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预救济与再救济
¥18.00
公正作为一种理念和价值,一直被人类不懈追求。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公正包括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司法公正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基础,更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现行司法救济体制的程序性、后发性、被动性、合法性以及成本性这几个特征,带来了被侵害人无法顺利启动司法救济程序,司法救济效率不能满足当事人的迫切需求,刑事被害人游离于司法救济的程序之外以及“执行难”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司法救济体制的效能以及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的实现。作者从司法的性质、目的、价值、理念阐述了司法预救济制度得以构建的理论根基以及建立司法预救济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创造性地提出在现有司法救济制度的基础上,补充建立司法预救济制度和司法再救济制度,以此来弥补现有司法救济体制的某些不足,*限度地保证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的实现。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法律发展报告2010(上)
¥100.80
本书对中国立法从四个层次进行分析,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及所属各部委制定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制定的地方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所发布的司法解释。每个层次又分为立法机构、立法人员、立法程序、立法数量和立法种类五个方面。
清华法制论衡.第11辑,走向民主的时代
¥15.60
本书为“走向民主的时代”专号,旨在研究当下中国民主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前沿问题,并对其主要领域和层面进行反思、总结、梳理与探索,既有理论评析,又有经验调查,既涉及西方文本,又关注中国语境。本书主要围绕民主与政治改革,民主与自由选举,民主与风险社会,协商民主及其合法性等问题展开。作者既有法学与政治学权威学者,又有学界中坚新锐。诸君平实言理,从容著文,注重理论而关切实际,文章具有很强的可读性。
和谐社会的宪政之维
¥16.00
在人类思想史上有过各种各样关于理想社会的美好憧憬与设想,虽然这一境界或幻象被描绘得千姿百态、面貌各异,但追求、崇尚和谐则始终是人们的一种共同愿景与向往。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和谐”的价值与意义更是受到了众多思想家们的倾情与追捧,甚至演绎成为中国文化发展的基本脉络与核心范畴,它强调在尊重差异、相互包容的基础上,通过互济互补、相互作用、相互协调,而达致统一有序、和而不同、和谐完美的理想状态。然而,在漫长的中华古文明史上,美妙的和谐思想并没有经常转换为均调天下、和乐人民、国泰民安的社会现实,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富足、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的盛世图景在绵延数千年的历史长卷中往往转瞬即逝,腥风血雨的兵连祸接、周而复始的治乱循环反而成为难以摆脱的历史周期律。
涉黑案件侦破纪实
¥2.90
一提到黑社会,人们很自然地联想到旧中国时代黑社会制造的那一起起惨案,那一幕幕悲剧——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等至今仍在影视中“炒”得火爆的流氓大亨们,当年指使“青红帮”勾结官府,亦官亦匪,绑票暗杀、敲诈勒索、包赌包娼、走私贩毒、拐卖人口,无恶不作,把上海乃至大半个中国搅得乌烟瘴气,民不聊生。而现代社会也一样,本书涵盖了现代社会种种疑云。
什么是所有权全译本
¥2.90
如果我必须答复下列问题:什么是奴隶制?而我只用这就是谋杀一句话来回答,我的意思就会立刻被人所了解。用不着更多的论证来说明:剥夺一个人的思想、愿望和人格的权力是一种生杀之权;使一个人成为奴隶就等于是杀死他。那么,为什么对于这另一个问题:什么是所有权?我就不能同样用这就是盗窃①这句话来回答,而没有把握不被误解呢?
