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多维度学理解读
¥90.00
本书为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吴汉东法学研究系列的一种,系统收录了吴汉东老师的*代表性的学术论文,涵盖了知识产权研究的多个领域。国内现阶段的知识产权研究呈现出的是一种细节繁荣、理论贫乏的状况。本书着重对知识产权的基础理论、基本范畴、基本体系进行相关研究。
中国宪法学说史研究(上下)
¥178.80
《中国宪法学说史研究(上下)》主要以梳理、整理与研究中国学者本土的宪法理论和宪法学说为主。根据历史发展的阶段的不同,以新中国的成立为界,将中国宪法学说史的研究工作分为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早期宪法学、新中国成立后新中国宪法学发展两个阶段,在每个阶段又具体分为若干历史阶段。具体章节结构如下:导论、背景篇、历史篇和范畴篇。导论部分解释了中国宪法学说史的基本概念、基本脉络和基本体系。背景篇介绍了西方宪法学对中国宪法学说的影响。历史篇介绍了新中国成立前及成立后中国宪法学说的发展。范畴篇阐释了人权、基本权利、制宪权、公民、基本义务等概念及其演变。本书由韩大元主编。
国际法中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护问题研究——基于国际法庭和国家相关实践的研究
¥41.40
《国际法中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护问题研究——基于国际法庭和国家相关实践的研究》由宋杰编著。 《国际法中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护问题研究——基于国际法庭和国家相关实践的研究》内容如下: 普遍性法律利益是指国家基于保护作为整体的国际共同体的利益而享有的一种抽象性法律利益,源于国际法院所提出的“对一切”义务概念。一旦此种利益受到侵害,任何国家,均有权基于一定法律基础而采取一定法律行动。在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护事项上,无论是从国际司法机构视角还是从国家实践视角看,均处于不断发展并逐渐突破过程之中。无论是通过国际司法机构还是通过普遍管辖权的行使等来推进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护,实质上都是司法干涉。作为一种法律现象的司法干涉,其已发展成为与人道干涉并行的另一种重要干涉形式。国际社会有关普遍性法律利益的保护实践对于中国而言,无论是在国家利益的维护方面,还是在法律制度的创新方面,均意味着重大挑战。
刑法的知识转型【学术史】
¥76.80
刑法学要想成为一种自觉的理论,就必须采取一种反思的态度,回归历史。学术史的研究不是为了将我们的目光吸引到过去,而是要使我们面对将来。我国的刑法学面临着一个重大的知识转型,只有完成这一转型,我国刑法学才能在一个新的起点向前发展,才能在一个新的平台向上提升。刑法关涉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甚至国家与民族的命运。国家兴,则刑法兴 国家亡则刑法亡。因此,刑法的兴亡刑法学的兴亡,是与国家兴亡、民族兴亡密切相关的。在这个意义上说,刑法学的学术史是我们国家与民族的历史的一个缩影。只有在这个高度,我们才能获得某种历史感,并将这种历史感注入刑法学的学术史。陈兴良编著的《刑法的知识转型》是陈兴良教授关于刑法的知识转型之学术史的研究成果,对于拓展我国刑法学的研究领域具有重要理论意义。
广播电视法中的公共利益研究
¥15.99
《广播电视法中的公共利益研究》共分为四章,主要内容包括:广播电视法中的公共利益的一般意涵;美国广播电视法中的公共利益研究;美国广播电视法中的公共利益的争议与制约因素等。
复旦版原创学术著作·法学系列:物权法疑难问题研究
¥21.60
《物权法疑难问题研究》针对《物权法》和两个司法解释在适用过程中的出现的新观点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选择这些专题进行研究时主要基于“释法”和疑难问题研究这两个基本原则,对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动产物权、*移植、耕地集约化租赁、转海造地行为中的海域物权、抵押权的顺位问题、动产担保物权、应收账款质押公示系统中的异议登记、行政担任、占有、物权的转移与物权的保护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阐述。 王全弟、李峰主编的《物权法疑难问题研究》可作为高等院校民商法、物权法等专业教学用书,还可作为法院、检察院等法律部门等学习物权法知识的中药参考书。
电学领域审查实务(第二辑)
¥22.07
本书对电学领域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工作进行了梳理与总结,对各个分领域的专利申请状况进行了分析与阐述,具体地,包括5个部分: 部分(实审常见问题篇)、第二部分(检索篇)、第三部分(三性审查篇)、第四部分(审查策略篇)、第五部分(专利分析篇)。部分对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常见的条款,如专利法第2条第2款、第9条、第25条、第26条第3款、第26条第4款、第33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所涉及的专利保护客体、重复授权、充分公开、支持与清楚、申请文件修改、必要技术特征等相关审查实践进行了讨论与分析; 第二部分对作为实质审查基础的检索工作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 第三部分对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第22条第3款和第22条第4款所涉及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总结; 第四部分对专利审查工作中审查尺度把握、审查标准执行一致、审查效率提升等与审查策略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汇总; 第五部分从专利角度对部分热点领域和技术进行了多维度分析。 本书的读者对象为专利代理人、与专利事务相关的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等相关人士。
