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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紹
重刊説明
出版者的話
校注説明
一、提要
二、原文
三、校勘
四、注釋
五、按語
新校正黄帝
黄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序例
卷之一
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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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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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藏六府陰陽表裏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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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藏五官第四(按:“五官”,原作“六府官”。明抄本無“六府”二字。詳本篇内容,不言六腑,故據目錄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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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脱,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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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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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經水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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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第八
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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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氣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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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衛三焦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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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脉第十二
津液五别第十三(按:“三”,原作“二”,據明抄本、正抄本、嘉靖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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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邪血絡第十四
五色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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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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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二
十二經脉絡脉支别第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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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經脉絡脉支别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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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經八脉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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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度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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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經標本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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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脉根結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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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筋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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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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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三
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脉却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頭直俠督脉各一寸五分却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却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頭緣耳上却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頭自髮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背自第一椎循督脉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氣府論》註云:第六椎下有靈臺,十椎下有中樞,十六椎下有陽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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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按:“二”,原作“一”,據明抄本、正抄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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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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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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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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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自天突循任脉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胸自輸府俠任脉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胸自氣户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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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自雲門俠氣户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腋脇下凡八穴第十八
腹自鳩尾循任脉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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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脉下行至横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按:“二十二”,原誤作“二十一”,據明抄本及正抄本目録改)
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按:“二十四”,原誤作“二十三”,據明抄本及正抄本目録改)
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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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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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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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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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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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按:“及臂”二字原脱,據正抄本及此前手經諸文例補)
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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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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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少陰及股并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按:“四穴”及“二穴”四字原脱,據明抄本及此後足少陽與足太陽二脉文例補)
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按:“陽維二穴”,本作“陽維四穴”,詳本篇只陽交一穴爲陽維之郄。若作四穴,當有兩雙穴,故作“四穴”者誤,今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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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按:“三十六”,原作“三十四”,據明抄本及本篇實有穴數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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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四
經脉第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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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
經脉第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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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脉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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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
病形脉診第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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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形脉診第二下
三部九候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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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五
鍼灸禁忌第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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鍼灸禁忌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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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鍼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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繆刺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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鍼道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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鍼道終始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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鍼道自然逆順第六(按:此下原有“前係逆順肥瘦,後係根結文”十二字,與諸篇文例不合,今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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鍼道外揣縱舍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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