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会学导论(第6版)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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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社会学导论(第6版)》是德国法学院的经典教材,是法学专业学生的著作。初版于1987年,此后不断修订,每一次修订,都反映了该领域新研究成果。该书根据2013年德文修订的第6版译成。 法社会学是社会学与法学交叉的学科。该书采用了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并结合法哲学、哲学及法学理论来研究该学科;在研究方法上,兼容社会学与法学的思维方式。这是该书的独特视角,也因此使该书独树一帜,成为德国法社会学领域中具影响力的著作。 《法社会学导论(第6版)》共分三个部分:*部分研究了法社会学的性质,明确指出法社会学的双重作用,介绍了该学科的发展状况;第二部分介绍了法社会学的各大流派,主要包括当今具影响的8位理论家的主要思想,并对它们行客观评价;第三部分阐述了法社会学研究的内容。全书观新颖,内容丰富,不仅阔了我们的研究视野,也对研究立法、法律实施以及法学研究具有很好的启迪作用。<br/>【作者】<br/>托马斯·莱塞尔(Dr.Thomas Raiser),1935年生于德国图宾根。先后就读于德国图宾根大学、波恩大学等。1962年获得图宾根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69年在汉堡大学完成教授资格论文,其后在黑森州吉森大学任民商法学和法社会学教授,曾任德国联邦政府企业法委员会成员、黑森州高等法院卡特尔法庭法官,1992年后任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民商法学和法社会学教授,并于2003年退休。莱塞尔教授学术成果颇丰,累计公发表学术论著两百五十余篇(部),《法社会学导论》《德国资合公司法》是其代表作。 高旭军,苏州大学文学学士,南大学法学硕士。毕业后留南大学工作,1993年任副教授。1995年赴德留学,先后就读于柏林自由大学和洪堡大学法学系,2001年获得洪堡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同济大学中德(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洪堡大学一康斯坦茨大学一同济大学双硕士学位项目中方负责人、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民商法。已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译文五十余篇,代表性的著作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评释》《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研究:以与德国比较为视角》《德国公司法典型判例十五则评析》,此外还组织翻译了托马斯·莱塞尔教授的《德国资合公司法》。<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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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前言
第四版序
第二版序
第五版译者序
第六版译者序
总序
中文版序
第一部分 法社会学的性质
第一章 法社会学—社会学的分支
第二章 作为法学分支的法社会学
第三章 法社会学的历史和现状
第二部分 法社会学理论家
第四章 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第五章 埃米尔·迪尔克姆
第六章 尤金·埃利希
第七章 马克斯·韦伯
第八章 西奥多·盖格尔
第九章 尼克拉斯·卢曼
第十章 赫尔穆特·谢尔斯基
第三部分 法律与社会(一般法哲学)
第十一章 社会学上的法律概念
第十二章 一般法律原则
第十三章 制裁
第十四章 法的有效与效力
第十五章 合同和合同法
第十六章 权力、统治和法律
第十七章 冲突与冲突的解决
第十八章 法律文化研究
第十九章 人类和法律
第二十章 法律人的社会形象
第二十一章 法律的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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