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378-2019 通信高压直流电源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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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通信局(站)和数据机房的高压直流电源系统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验收。2019-11-1实施。
DL/T 5558-2019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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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含备用调度控制中心)调度端系统的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的设计,以及调度端系统配套建设的厂站端系统、基础设施及辅助系统的设计。
GB 50170-20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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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旋转电机中的电动机和容量6000kW及以上汽轮发电机、调相机的施工及验收。
GB/T 51372-2019 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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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装机容量50MW及以下的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对于一些以小水电开发为主的中小河流(河段)水电开发规划以及以水电为主的地区电力发展规划的水能设计部分也可根据本标准进行计算。
GB/T50085-2007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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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农业、林业、牧业及园林绿地等喷灌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
GB50617-2010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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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中电气照明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与工程交接验收。
GB 50631-2010 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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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工程的信报箱工程的设计、安装和验收,也适用于农村信报箱工程的设计、安装和验收。
GB50635-2010 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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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适用于会议电视会场系统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
GB/T50525-2010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测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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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的LED、投影型和电视型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性能的测量。
GB 50171-20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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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适用于盘、柜及其二次回路接线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GB 50278-2010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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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适用于电动葫芦、梁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和悬臂起重机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GB/T 50103-2010 总图制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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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1 计算机制图;2 手工制图。
GB/T 50980-2014 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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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力调度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调度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电力调度机构,省辖市级电力调度机构的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工程工艺系统的设计。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应设的备用电力调度机构应按本规范相关条文执行。
GB/T 51167-2016 海底光缆工程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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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适用于海底光缆线路和海底光缆数字信号传输系统以及相关辅助系统工程验收。
GB/T 51305-2018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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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相关标准
建标 160-2012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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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建标 160-2012)》在编制过程中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不断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为目标,从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实际出发,深调查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现状,并行分析整理,使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能够符合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需要。在此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 本建设标准共分为四章:总则,建设规模、项目构成与选址,建筑面积指标,建筑标准与建筑设备。
GB 50713-2011板带精整工艺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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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带精整工艺设计规范(GB 50713-2011)》面向冶金工业工艺设计人员。 本规范是一项新颁布的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081号公告批准,编号为GB 50713-2011,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中厚板、热轧宽带钢和冷轧宽带钢的精整工艺设计。
建标 173-2016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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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相关标准
建标 177-2016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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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急救中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建标 184-2017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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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建设,提高建设项目决策和工程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推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及农村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制定《建标(184-2017):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又称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基本职能是为农村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建标(184-2017):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以下简称为敬老院。 《建标(184-2017):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是为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服务,合理确定敬老院建设规模及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敬老院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敬老院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尺度。 《建标(184-2017):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敬老院建设项目。第四条敬老院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及当地实际情况出发,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与建设水平。 敬老院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满足供养对象在生活保障和照料护理等方面的基本需求,按照科学性、合理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经济适用、功能完善、设施齐全。 敬老院建设应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应纳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确保政府资金投人,其建设用地应纳乡镇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敬老院的建设应充分利用社会公共服务和其他社会福利设施,强调资源整合与共享,要充分体现国家对绿色、节能、环保、减排方面的要求。 敬老院建设除应符合《建标(184-2017):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建标 171-201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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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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