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2018年版)
¥46.99
本书涵盖金融领域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相关示范文本,书中收录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标准文本,方便读者及时掌握*法律文件。全文法律文件按照紧密程度排列,方便读者集中对某一类问题查找使用,重法律附加条文主旨,指引读者快速找到目标条文,附录相关典型案例与文书范本。本书重全面收录法律文件,所有文件无注释加工内容。
规则唯治思
¥29.99
本书集中体现了作者对我国法治建设的认知,客观反映了国家在法治建设和从严治党制度建设等方面已经取得的步,也印证了作者学术思想的发展脉络和学术敏锐性。作者作为一个法学人,基于对不同社会问题的思考,以法治国家建设步的基本脉络,记录了国家法治、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从严治党等现实状态。
老挝民商经济法律汇编
¥66.99
父子缘,师生缘,民法缘 ——《老挝民商经济法律汇编》后记 因为新冠疫情的影响,原本2020年春季去访问老挝国立大学法学院的计划也不得不暂缓,但老挝民商经济领域的法律翻译工作却意外有了实质性推的集中空档时间。本次翻译的老挝法律文本包括老挝《民法典》和民事单行法,即《继承法》《所有权法》《合同法》《家庭法》《非合同债法》,以及老挝经济法,主要包括《道路运输法》《矿业法》《电力法》《加工业法》《环境保护法》《电信法》《土地法》《外国投资促法》《经济纠纷解决法》《海关法》《企业法》《增值税法》和《劳动法》,合计19部法律,因此书名定为《老挝民商经济法律汇编》。 《老挝民法典》由日本学者协助起草,毕业于京都大学法学部的李春博士选择从日文版本翻译初稿;老挝民法典(草案)日文版翻译稿由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产业发 公共政策部“法律与司法工作组”的石崎贵子老师提供。联合国国际发署曾经将老挝民事单行法和经济法翻译为英文,老挝民法各编英文翻译文本参见:https://www.lexadin.nl/wlg/legis/nofr/oeur/lxwelao.htm。由王竹博士和刘忠炫博士生从英文转译初稿。全部法律文本由四川大学法学院的老挝留学生福萨南同学对照老挝法律文本逐字逐句翻译校对,确保本书翻译的准确性。 作为本书的策划者,借杀青之际,分享我与老挝民商事法律的三段未曾谋面的缘分。 一、父子缘 我从小是在一所由铁路工程局代管的中专学校长大的,父亲从部队转业后担任后勤部门的普通干事,母亲在图书馆当管理员。回忆儿时父母的对话,这所中专学校应该是效益不太好的事业单位。我印象很深刻的事情,是1988年国家发行100元人民币的时候,我父母工资加到一起好像才99元,发工资的时候领一张100元的大钞要找补单位1元。记得当时好像通货膨胀,家里生活得很拮据,鸡蛋和肉都需要凭票。当年春节,母亲给我一张100元的钞票,让我去一包“小太阳”牌锅巴(05元)换零钱回来,也算是对我学习成绩优秀的奖励。我不确定是小偷盯上了我还是我自己疏忽,995元的零钱等我蹦蹦跳跳地回到家就没了。冬天的成都本来就没有什么阳光,我已经记不清那天回家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了,只知道没有下雨,天也只剩阴霾。我们全家老小沿途找了几个来回,*后不得不放弃的结果就是我感觉天都坍塌了下来。那个春节,家里好像也是紧勉强过的。 为了缓解家中经济上的拮据,父亲托关系找到了一次跟随代管单位的铁路工程局到老挝参加国际援建修筑公路的机会。1991年的时候我父亲每个月在老挝能挣200美元还包吃住,我记得那时人民币对美元现钞的实际汇率大约是11 ∶1(官方汇率大约6 ∶1)。尽管国内的工资已经随着物价上调,当时我父母每个月的工资之和已经在150元左右,且出国期间不停发国内工资,父亲在老挝挣的钱仍然十分可观。父亲在老挝辛苦工作2年,挣回来的钱正好碰上1995年单位房改,我家了*套房,余款装修了之后还了一台上海“金星牌”电视机。据说是找的成都军区某老乡给的指标,还搭售了20盒口索尼(SONY)牌磁带。 老挝这个在中小学地理上都不怎么介绍的国家,竟然是我家祖孙三代走出国门的*人——我父亲——去的*个国家。当时老挝和邻国的边境管得不是很严,加上中国援外专家身份,我父亲还偶尔能到周边的泰国、越南和柬埔寨转转,也算出去一次,就去过4个国家了。 我印象中父亲口中的老挝是这样的形象:*,森林茂密,飞蚂蚁很大。当地人晚上在路灯下放个盆子加水,飞蚂蚁扑灯,可能是贴在灯上热晕了就掉到盆子的水里。积少成多,早上起来可以收集到不少飞蚂蚁,去掉翅膀后油炸,就可以作为食物。第二,湄公河的野生甲鱼没人吃,可以长到很大。据说有一次我父亲到了一只36公斤的野生甲鱼,裙边有10厘米厚,杀了10只鸡炖着,全工程队100多个人都没吃完。第三,当地可以到穿山甲和五爪金龙(巨蜥),据说好吃不贵。今天看来,我小时候家里应该是吃肉不多,所以我父亲讲的老挝生活主要就是吃各种奇怪的肉食,或者说经过我的记忆过滤后,就剩下这些奇怪的肉食了。可惜这三种食物我至今也没尝试过,在新冠疫情之后,也不愿意尝试了。 