正义的底线
¥11.99
这些或长或短的文章,承载着作者的理性思考,希望能够唤起公众对中国法治诸多重大缺陷的重视。 为了让自己的思考可以影响更多的人,《正义的底线(写意法治)》作者李奋飞尽量用“简白”的语言将道理说明白,并力求让文字变得生动、易读。这不是在宣讲某种教义,也不是在解释某些条文,甚至也不仅仅是在勾勒法治下的阴影,而是在竭力捍卫正义的底线。也正因如此,作者的文字中流淌着热血,也夹着悲鸣。 《正义的底线(写意法治)》的作者脚下有泥土,肩上有担当,心中有大爱……
刑事案侦破纪实
¥2.90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事情总会有真相,做了坏事总有一天会败露。本书也在此提醒其他妄图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的犯罪嫌疑人和在逃人员赶紧采取行动,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同时公安机关告诫犯罪分子,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一切藐视法律和存在侥幸心理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如果不想给自己的生活套上枷锁,那么请停止你犯罪的脚步!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法律发展报告2013:法学教育与研究
¥59.00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法律发展报告(2013法学教育与研究)》由朱景文主编,本报告把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分为四个部分,即高等法学教育、职业法学教育、普法教育和法学研究,各个部分分别研究它们的历史沿革、组织机构、人员构成、职能活动。报告所涉及的问题大多具有重大、复杂和前沿性的特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完善——结构、原则和制度阐释
¥33.3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于2011年正式形成,它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本书简明扼要地介绍了各个法律部门的形成历程、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选择了一些社会热点案例和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加以阐述,力求做到结合实际、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一册在手,即可了解中国的基本法律知识。 ?
法学方法论
¥82.80
法学,归根结底是一门科学制定法律并准确适用法律的学科。法学是一门科学,需要构建其自身的理论体系,但法学不是象牙之塔,不能仅仅满足于概念、体系的自我周延,更应当以解决实践中具体的法律问题为目标。法学方法论作为直接服务于法律适用的一门科学,集中地体现了法学学科的价值和真谛。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学方法论的意义和作用也将不断突显。
社会法评论(第五卷)
¥40.28
为因应社会法学过去一年的发展,本卷《社会法评论》共设“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和“域外法学”三个栏目,共收录16篇文章。 “劳动法学”部分共收录8篇文章,林佳和教授《劳动契约的管制与自治》一文,首先基于劳动契约的债法契约本质和人格面向之特质,指出“传统民法……已无法适切处理劳动契约当事人截然不平等的社会关系”,因此,为维持和落实劳动法之特质,“国家不同形式与实质的介入,正是不可或缺的充分与必要条件。”其次,该文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基于传统社会国的角色与功能所遭受的冲击和挑战,对“劳动契约的管制何去何从”提出设问。再次,佳和教授从立法、司法、行政乃至团体之角度对劳动契约的管制进行了深人的论述。后,佳和教授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指出“管制与自治是劳动法/劳动契约之宿命”,“劳动契约会继续往管制与自治之动态折冲的复杂方向发展”,而我们必须时时检讨,既要防止自治不当地被管制扼杀,也要防止劳动法之特质因不当的自治而消失。 李海明博士的《论劳动者的法律界定》一文,基于比较研究和历史分析,以及对我国法律文本中多元的“劳动者”表述的概括分析和相关案例的评析,理清了劳动者概念的内涵,并对“公司经理等”、“教师以及公务员”、“个人用工”以及“农民工”等多种主体的“劳动者”身份进行了分析。 德国nilsseibert博士则以法解释学的方法,对《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规范性文件关于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的区分进行了分析,指出我国相关规定的体系性漏洞,尤其是其经分析指出“严格遵守书面形式的要求不仅不能促进权利、义务的明确,反而阻碍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和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建立”,值得重视。 