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622-2010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18.00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用户电话交换系统、调度系统、会议电话系统和呼叫中心工程设计。
GB50039-2010 农村防火规范
¥13.00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范围:1 农村消防规划;2 农村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的防火设计;3 农村既有建筑的防火改造;4 农村消防安全管理。除本规范规定外,农村的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5m的居住建筑的防火设计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的规定。
GB50615-2010 冶金工业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27.00
本规范适用于冶金工业供水、工程降水的水文地质勘察。
GB/T50594-2010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
¥12.00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等地表水体的水功能区划分。
GB 50012-2012 Ⅲ、Ⅳ级铁路设计规范
¥58.00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Ⅲ、Ⅳ级标准轨距铁路的设计。
GB 50855-2013 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58.00
本规范适用于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等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GB 50093-201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33.00
本规范适用于自动化仪表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
GB 50059-2011 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15.00
本规范适用于电压35kV~110kV、单台变压器容量5000kV·A及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的变电站设计。
CECS221:2012 叠压供水技术规程
¥15.00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公共建筑、小区及工业建筑采用生活叠压供水技术的供水工程。
GB/T 50214-2013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
¥18.00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一般构筑物的现浇混凝土工程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所用的组合钢模板的设计、制作、施工和验收。
GB 50136-2011 电镀废水治理设计规范
¥17.00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电镀废水治理工程的设计。
GB 50199-2013 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24.00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水工建筑物整体结构、结构构件以及地基基础的设计,也适用于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的结构设计及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
GB/T 50186-2013港口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30.00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科研和管理。
GB 50870-2013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12.00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制订以及实施管理。
GB/T 50934-2013 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
¥12.00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和煤化工工程防渗的设计、施工和质量检验;不适用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与填埋工程以及长输管道线路敷设工程。
GB 50167-2014 工程摄影测量规范
¥26.00
本规范适用于工程建设各阶段的摄影测量工作。
GB/T 50218-2014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
¥18.00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型岩石工程的岩体分级。
GB/T 50290-2014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23.00
本规范适用于水利、电力、铁路、公路、水运、建筑、市政、矿冶、机场、环保等工程建设中应用土工合成材料的设计、施工及检验。
GB50257-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12.00
本规范适用于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气体、蒸气、粉尘、纤维爆炸性混合物和火灾危险物质环境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GB/T 51416-2020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标准
¥14.00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16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GB/T 51416-2020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监测设计、监测施工、监测运行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GB/T 50522-2019 核电厂建设工程监理标准
¥28.00
为规范核电厂建设工程监理行为,提高核电厂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水平,制定本标准。 《GB/T 50522-2019 核电厂建设工程监理标准》适用于核电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建设监理及相关服务活动。 建设单位应根据其项目管理的要求确定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并与监理单位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监理职责。 承担核电厂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监理资质,并应按照批准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监理业务。 核电厂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监理单位应按照“公平、独立、诚信、科学”的基本准则展监理业务。 核电厂建设工程监理应实施信息化管理。 核电厂建设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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