据说是为了预防疟疾,当时的医疗队要求每位职工都定期服用奎宁。父亲的工作是党支部书记加分管食堂采(奇怪而高效的“双肩挑”),当地天气炎热去外面菜市场采时是40度高温,回到工地的简易办公室有空调是25度,温差太大。*终父亲得了心脏病,据说有一次差就永远留在老挝了,所以后来不得不提前回国。今天看来这样定期预防性服用奎宁,是有些医疗事故风险的,但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似乎是一种援外工程队的惯例。 1993年父亲因病不得不回国休养的时候,我正好小学毕业。不确定是否因为父亲回国,我过于兴奋,小学毕业考试发挥失常,成绩和考外国语学校的成绩一样,都是174。虽然15分钟就完成了小学毕业考试的数学试卷,但*后一道大题计算圆形面积的时候忘记乘以π,被扣了20分。同样考外语学校的成绩却是所在金牛区*名,成都市第三名的成绩,并以首届*名成绩考了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父亲出国挣的钱了房子和电视之后,剩下的一钱正好补贴我读外国语学校因为住校不得不增加的生活支,搭售的SONY牌磁带也算派上了用场。 二、师生缘 2017年我在撰写《民法总则》相关主题论文的时候,偶然检索到英文版的老挝1990年《非合同债法》文本,就带着刘忠炫和刘潺两位同学从英文转译了过来,王竹、刘潺译:《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非合同债法》,《民商法争鸣》第11辑,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并且写了《老挝侵权法简评》一文王竹、刘忠炫:《老挝侵权法简评》,《民商法争鸣》第11辑,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从那以后,我不再作中国《侵权责任法》是大陆法系*部独立的侵权法的表述,修正为《老挝非合同债法》才是大陆法系*部实质意义上独立的侵权法,尽管其包含了*部分“侵权法”和第二部分“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反观我国《民法典》将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制度纳“准合同”规定,似乎作为非意定之债,纳“准侵权”规定更为合适。 福萨南同学*早是2018年春季学期来选修我的《民商法原理》课程认识的。这是经济法专业的必修课,福萨南是经济法专业的硕士留学生,所以就修了我的课程。*次上课的课间,他用流利的外国人普通话向我介绍了他的老挝留学生身份。我用父亲四川话转录的老挝话从1数到了10:“楞、宋、三、喜、哈、和、洁、白、高、莱”,请他确认是否大体发音准确,着实吓坏了福萨南同学。他说,老师,你太厉害了!连我们老挝语你都会!对于见到的*位老挝友人,我也很是高兴,着问了一下我父亲当年工作的地方和参与修筑的公路的情况。后来我们就渐渐地熟悉起来了,并介绍刘忠炫同学和他认识,帮他解决学习和生活的各种困难。 经过一年多的交流,我逐渐了解到,福萨南同学其实年龄和我相仿,是老挝政府的公务员,受老挝政府资助留学。在中国的几年时间里,他在本科阶段学习了中文,然后又到四川大学来攻读硕士学位。我鼓励他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似乎资助他的老挝政府奖学金需要他回国服务一段时间才能再次申请,只能暂时作罢。本书的翻译,也是源于鼓励他攻读博士学位,建议他以《中老两国〈民法典〉编纂比较研究》作为选题,始谋划由我组织翻译,福萨南同学负责校对。 2019年春季硕士生毕业的时候,正值我从教十周年。在众多资深教授动辄二三十年的教龄来看,十年不算长;但对我来说,到四川大学的工作时间已经和在中国人民大学读书时间一样长,正好平分了我成年之后的时光,也算颇有纪念意义。我特别邀请福萨南同学来参加了我从教十周年的聚会,也算是提前锁定未来的师生缘分。 三、民法缘 2014年10月18日,我到北京大学法学院参加“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回顾与展望”研讨会,以《以“非基本法律法典化模式”编纂民法典的立法程序》为题发言,后来发表在《中外法学》上。王竹:《以“非基本法律法典化模式”编纂民法典的立法程序》,《中外法学》2014年第6期。除了提出“非基本法律法典化模式”,我还特别提到:“我们的邻国老挝于2012年始编纂民法典并计划于2015年完成。”就在这次会议后的一周左右,2014年10月23日,党的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就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作出了“编纂民法典”的政治决断。 我当时在会上还“乌鸦嘴”了一句:“我们正在和老挝赛跑,希望中国不会比老挝晚。”结果,一语成谶。