孙国平之《工资集体协商的劳动法考察——兼谈中国当下工资集体协商的魔咒、困境与悖论》以2010年富士康“n跳”事件和南海本田“罢工”事件为切人点,从权利、主体、模式、责任、观念以及技能六大方面对我国工资集体协商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 青年学者王倩博士从比较法的视角对招聘阶段用人单位知情权的限制进行了分析和介绍,并对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条第2款进行了相应的分析。潘峰博士则对劳务给付拒绝权的理论基础、行使范围、条件及效果进行了分析。邓娟博士则对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劳动基准立法的发展趋势进行了探析。唐荣娜法官基于自身的审判实践,对劳动争议案件中小额劳动争议案件“一裁终局”、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社会保障法学”部分共收录了4篇文章。杨飞博士《社会保险权的规范建构》一文,从公、私法两个视角对社会保险权进行了规范分析。袁圣韵乐博士则结合*的《社会保险法》,对工伤认定一般条款的意义、理解与适用及相应的标准进行了分析,并以此为基础对实践中的疑难案例进行了分析。朱勋克博士所撰写的《社会救助法的立法架构及法律规则选择》一文则对《社会救助法》(草案)的内容架构及缺失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且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完善建议。范围博士《企业年金法律制度研究》一文则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企业年金法律制度的问题及其完善进行了分析。 “域外法学”部分共收录了4篇文章,可谓名家汇集,内容丰富。这些域外法制的介绍,对于我国相关制度的完善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其中《欧盟中的社会福利国家》一文是德国马普外国与国际社会法研究所所长乌尔里奇·贝克尔教授专门为本刊所撰写的,贝克尔教授作为著名的社会法学者,在文中以合宪性解释的方法为我们重点介绍了欧盟一体化过程中欧盟与成员国在社会福利国家方面的相互影响与协调,尽管成员国的社会福利国家原则遭受到威胁,但仍保留独立性,而欧盟社会政策的目标越来越具体和明确。《德国劳工共决制度》是德国哥廷根大学著名的劳动法学者rtidigerkrause教授应邀在中国人民大学讲座的讲稿,经其认真修改后提供给本刊。该文对德国共决制度的组织、效力、宪法基础、事项等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录用的自由及其制约——派遣法修改的慎重论》一文,是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田思路教授专门为本刊向日本著名的劳动法学者大阪大学法学部小岛典明教授的约稿,并由田教授亲自担任翻译。该文对日本劳务派遣法修订过程中录用的自由及其制约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本栏目的后一篇文章来自我国台湾地区知名劳动法学者谢棋楠教授,谢教授对本刊厚爱有加,先后赐稿数篇,此次《台湾2009年“就业保险法”修正之分析——美国与加拿大法观点》一文对我国台湾地区2009年“就业保险法”修订之*成果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在与加拿大和美国相关制度的比较基础上,对我国台湾地区“就业保险法”在相关制度的完善方面提出了建议。
中国大案要案
¥2.90
通过作者的介绍,你将了解几件轰动中国的刑事大案。通过阅读这本书,你将知道:白宝山,雷国民,张君等人的案件,你将了解整个案件的缘由,让你知道他们不为人知的故事。难道,这不是你想了解中国解放后的“几大轰动全国的刑事案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吗?
实现正义的选择与规范
¥34.58
实现正义在于民事诉讼制度的不断规范。证据是法庭认定事实的依据,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制度是关于确定有争议的案件事实的方法和程序的规则。证据制度承载了发现真实、程序公正、诉讼效率、解决纠纷等目的。证据种类的科学划分是证据制度规范使用的前提,诉讼中的证人证言、推定、预决事实的效力等规范是必然要求。这和调解程序的完善同属于“正义的司法制度”。 实现正义离不开法院和法官对合理性和正当性的追求——衡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也可概括为“法官知法和发现真实”。人们对正义的追求使法院和法官承载了过重的期望,这种期望需要在制度完善和相对理性的利益衡量中寻求实现。
法学野渡——写给法学院新生(第二版)
¥17.40
作者以一种“传道、授业、解惑”的视角,来审视法学的学习,以“至简、实用、可读”的原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从法学学科的特性、法律人的思维、职业理想,到法律人的养成、学习方法的指导、论文的写作等,深入浅出,娓娓道来,引导法学院新生迈入法律之门,顺利“登堂入室”。
迎接法治新时代
¥27.09
