中医医师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的法律责任

(三)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

(四)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法律责任

(五)篡改经批准的中医医疗广告内容的法律责任

(六)医药的管理部门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七章 医疗纠纷与医疗损害处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述

一、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概述

(一)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医疗损害的概念

(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的关系

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责任立法

第二节 医疗损害责任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二、医疗损害责任主体

三、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

(二)过错推定原则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

四、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特殊免责事由

(二)一般免责事由

五、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

(一)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二)医疗伦理损害责任

(三)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四)医疗管理损害责任

六、过度检查的限制

七、紧急情况下医疗措施的实施

(一)紧急抢救措施实施权

(二)违反紧急抢救义务的责任

八、医疗损害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护理费

(四)交通费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六)营养费

(七)残疾赔偿金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

(九)丧葬费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

(十一)死亡赔偿金

(十二)精神损害赔偿

第三节 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

一、医疗纠纷的预防

(一)恪守职业道德

(二)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三)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四)健全病历资料管理制度

(五)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及投诉接待制度

(六)发挥患者和政府的作用

二、医疗纠纷的处理

(一)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

(二)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封存

(三)尸检及尸体处理

(四)重大医疗纠纷的报告

(五)医患双方依法维护医疗秩序

三、法律责任

(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医学会、司法鉴定机构及尸检机构的法律责任

(三)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的法律责任

(四)新闻媒体的法律责任

(五)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医患双方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医疗损害鉴定

一、我国医疗损害鉴定的现状

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一)鉴定的提起

(二)鉴定人的确定

(三)鉴定事项

(四)鉴定意见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鉴定的提起

(二)鉴定组织

(三)鉴定专家库

(四)专家鉴定组

(五)鉴定结论

第五节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

一、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依据

二、重大医疗过失的处理

三、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处理程序

(一)申请

(二)管辖权限划分

(三)申请的审查和受理

(四)行政处理与诉讼

(五)鉴定结论的处理

第八章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药品管理法概述

一、药品概念

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一)药品管理法规的制定和发展

(二)现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三、药品管理法宗旨及适用范围

四、药品监督管理机关

第二节 药品研制与注册

一、药品标准

二、药品研制

(一)药品研制与创新

(二)药物非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

三、药品注册

(一)药品注册

(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三)药品注册的申请与审评审批

(四)对特殊药品的审批注册

第三节 药品的生产经营

一、药品生产

(一)从事药品生产活动的主体及条件

(二)药品生产的质量管理

二、药品经营

(一)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主体及条件

(二)药品经营的质量管理

(三)网络销售药品的管理

(四)进口药品管理

第四节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概述

(一)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资格条件

(二)医疗机构药品进货保管制度

(三)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

二、医疗机构制剂

(一)医疗机构制剂审批

(二)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要求和使用

(三)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监测

第五节 药品上市及监督管理

一、药品上市风险管理

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管理

(一)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概念

(二)生产

(三)经营

(四)标识物及广告

三、禁止生产、配制、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一)假药

(二)劣药

四、药品不良反应

(一)药品不良反应的概念

(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主体

(三)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与处理

五、药品召回

六、药品上市后评价

七、药品广告

(一)药品广告的审批

(二)药品广告的内容

第六节 特殊药品管理(毒麻精放)

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

(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定义与分类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

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

(一)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定义

(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生产经营管理

(三)医疗机构使用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

三、放射性药品的管理

(一)放射性新药的研制、临床研究和审批

(二)放射性药品的生产和经营

(三)医疗单位放射性药品的使用

第七节 法律责任

一、违反有关药品许可证、药品批准文件的法律责任

二、有关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法律责任

三、违反药品生产、临床试验、上市等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四、相关主体违反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的法律责任