2018年我修订出版《编纂民法典的合宪性思考》(第二版)王竹:《编纂民法典的合宪性思考——一张“实用主义思路”的立法路线图》(第二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的时候,增加了对老挝1990年《财产法》《合同法》《继承法》《家庭法》和《非合同债法》立法和2012年以来编纂民法典情况的介绍,同时也庆幸《老挝民法典》的编纂度比预想得慢。遗憾的是,在我2019年底出版该书英文版Zhu WANG, On the Constitutionality of Compiling a Civil Code of China, Springer (2019)的时候,《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民法典》已经于2018年12月6日由第八届老挝国会第六次会议第109/NA号决议通过,并于2019年1月18日国家主席令颁布。按照该法第630条【生效】的规定:“本法自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主席颁布主席令之日起三百六十五天且司法部公告十五天后生效。”这在当时就意味着,2020年1月17日(2020年是闰年)之后的15天,也就是2020年2月1日,老挝民法典即将生效。 我不确定自己是否是中国民法学界*一个在“编纂民法典”盛事背景下担心中国民法典晚于老挝民法典生效(通过已经落后了)的学者,但既然自己关注到了这个“编纂民法的”的邻国同行者,就有必要将这一比较法上的新民法典准确、及时地介绍给国内学术界同仁。正在我发愁如何与福萨南同学、刘忠炫合作翻译老挝民法典的时候,李春博士伸出了援手。经过他了解,这一轮老挝民法典编纂得到了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的资助和来自名古屋大学、庆应义塾大学的日本学者协助。李春博士找到了珍贵的日文版《老挝民法典(草案)》,先翻译为中文,再由福萨南同学对照老挝语法律文本和中文译稿,逐条校对,*终完成了跨语种的翻译工作。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编纂也冲刺阶段。意外的是,由于老挝国内多民族、宗教和地区等诸多原因,在其民法典通过后官方又一步组织了全国范围内的意见征求,因而《老挝民法典》未能如期在2020年2月1日生效。但2月初,新冠疫情已经爆发,我似乎又成了国内学术界*一个焦急期待“老挝民法典再晚一生效,中国民法典加油!”的人。这种奇怪的心态伴随着我度过了整个疫情期间,并激励我完成本书的校对工作。到5月份下旬我国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即将召之际,传来了《老挝民法典》于2020年5月27日正式生效的消息,比我国《民法典》通过时间早1天。我按捺住失望的心情,没有不合时宜地发布这一冷门学术信息,只是默默地于中国民法典通过的5月28日当天向中国法制出版社正式交稿。 《老挝民法典》分为“总则”“自然人及法人”“家庭”“物、所有权以及对物的其他权利”“合同债务”“非合同债务”“担保”“继承”和“附则”9编,共计630条。作为前言,不适合对《老挝民法典》的体例做深的评述,但我想用一个对比表来说明,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与对我国民法典影响较大的比较法上民法典以及老挝民法典相比,条文数相对过少,应该成为“民法典时代”学术研究和司法解释完善的重。 从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数据来看,老挝疫情防控效果国际一流。截至2020年8月底,累计确诊22人,0人死亡,可谓奇迹。但受疫情影响,老挝加强了境管控,经济发展压力较大,面临严重财政赤字。希望全球疫情能够早日过去,我也能够携本书拜访老挝国立大学法学院的同仁。 通过组织翻译《老挝民商经济法律汇编》,我们已经积累和确定了民商事领域老挝语和中文的绝大部分术语,下一步计划就是出版《中国民法典》(老挝语版)。可惜李春博士因为家庭原因调动到南京师范大学任教,不能继续在川大法学院共同完成这一持久费力的工作。祝你们夫妻团圆,生活幸福!福萨南同学学成回国,祝你工作顺利,也期待能够尽快返回四川大学来完成我们约定的中老民法典比较研究!刘忠炫同学有幸拜石佳友教授门下,到我的母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继续深造,祝你学业有成! 本书系四川省法学会“一带一路”法治研究会研究成果,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对本书翻译工作的大力支持! 王竹 法学博士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四川大学市场经济法治研究所所长 四川大学“智慧法治”超前部署学科首席专家 2020年8月29日于白鹿镇白鹿村
第三人侵权行为理论研究
¥47.99
本书立足于侵权行为形态与侵权责任形态对应理论,提出构建全新的第三人侵权行为理论体系,试图将第三人行为引发的责任免除和责任分担问题放置在同一平台加以解决,一举攻克第三人行为引发的侵权难题,完成从“第三人行为理论”向“第三人侵权行为理论”的转换。
三农法律工具箱:法律政策·流程图表·案例要旨·文书应用
¥24.99