本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专家学者解读。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连续制作了九期特别节目,邀请冯玉军教授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全面解读。本书以特别节目为基础,以“回望历史”,“法治靠得住”,“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让每一部法律都成为精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让人民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到公平正义”,“法治应该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党要依法执政”九个专题,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大量生动的案例、翔实的资料、丰富的数据、深入浅出的理论解说,引导读者“迎接法治新时代”。
侵权责任法研究(第二版)下卷
¥102.79
本书密切结合我国《侵权责任法》和有关侵权法的前沿理论及司法实践经验,并在借鉴国外侵权立法先进经验与*理论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内容体系、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数人侵权制度以及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等进行了详尽而深入的探讨。
社会权层面的住宅权宪法保障研究(法律科学文库;“十三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
¥28.80
衣食住行为公民的基本生存需要,是公民从事其他社会生活的物质前提。因此住宅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人权保障书,宪法应该为公民的基本居住需求提供根本权利支撑及保障。我国现行宪法使用住宅而非住房的措辞,意在强调保障公民的基本居住需要。然而,城市房价的居高不下以及住宅质量标准较低的现实均影响和制约着公民住宅权的实现。从权利逻辑、现代宪法权利的属性以及我国住宅权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来看,住宅社会权在宪法上应该被强调。住宅社会权的基本内涵,即国家应该保障公民适足的住宅权。综合宪法文本资源、进行宪法解释和住宅权立法等可为住宅社会权提供多重保障。
信息化时代庭审方式变迁的实证研究
¥34.99
本书持历史到现代、宏观到微观、理论到实证、域外到本土这几个基本的视角,全景式地对信息化时代庭审方式的总体变迁脉络与发展趋势进行了相应的实证性探索。首先,从宏观角度对信息化时代庭审方式的变迁所涉及的各种理论问题进入了深度的分析;其次,以较为微观和具体的视角从数字法庭建设、远程审判、电子数据在庭审中的运用、庭审公开和庭审直播这几个方面重点研究了庭审方式在信息化时代面临的困境和出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沙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建院65周年(1950-2015))
¥41.40
人大法学院“教授沙龙”自2005年始举办,至今已经整整十年了。虽然每一期沙龙都是利用午餐的时间,多不过两个小时,但这其中的收获却是无法单纯用时间多少来计算的。“沙龙”(Salon)作为一种社交方式,在西方经历了由民间到官方再回归民间的复杂过程,但沙龙的形式却是简约的,参加者是自愿的,发表是自由的。也许正是这种形式简单、自由而又有主题的聚会形式太适合以“独立之思想,自由之精神”为主旨的学术交流与研讨,“沙龙”便跨越了地域的阻隔和文化的差异,成为一种学界常用、学者心仪的学术交流方式。法学院的教授沙龙当然更是如此。十年来六十次午间的交流时光,给法学院及愿意造访沙龙的每一位学者提供了高质量的学术观发表平台。本书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沙龙十年的精选,文中所发表的演讲稿大部分经过作者修订,少部分是演讲过程的实录。
清华法治论衡(第17辑)
¥16.99
自1982年颁布以来,中国宪法实在不容易,因为一直没有得到很好地实施,有点像30岁没嫁出去的“剩女”,或没娶媳妇的“剩男”。这个比喻也许不恰当,但是我们不必否认这个事实,尤其是宪法学者不能否认,否则,法学同行会对我们这个职业有看法。假如要说我们的宪法还实施得不错的话,那我一定可以论证,埃塞俄比亚的宪法也实 施得很好,说不定比我们更好。有人说我们的宪法实施了,因为30年来依据宪法制定了大量法律,但如果这就是衡量宪法“实施”的标准的话,那么埃塞俄比亚的宪法必然也实施得很好,因为它肯定也有大量法律是依据宪法制定的。那些没有宪法审查的国家“实施”得尤其好,因为所有法律都被认为是依据宪法合宪制定的,法律的数量很可能比我们还多得多。所以,按照这种标准,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宪法会“实施”得不好,但是这样的“实施”有意义吗?即便从“马工程”宪法学教材的编写经历来看,“宪政”这两个字还是不让提。宪政是什么?不就是宪法的实施吗?如果连宪政都不让提,这样的宪法能实施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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