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 184-2017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
¥12.00
为加强和规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建设,提高建设项目决策和工程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推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及农村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制定《建标(184-2017):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又称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基本职能是为农村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建标(184-2017):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以下简称为敬老院。 《建标(184-2017):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是为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服务,合理确定敬老院建设规模及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敬老院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敬老院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尺度。 《建标(184-2017):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敬老院建设项目。第四条敬老院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及当地实际情况出发,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与建设水平。 敬老院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满足供养对象在生活保障和照料护理等方面的基本需求,按照科学性、合理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经济适用、功能完善、设施齐全。 敬老院建设应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应纳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确保政府资金投人,其建设用地应纳乡镇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敬老院的建设应充分利用社会公共服务和其他社会福利设施,强调资源整合与共享,要充分体现国家对绿色、节能、环保、减排方面的要求。 敬老院建设除应符合《建标(184-2017):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建标 180-2017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
¥12.00
本专业相关标准
GB 50685-2011电子工业纯水系统设计规范
¥15.00
本专业相关标准
GB 50773-2012蓄滞洪区设计规范
¥20.00
本专业相关标准
GB/T 50769-2012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范
¥15.00
为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管理,统一节水灌溉工程的验收内容和要求,规范验收程序和方法,保证工程质量,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0769-2012):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0769-2012):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节水灌溉工程的验收。
GB 51204-2016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技术规范
¥25.00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电气工程电磁兼容的设计、施工、检测及验收。
GB 50944-2013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18.00
本专业相关标准
GB/T 50841-201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20.00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前期策划、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咨询等,不适用于军事工程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2013-05-01实施。
建标 128-2010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10.00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为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其他停车场工程参照执行。
建标 146-2010国家法官学院分院建设标准
¥12.00
本专业相关标准
CECA/GC 5-2010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
¥10.00
为了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高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的成果质量,规范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以下称“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文件组成及表格格式,编制依据,编制方法,预算审查,质量管理等。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在承担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业务时,应参照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各地方工程造价协会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可以依据本规程,对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的咨询成果行检查。
GB 51194-2016GB 51194-2016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英文
¥350.00
This code is applicable to the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design for construction,renovation and extension of telecommunication power supply.
建标 130-2010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12.00
《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9]320号)的安排,由公安部主编,具体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和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的。
建标 148-2010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
¥12.00
《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519号)的要求,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会同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完成。 本标准主要针对县城以下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工程提出建设内容和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全国不同地区行了广泛深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各地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在此基础上,对大量资料行了科学的论证与分析,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反复修改补充形成了送审稿,经专家审查会和部门共同审核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分八章,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设施及设备配置、配套工程、劳动组织与劳动定员、建筑与建设用地、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卫生、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建标 149-2010小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标准
¥12.00
《小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5)19号)的要求,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会同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共同编制完成。 本标准主要针对县城以下建制镇的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提出建设内容和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全国不同地区行了广泛深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各地小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在此基础上,对大量资料行了科学的论证与分析,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反复修改补充形成了送审稿,经专家审查会和部门共同审核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分九章,包括:总则、工艺技术路线及建设规模、选址、工艺设计与技术指标、配套工程、环境保护与劳动保护、建筑与建设用地、运营管理与劳动定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GB 50701-2011烧结砖瓦工厂设计规范
¥32.00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388号)的要求,由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共分16章和9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产品方案、设计规模及设计依据,厂址选择与总体规划,总图运输,原料,燃料,生产工艺,电气及自动化,建筑结构,给水与排水,采暖、通风与除尘,其他生产设施,节能,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日常管理,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6号,邮政编码:71006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GB 50757-2012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规范
¥12.00
本规范适用于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工业污泥及河道排淤污泥行协同处置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工程的设计。2012-08-01实施。
GB/T 50125-2010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33.00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对我国给水排水工程的相关基本术语行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和国外先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在《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GBJl25—89基础上,根据我国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的发展,对原术语标准的定义行必要的修订,同时增加了相关基本术语350条,本标准共有基本术语793条。为使标准的编排结构更为严密合理,对原标准的章节行调整,本标准的章节为:1总则;2通用术语;3设计;4施工验收;5运行管理。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室外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政编码:20009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GBJ 110-87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0.75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卤代烷1211全淹没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卤代烷1211抑爆系统的设计。
GB 50634-2010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
¥15.00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3 105号)的要求,由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共分11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设计原则,工业废物的处置规模、技术与装备要求,工业废物的主要类别及品质要求,总平面布置,工业废物的收、运输与储存,工业废物预处理系统,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的口设计,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日常管理,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请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引河里北道l号,邮政编码:30040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DL 5053-2012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
¥20.00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以燃用固体化石为燃料的火力发电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设施及措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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