本书涵盖民事诉讼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文件260余件。总结各类实用图表,提炼法律流程图,收录相关文书范本,添加应用指引,大大提高理解和适用法律的效率。对重法条行权威解读,结合司法实践全新撰写配套注释。收录各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提炼裁判精华,厘清审判思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立案·管辖·证据·裁判(案例应用版)
¥9.99
要了解房地产法律制度,预防房地产法律问题。解决房地产法律纠纷,理解这些规定是必经之途,中国法制出版社所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案例应用版)/法律法规案例应用版系列》对《房地产管理法》以及与其相配套的这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司法解释的整理则为此提供了简明的指引。
图解立案证据定罪量刑标准与法律适用:第三分册(第十二版)
¥33.99
第三分册主要囊括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侵犯财产案,危害国防利益案的所有罪名,共计77个罪名。具体包括:故意杀人案,故意伤害案,强奸案,拐卖妇女、儿童案,侵犯案,抢劫案,盗窃案,伪造、变造、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案等。每个具体的罪名都按照【概念】【立案标准】【定罪标准】【证据参考标准】【量刑标准】【法律适用】的体例结构形式,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全面释解。
银行*催收策略与法律风险管理
¥27.99
行业内人士保守测算,包括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民间借贷市场和企业逾期账款及呆坏账等计算在内,不良资产总规模累计超过10万亿元。“丛林时期”的催收行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如何合理合法催收?本书系统分析了银行*的风险管理,并列出具体、合法的催收策略,对于银行、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加强风险防控,提升资产管理技能大有裨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解读
¥9.99
此次修改的重在:引导和激励科研机构积极转化科技成果。完善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分配制度。完善科研评价体系。修改、完善对科技人员的奖励制度,为加大奖励力度留下空间。强化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刑法问题探索
¥58.99
本书收录了王志祥教授自2006年11月加盟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以来公发表的38篇论文。按其内容可分为三个部分: 部分为犯罪论,收录了10篇论文,其中涉及关于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我国刑法典的轻罪化改造、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成立犯罪*标准意义上的犯罪构成理论、从既遂标准的层次性理论看加重犯的既遂问题、海峡两岸犯罪停止形态立法比较、数额犯基本问题、数额加重犯基本问题、结果加重犯的构造以及结果加重犯未遂问题的论述。 第二部分为刑罚论,收录了12篇论文,其中涉及关于后劳教时代法律制裁体系的完善、刑罚结构调整、死刑改革、死刑替代措施、终身自由刑制度的改革、犯罪人的财产状况对罚金数额的影响、禁止令制度、减轻处罚制度、坦白从宽制度、行刑观念、减刑假释制度的改革路径的论述。 第三部分为刑法各论,收录了16篇论文,其中涉及关于高利放贷行为的刑法命运、绑架罪中的“杀害被绑架人”、犯罪、遗弃罪、虚拟财产的刑事保护、抢劫罪加重犯的既遂、诈骗罪基本犯的未遂、“飞车行抢”案件的定性、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界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构成特征的界定、基本刑事政策视域下贿赂犯罪立法应然走向的论述。
黑名单制度
¥37.99
黑名单制度是我国近年来兴起和发展的一项新型的行政监管和行业管理制度,通常是指政府或行业协会等组织将严重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信息行归集后形成的向社会公的一种名录。本书从黑名单制度的概述、作用与意义手,介绍我国黑名单制度的发展、现状及问题,境外黑名单制度的实践与经验,并对我国黑名单的制度设计提出立法建议。