法国民法
¥44.50
作为世界上历史发展为悠久、适用范围为广泛和影响力为巨大的一部民法典,法国民法典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直在发生频繁的变动,除了其篇章结构、法律条款数目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发生了质的变化之外,它所规定的大量民法理论和民法制度均已不同于20世纪60年代之前,使法国民法典完成了从法国旧民法典向法国新民法典的嬗变。本书次在国内对法国新民法典所规定的民法理论和民法制度作出了立体式的、全方位的和概括性的阐述,内容涉及法国新民法典当中的人法、家庭法、债法总则、契约法、侵权法、物权法和担保法。此外,为了保持全书结构和体例的完整,本书还对法国民法总论做出了提纲挈领式的介绍。本书所援引的法文资料丰富翔实,几乎涉及了法国当今所有主流学者的著作;所翻译的法文词语精确干练,能够反映这些法文词语的内涵和外延;所介绍的民法理论和民法制度内容新颖,其中的许多民法理论和民法制度均为国内首次介绍。本书除了有助于我国民法学者了解法国当代民法理论和民法制度之外,还对深化我国民法理论研究和完善我国民法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建筑工程法规原理与实务(第2版)
¥9.75
本书在第1版得到广泛使用的基础上,充分征求相关教师的使用建议和专家意见,结合*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要求和作者多年的校企合作经验行编写。《建筑工程法规原理与实务(第2版)》根据*的建筑工程法律法规,从建筑工程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介绍建筑工程法规原理与实务,其主要内容共分4章,分别为建筑工程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建筑工程纠纷处理的法律制度、建筑工程法律责任。 本书为高职高专院校相应课程的教材,也可作为应用型本科、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视大学、中职学校、培训班等的教材,以及建造师、监理师等工程技术人员的一本好参考书。
数据的边界:隐私与个人数据保护
¥39.99
大数据引发的问题集中在个人隐私和数据保护领域,但大数据应用和算法决策对个人生活的影响同样涉及个人自治、非歧视以及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作者从实践例证出发,建立了大数据的三阶段流程(获取阶段—分析阶段—应用阶段),检讨了《欧洲人权公约》和《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中有关隐私和数据保护基本权利在大数据环境中的适用性和局限性,同时引介了欧洲人权法院和欧盟法院在判例法中对相关概念的一步阐释与拓展,对《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全面分析则呈现了欧盟数据保护法的蕞新展以及在大数据环境下的缺陷与规范困境,在比较了修改数据保护法、借鉴其他部门法以及专门立法等不同解决方案各自的利弊之后,*终提出应对大数据问题必须采用整合不同解决方案的建议。作者力图破部门法的门户之见,提倡在对抗大数据带来的负面影响时,不应固守隐私和数据保护法的既有范式,只有从更宏观的视角出发,采纳综合性方法,才能为个人权利和自由提供大数据时代所需的保护。本书对于深理解大数据带来的现实问题、全面了解欧盟隐私和数据保护法律框架的价值基础和规范结构、客观评价其潜力与局限性具有重要参考意义,为对抗大数据的法律方案提供了新的选择。
公司法学(套装上下册)
¥138.60
中国法学的落后集中反映在教材上。内容空洞无物、语言枯燥乏味的法学教材耽误了一代又一代的莘莘学子,浪费了他们的时间和精力,扼杀了他们的兴趣和热情。本来,教材的编写要以现有的科研成果为基础,从中系统地吸收养料。可是学风浮夸,制度低效,法学界尤甚。发表出来的所谓成果和论文大都是无用的垃圾。教材的编写者们即使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教材上不去,年轻一代的基础不扎实,科研就没有后劲,反过来又制约教材质量的提高。要突破这个恶性循环的局面,写出与国际轨的教材来,必须跳出学术界,向两个方面寻求素材:*是实践部门,主要是我国法院的判例以及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实务;第二是国外的判例、规则和学术讨论。除此之外别无他路。本书正是在这两个方向上努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百问百答
¥14.00
本书针对社会各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本书简称《网络安全法》)的关切,整理了100个问题,并给出了回答。按照各项问答对应的《网络安全法》条款的顺序,将这些问答分为“总体”、“网络安全支持与促”、“网络运行安全一般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与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其他”共七部分。此外,还在附录中提供了为配合《网络安全法》实施而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的*版(含征求意见稿)。
合同的第三人效力
¥10.00
【内容简介】 本书通过比较研究方法,基于民法规范体系,以全新的视角和扎实的法学理论,对合同的第三人效力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论述,在此问题上实现重大突破,对于在实践中维护公平正义原则、保护合同第三人的利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打开隐藏的边界:国际商事案例与实务
¥16.99
本书为根据佛山电台广播节目《国际商事二十二条军规》改编而成,收集了77个涉及国际商事的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国际货物运输及国际贸易支付、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典型案例,深浅出地剖析了佛山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并行经验总结,引导读者分析常见国际商事行为的暗含后果,生硬的法规条文背后隐藏的边界。本书对国内企业尤其是外贸企业规避和处理贸易纠纷和贸易摩擦,实施“走出去”战略,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企业境外发债政策法规汇编