五、违法购进、经营药品的法律责任

六、医疗机构违法销售制剂的法律责任

七、违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召回制度的法律责任

八、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法律责任

九、药品购销中收受非法利益的法律责任

十、因药品质量引起的法律责任

十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反《药品管理法》相关法律责任

(一)非法参与生产经营活动

(二)违法收取检验费用

(三)违法颁发许可证书

(四)不履行药品监督管理职责行为

第九章 疫苗管理法

第一节 概述

一、疫苗的概念和分类

二、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一)立法目的

(二)适用范围

(三)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三、疫苗管理部门

四、疫苗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二)管理制度

第二节 疫苗研制、生产、流通和上市后管理

一、疫苗研制

(一)临床试验特殊要求

(二)优先审评审批

(三)附条件批准

(四)紧急使用

二、疫苗生产

(一)疫苗生产准入条件

(二)对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相关人员的资质要求

三、疫苗批签发

(一)批签发机构

(二)批签发方式

(三)批签发结果

(四)免予批签发

(五)批签发结果公布

四、疫苗流通

(一)疫苗采购方式

(二)疫苗供应和配送

五、上市后管理

六、疫苗上市后评价

(一)上市后评价方式

(二)上市后评价结果

第三节 预防接种

一、国家免疫规划

二、预防接种规范

三、接种单位的条件

四、预防接种操作规范

(一)三查七对要求

(二)接种记录

五、预防接种证制度

六、群体性预防接种

第四节 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定义

(二)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情形

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图9-6、图9-7)

(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制定

(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鉴定

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

(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范围

(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原则和费用保障

第五节 监督管理和保障措施

一、监督管理

(一)监管主体

(二)监管方式

(三)监管措施

(四)疫苗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五)疫苗安全事件处置机制

二、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二)生产、供应保障

(三)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疫苗管理法》中法律责任的特点

(一)从重处罚

(二)处罚到人

(三)综合责任

二、相关市场主体的法律责任

(一)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劣药的法律责任

(二)申请、审批、核准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违反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疫苗上市许可人未按规定建立相关制度的法律责任

(五)批签发机构的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六)违反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有关冷链储存、运输要求的法律责任

(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未按规定供应、接收、采购、接种疫苗的法律责任

(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未按规定建立、索取、保存相关记录的法律责任

(九)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医疗机构等未按照规定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疫苗安全事件等的法律责任

(十)违规进行预防接种的法律责任

三、地方政府的相关责任

四、行政部门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章 血液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述