新编常用合同范本全书:合同释义、标准文本、典型案例、陷阱防范、应用提示、法律政策(增订5版)
¥64.99
《新编常用合同范本全书》自2011年1月出版以来,深受读者喜爱和支持,迅速售罄。应读者强烈要求,分别于2011年10月、2012年11月、2014年6月、2016年7月做了四次增补修订,目前已推出至第五版。 针对读者大都不了解合同法这一情况,我们已补充了“合同法快速门”这一章,主要介绍了什么是合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合同履行的规则、合同的无效与撤销、违约责任如何承担、如何制定和使用合同范本等内容。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发布的情况,本次修订了《二手车卖合同》(GF-2015-2120)、《汽车卖合同》(GF-2015-0121)、《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15-0209、GF-2015-0210)等一系列合同。感谢读者朋友的支持,相信本书会给大家带来更大的帮助!
家和律师说家事
¥19.99
本书分为上下两篇:和解篇和诉讼篇。和解篇主要是通过案例帮助受到家事困惑的人士学会“自救”和如何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下篇是诉讼篇,涉及的纠纷包括:婚约财产、离婚、探望权、赡养、继承、子女抚养、分家析产、涉外离婚纠纷程序性问题等。 本书以案例和评析的方式,通俗易懂的语言,让读者学会通过“和解”或“诉讼”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解决婚姻中常见问题,维护自身权益。
农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实务
¥14.99
本套丛书定位于基层农村干部, 针对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治安管理、廉政建设、农民纠纷及农村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对干部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提供了解决办法。全书分为《农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实务》《农村干部素质修养与领导实务》《农村干部以法治村管理实务》《农村纠纷与处理法律实务》和《农村常用法律与维权实务》五个分册,囊括了农村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对于农村领导干部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依靠法治来统筹农村社会力量、平衡农村社会利益、调节农村社会关系、规范农村社会行为,推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与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高人民法院专家法官阐释疑难问题与案例指导:损害赔偿卷
¥43.99
针对《*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实务应用的难与热分章节行讨论。其中每一章前半部分为司法解释中的疑难问题的分析,后半部分为裁判规则与案例指导。
执行规范理解与适用:*新民事诉讼法与民诉法解释保全、执行条文关联解读(增订2版)(上册)
¥39.99
为帮助广大法官、律师和其他法律实务工作者更加准确理解和适用民事诉讼法中的执行程序,我们组织编写了这本《执行规范理解与适用——*民事诉讼法与民诉法解释保全、执行条文关联解读》。本书按照执行工作流程涉及的保全、先予执行、执行一般规定、执行的申请和移送、执行措施、执行中止和终结为篇章顺序,对民事诉讼法涉及的每一个条文相对应的解释条文依次逐条行全面、系统、深阐释,不仅注重对条文涵义的准确解释、立法背景的深度透析,还注重紧密结合实际,全面归纳总结条文理解和适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力求为执行工作实务操作提供切实可行的路径和指引。参与本书编写的作者多为*人民法院长期从事执行工作的法官,既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又有丰富的实务经验,部分人员还深度参与了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调研、论证以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具体起草工作。 在《执行规范理解与适用——*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保全、执行条文关联解读》增订2版中,笔者根据新出台和新修订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对全书所有涉及的相关内容行了修订,并在目录中新增【关联新法解读】行标示。