¥43.45
为一步发挥国际资本市场低成本资金在促投资、稳增长方面的积极作用,国家相继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企业发行外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提高政策透明度,便于展相关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资司组织编辑了《企业境外发债政策法规汇编》一书。《汇编》收录了企业境外发债领域主要的、实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全书分为:关于境外发债备案登记的政策性规定、国家发改委关于境外发债的相关规定、地方发改委关于境外发债的相关规定、人民银行关于境外发债的主要规定、外汇管理部门关于境外发债的主要规定、 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境外发债的主要规定、中资企业设立境外发债主体的其他主要规定七部分。
捕获法
¥32.99
西方法律著作中的名著。以案例为材料全面系统地论述了近代国际法的基本原理。 《捕获法》中阐释的根本论也是格劳秀斯成熟作品的基本原则,该原则可归纳为:正当战争的理由在数量和种类方面与正当诉讼的理由是相同的;而且,在没有法院审判处理或法院不愿根据这些理由判案的情况下,正当战争和正当夺取战利品是提出和执行权利主张的法律手段。
人格权立法的中国思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丛书;“十三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
¥100.80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将人格权的保护作为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党对人民权利的尊重和保护,为民法典的编纂指明了方向。人格权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回应了互联网、高科技、大数据时代的立法要求,符合民法发展的*趋势,符合民法典科学性和体系性的要求。人格权请求权独立于侵权请求权,不以过错和损害为要件;人格权不仅具有传统的防御性功能,而且具有积极利用的权能;人格权立法既强调对侵权的事后救济,更强调对损害的事前预防,允许权利人在事前采取合理的措施预防侵害行为的发生。因此,以独立的人格权编来具体规定人格权的概念、效力、行使要件及权利冲突等内容,有利于法律适用的准确与统一,充分体现了民法典的时代性特征。
数字经济与网络法治研究
¥82.80
数字经济大趋势,信息的对称,资源的节约,资源的优化配置,资源的均衡化,在“互联网 ”新兴业态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景象的同时,也对全面推依法治国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机遇。产业创新的空前活跃,新技术、新业务、新模式层出不穷,诸多热法律问题如对电商的监管、互联网金融监管、网络安全、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等都引发了人们的深刻思考和法治工作者的密切关注。本书对这些亟待解决的互联网法律问题行了深探讨。
内陆开放区生态化建设法律问题研究
¥7.84
改革开放是我国经济发展从计划经济模式转向市场经济模式的内在逻辑,随着沿海地区对外开放逐步成熟并形成可复制的改革路径,推动了区域经济由点及面、由外及内持续建立起外向型经济方式。从20世纪末开始,“加快内地开放”逐步上升为我国的国家战略,内陆开放区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是我国立足区域自身优势,深化经济功能区的全方位改革,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尤其在如我国以浦东新区、滨海新区等*开发开放新区在先行先试的制度探索下,为*层面的内陆开放区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当前以两江新区、西咸新区、兰州新区、贵安新区为代表的内陆开放区,正在形成外向型、多功能、现代化、生态化的新型特殊经济功能区,并为我国扩大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发挥了独特的优势作用。
信毅学术文库:公司法政治学研究初论
¥25.20
本书对公司法的政治学研究总体上是以投资者与 公司的关系为主轴展开的,它是公司法律现象中*为 核心、*为根本的一部分。邓辉编*的《公司法政治 学研究初论》全篇分为四个章节,**章为导论,分 为文献概述与公司法政治学研究的对象和路径两个部 分;第二章为公司本体的政治分析,分为结社自由和 公司的设立与公司特征的政治分析两个部分;第三章 为公司法的资本观,分为资本本位与劳动民主论、资 本公平论和公司资本结构的政治分析:以我国上市公 司为例三个部分;*后一章为股东自由及其保障,分 为股东自由观与股东自由的保障两个部分。
近代中国破产法制流变研究
¥21.00
从近代中国破产法的发展历程来看,沿袭了在政府主导下先移植法律规范并构建法制运行框架,再寻求法律意识和法律环境支撑的路径。在破产法形成、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从立法到司法,从官方到民间,始终注意本土资源的融合;但这种改造和融合终究是浅层次和孤立进行的。破产法律制度的移植没有获得外部稳定的环境支撑,也缺乏社会公众的情感认同和普遍信仰,使得其本土化改造并不彻底和连续。 本书以法律社会史的研究思路为指引,依据清末至民国时期关涉破产问题的历史文献、法律规范、司法档案和商会史料,对破产法制流变的历程进行深入考察,力求全面而客观地呈现近代破产法在立法和司法层面的现实状况,探究国家、社会与法律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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