一、血液管理概述

二、血液管理的立法

第二节 无偿献血

一、无偿献血制度和无偿献血的主体

二、无偿献血的用途及推进

(一)无偿献血的用途

(二)无偿献血的推进

三、无偿献血的组织与管理

(一)强化政府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三)加强监督检查

(四)推动献血工作

第三节 血站管理

一、血站的概念

二、血站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

(一)血站设置、审批的规定

(二)血站执业许可的规定

三、采供血管理

(一)执业规定

(二)采血管理

(三)供血管理

四、监督管理

第四节 临床用血管理

一、临床用血的原则和立法

二、临床用血的管理

(一)临床用血组织管理

(二)临床用血管理程序

(三)临床用血不良监测

(四)临床用血培训

三、临床应急用血

四、临床用血费用

第五节 血液制品管理

一、血液制品的概念和立法

二、原料血浆的管理

(一)原料血浆的概念

(二)单采血浆站的设置和审批

(三)原料血浆的采集与供应

三、血液制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非法采集、出售血液的法律责任

二、违规采集血液的法律责任

三、血液的包装、存储、运输及供应不符合规定的法律责任

四、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血液的法律责任

五、将不符合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法律责任

六、卫生行政部门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

七、违反血液制品管理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母婴保健法律制度

第一节 母婴保健基本概念与立法概况

一、基本概念

二、立法概况

三、婚前保健服务

四、婚前医学检查意见

五、孕产期保健

六、产前诊断

(一)产前诊断的人员和机构的条件

(二)产前诊断的实施

七、严禁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

(一)实施机构

(二)实施审批

(三)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

八、母婴保健机构和母婴保健工作人员

九、新生儿疾病筛查

(一)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

(二)新生儿疾病筛查程序

(三)新生儿疾病筛查原则

十、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

(一)鉴定组织

(二)鉴定程序

第二节 法律责任

一、擅自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法律责任

二、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法律责任

三、违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法律责任

四、造成医疗损害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精神卫生法律制度

第一节 精神卫生法律概述

一、相关概念

(一)精神卫生

(二)精神障碍

二、我国精神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一)促进精神健康原则

(二)预防精神障碍原则

(三)保障基本权利原则

(四)确保自愿住院原则

(五)无歧视特别保护原则

(六)保障医疗费用原则

第二节 促进心理健康和预防精神障碍的法律规定

一、促进心理健康和预防精神障碍是各级政府的职责

二、政府部门应当加强促进心理健康和预防精神障碍工作

第三节 精神障碍诊断和治疗的法律规定

一、开展精神障碍诊疗活动的条件

二、精神障碍诊断和治疗原则

(一)尊重患者人格尊严原则

(二)自愿住院治疗原则

(三)坚持法定诊断标准原则

三、精神障碍诊断的程序

(一)诊断主体

(二)精神障碍患者送诊主体

(三)精神障碍诊断的依据

四、精神障碍住院治疗

(一)自愿住院治疗

(二)非自愿住院治疗

(三)再次诊断和医学鉴定

五、医疗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一)告知义务

(二)安保和最少限制义务

(三)安全用药义务

(四)不得强迫精神障碍患者从事生产劳动

(五)不得实施非自愿住院的外科手术

(六)记录和保存精神障碍患者的病历资料

(七)医疗机构的保护性医疗措施权

六、患者的权利

(一)诊断结论异议的救济权

(二)精神外科手术和特殊治疗的知情同意权

(三)出院权

(四)通讯和会见权

第四节 精神障碍康复的法律规定

一、精神障碍康复的概念

二、相关机构的职责

(一)社区康复机构的职责

(二)医疗机构的职责

(三)基层组织的职责

(四)残疾人组织的职责

(五)用人单位职责

三、监护人的职责

第五节 保障措施

一、政府保障

二、财政保障

三、人才保障

四、社会保障

(一)医疗保障

(二)救助保障

(三)受教育及就业保障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政府部门法律责任

二、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或治疗的法律责任

(二)拒绝诊断,未及时评估,未作出处理的法律责任

(三)侵犯精神障碍患者权益的法律责任

三、心理咨询和治疗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侵犯精神障碍者权益的责任

(一)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责任

(二)侵犯人身权和人格权的法律责任

五、监护人及其他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一节 概述

一、立法目的

(一)落实宪法的原则性规定

(二)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推动和保障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

二、公益性原则

三、公民的健康权

四、政府责任

五、基本制度

六、中西医并重

第二节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项目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方式

三、基本医疗服务

(一)提供的机构

(二)基本医疗服务范围

(三)服务方式

(四)公民的权利义务

第三节 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疗卫生人员

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发挥主导作用

二、医疗卫生机构

(一)类别

(二)功能定位

(三)举办医疗机构的条件

(四)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要求

(五)社会办医

(六)保障措施

三、医疗卫生人员

(一)医疗卫生人员的队伍建设

(二)医疗卫生人员从业的总体要求

(三)确立和完善医疗卫生人员的相关制度

第四节 健康促进

一、政府的职责

二、机构的职责

(一)学校的职责

(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公民的责任

第五节 药品供应与资金保障

一、药品供应保障

二、资金保障

(一)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费的保障

(二)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三)基本医疗服务费用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节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一、监督管理

(一)医疗卫生行业监管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

(三)政府监管

(四)权力机关的监督

(五)行业自律

(六)社会监督

二、法律责任

(一)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

(二)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三)医疗卫生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药品招投标的法律责任