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有的是对过去一些成熟作法的总结和固定,有的是对一些过时或者不完善依据内容的修正,有的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创设的新制度和新理念(如法院财产处置以网络司法拍卖为主,办理财产保全担保可提供保险,变更追加当事人必须法定,案外人可以对恶意仲裁、虚假仲裁提出不予执行申请等),因此,本书在行修订时,不是简单地将司法解释规定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文行替换或者粘贴,而是保留原有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内容,并根据新的或者新修订后司法解释制定的原则、依据以及背景,重突出新的或者新修订后司法解释相关内容修改、补充的比较,重突出新的或者新修订后司法解释所修改、补充条文涉及内容的理解,重突出新的或者新修订后司法解释修改、补充内容在司法实践中的把握,以便读者全面对全书所涉及新的或者新修订后司法解释相关内容的整体理解和把握。
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管理者身边的法律顾问(增订2版)
¥33.99
对于现在的企业管理者,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管理者来说,法律服务至关重要。 作为管理者身边的法律顾问,《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管理者身边的法律顾问》(增订2版)在真实案例的基础上,系统、全面地阐述了公司的设立与终止、公司的内部治理、公司的对外经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的品牌运营与维护、公司经营中的刑事犯罪法律问题及风险,以律师评的形式形象、专业地对法律问题行解答,并给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律顾问提出风险防范的应对之策。
矿产资源开发私法机制研究:偏私型公私综合法论及其展开
¥19.99
本书以我国矿产资源发私法机制及其完善为研究对象,试图从比较观察、制度分析、理论基础、对策建议等方面加以研究。研究目的在于,从制度架构整理和问题梳理手,重审既有理论存在的问题,结合比较法的观察和分析,借助实证分析的剖析和探求,思考更趋合理的符合我国现行转型特的矿产资源发立法与私法机制的理论建构模式,以及由此检讨和探求有关私法机制完善应取的改思路。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实务指南与疑难解答
¥78.99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共计163条。本书采取【法律条文】【解释要】【适用指南】【疑难解答】【典型案例】【相关规定】的特色体例,针对本解释展逐条解析,一步明确和解答本解释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重疑难问题。全书简明清晰,要言不烦,为人民法院处理行政案件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同时也助于广大司法实务及理论研究人士了解、学习、理解、适用本解释。
劳动法一本通(第七版)
¥22.99
“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2019年始行对劳动法一本通第七次改版,丰富了其内容,增强了其实用性,以达到“应办案所需,适教学所用”的目标。该书以主体法的条文为序,逐条穿插关联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请示答复和部分地方规范性文件,以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是广大师生及相关实务人士查阅、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参考书。
行政诉讼法比较研究
¥39.99
本书独特之处在于以行政诉讼法所涉理论问题为比较的主线,破了以往以国别为主线的研究范式,规避了割裂式研究的弊端,以问题为导向,具体包括行政诉讼的基本制度、基本理念、诉讼体制、基本原则、类型构造、证据制度、原告资格、第三人制度、审理模式、裁判制度、执行制度以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程序的衔等,旨在建立既能拓宽司法审查的视野、又能丰富行政法学理论,既能抓住行政诉讼法的精神内核、又能为完善行政诉讼制度提供制度选择方案的比较行政诉讼法体系。

购物车
个人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