(五)骗取医疗保险的法律责任

(六)扰乱医疗秩序的法律责任

(七)违法使用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的法律责任

第二篇 医学伦理

第十四章 医学伦理学的理论基础和规范体系

第一节 医学伦理学的理论基础

一、医学美德论

(一)概述

(二)医德品质的涵义

(三)医德品质内容

(四)医学美德的养成

(五)医学美德论的意义和局限性

二、医德义务论

(一)概述

(二)义务论主要内容

(三)医德义务的特点

三、医学后果论

(一)概述

(二)医学后果论

(三)医学后果论的利益内容

(四)医学后果论在医学伦理学中的运用

四、医学美德论、医学义务论和医学后果论之间的关系

第二节 医学伦理基本原则和规范

一、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

(一)尊重与自主原则

(二)有利和不伤害原则

(三)知情同意原则

(四)公正原则

二、医学伦理学的基本规范

第十五章 医患关系伦理

第一节 医患关系概述

一、医患关系的概念

二、医患关系的特点

(一)医患信息的不对称性

(二)医患权利义务的统一性

(三)目的的高度一致性

(四)医患纠纷的不可避免性

三、医患关系的内容

(一)医患技术性关系

(二)医患非技术性关系

四、医患关系的模式

(一)萨斯·荷伦德模式

(二)萨奇曼模式

(三)维奇模式

(四)布朗斯坦模式

第二节 医患的权利和义务

一、患者的权利

(一)患者权利的概念和历史

(二)患者权利的内容

二、患者的义务

(一)保持和恢复健康的义务

(二)配合诊疗的义务

(三)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

(四)给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五)支持医学科研的义务

三、医务人员的权利

四、医务人员的义务

第三节 医患关系的影响因素

一、医务人员因素

(一)技术能力

(二)服务态度

(三)伦理素养

二、患者因素

(一)诊疗预期

(二)道德修养

(三)心理状态

三、医院管理因素

(一)医院管理目标

(二)医院管理体系

四、社会因素

(一)政府投入

(二)资源配置

第四节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伦理要求

一、热爱本职、精益求精

二、尊重患者、一视同仁

三、认真负责、任劳任怨

四、语言贴切、保守秘密

五、公正廉洁、遵纪守法

第十六章 临床诊疗中的伦理问题

第一节 精准医学治疗与医学伦理

一、精准医学概述

(一)精准医疗的定义

(二)精准医疗的主要内容

二、精准医学面临的主要伦理挑战

(一)缺陷基因检测结果造成的心理影响

(二)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问题

(三)知情同意问题

三、精准医学须遵循的伦理原则

(一)知情同意和不知情同意原则

(二)隐私保密原则

(三)患者利益最大化原则

(四)加快法律规范和监管机制建设

第二节 辅助生殖技术与医学伦理

一、辅助生殖技术实施中的伦理挑战

(一)对家庭伦理的挑战

(二)对社会伦理的挑战

(三)代孕的伦理反思

二、辅助生殖技术相关法规和医学伦理原则

(一)有利于患者的原则

(二)尊重供者、受者知情同意权原则

(三)保密原则

(四)保护后代的原则

(五)发挥伦理审查委员会作用

第三节 器官移植与医学伦理

一、器官移植带来的伦理问题

(一)器官来源的伦理问题

(二)器官移植商业化带来的伦理问题

二、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的法律规定和伦理原则

(一)《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制定和基本特点

(二)自愿和无偿捐赠器官的原则

(三)知情同意和家属参与原则

(四)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

第十七章 死亡医学伦理

第一节 死亡伦理概述

一、死亡的概念

二、死亡的标准

(一)心肺死亡标准

(二)脑死亡标准

三、脑死亡标准的伦理价值

(一)更深刻、全面的揭示生命本质

(二)有利于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有利于器官移植工作的开展

第二节 安乐死

一、安乐死的概念

二、安乐死的分类

(一)主动安乐死和被动安乐死

(二)自愿安乐死和非自愿安乐死

三、安乐死的伦理之争

(一)赞成安乐死的理由

(二)反对安乐死的理由

四、国外及我国对待安乐死之态度

(一)国外对待安乐死之态度

(二)我国对待安乐死之态度

第三节 临终关怀

一、临终关怀的概念

二、临终关怀的历史发展

三、临终关怀的运行模式

(一)独立的临终关怀院

(二)综合医院中的临终关怀病房或病区

(三)社区临终关怀病房

(四)临终关怀家庭病房

四、临终关怀的伦理价值

(一)临终关怀能揭示生命的本质

(二)临终关怀能提升个体的生命质量

(三)临终关怀能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五、临终关怀的道德要求

(一)以照料为中心

(二)维护患者的尊严和权利

(三)创造适宜的环境

(四)同情和关心临终患者的家属

第十八章 生命科学发展中的伦理问题

第一节 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前沿技术发展与伦理的应对策略

一、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

二、医学研究前沿技术的发展

(一)处在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期

(二)具有前沿交叉融合性

(三)对社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三、临床试验与伦理审查发展历程

(一)临床试验概念

(二)药物临床试验分期

(三)伦理审查发展历程

四、生命科学发展中伦理问题的应对策略

(一)加强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能力

(二)尊重受试者知情同意权

(三)建立完善治理体系保护隐私

第二节 基因治疗和基因编辑技术的伦理问题

一、什么是基因治疗

二、基因编辑技术

三、基因治疗和基因编辑技术带来的伦理问题

(一)体细胞基因治疗的伦理问题

(二)生殖细胞基因治疗引起的伦理争论

(三)基因治疗和基因编辑技术的伦理对策

第三节 干细胞技术和伦理审查

一、什么是胚胎干细胞

二、干细胞的伦理争论

(一)胚胎是不是人的伦理争论

(二)人类胚胎干细胞来源与伦理争论

三、干细胞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

(一)用于研究的人胚胎干细胞获得的途径

(二)进行人胚胎干细胞研究的行为规范

(三)进行人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审查规范

(四)对研究机构资质的要求

(五)伦理会议审查的要求

(六)干细胞研究的知情同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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